浅论政府管理中的“寻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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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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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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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经知道,纯粹的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是个“神话”,市场的完善需要政府对经济实施干预管理,具体来说,政府要对一些自然垄断的企业实行管制,维护法权和资源,调控宏观经济,以及直接经营部分经济事务(如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在国际竞争中驾驭经济发展,等)。但是,在许多场合,我们企盼政府用“看得见的手”能够办好“看不见的手”办不好的事,结果却发现“看得见的手”把事情办得更糟,而且这种失败也导致了腐败的产生,以及更为严重的经济政治动荡。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寻租活动”。

       寻租活动,是个人或利益集团为了牟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官员施展影响,以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再分配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租”,或者叫“经济租”,在经济学里的原意是指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获得的收入超过这种要素的机会成本的剩余。而“机会成本”,就是一种生产要素从事某种生产活动时,放弃其他生产活动所能带来的最高收益。例如王某有一笔两万元的资金,用在和朋友合伙开餐馆上,每年能获得10%的净收益率(不包括他本人经营管理餐馆的劳动所得),如果自己用来摆了售货摊,净收益率只有7%,把钱存在银行里,利息率只有5%。很显然,投资餐馆业的机会成本最低。在社会经济处于总体均衡状态时,市场是自由竞争的,要素流动在各产业之间不受阻碍,任何要素在任何产业中的超额收入(即租)都不可能长久稳定地存在。在一个动态的经济结构中,某要素在一个产业中的经济租既可以是个正量,也可以是个负量,这是社会经济在动态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不断适应的正常现象。但当一个企业家成功地开发了一项新技术或新产品,其企业就能享受高于其他企业的超额收入。这种活动可以称为“创租活动”。当其他企业家看到应用这一新技术或生产这一新产品有超额利可图,就会纷纷起而效之,涌入这一市场,从而使产品价格降低,超额利润(租)渐渐消散。这种寻利活动是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其作用是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这种活动会增进社会的福利。但是,如果人们追求的是既得的社会经济利益,其活动的性质就变成“寻租”。如有些企业,寻求政府的干预来阻止其他企业加入竞争,以维护其独家垄断的地位,确保他创造的租不致扩散。更有一些企业施展种种手段使政府以特殊政策对它们“优先照顾”,通过税收和补贴的办法,使社会的既得经济利益在企业间作重新分配,让这部分企业享受其他企业的“输血”,从而获得一种经济租。

       可见,寻租活动是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来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办法来维护或攫取既得利益的行为。

       寻租活动可以采取合法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非法的形式。合法的活动如企业向政府争取优惠待遇,利用特殊政策维护本身的独家垄断地位;非法的行为如行贿受贿等。寻租活动又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布坎南曾举例说明这点。假设一个城市的政府用发放有限数额的经营执照的办法人为地限制出租汽车的数量,那么市场上的出租车数量就少于自由竞争市场的均衡水平,出租车业主就可以赚取超额利润(即租)。人们受这种超额利润的吸引就会想办法从主管执照的发放的政府官员那里得到营业执照。如果执照的发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管官员的个人意志,寻求执照的人们就会争相贿赂讨好这些官员,从而产生第一层次的寻租活动。因为这些活动而使官员们享受的特殊利益,又会吸引人们为争夺主管官员的肥缺而发生第二层次的寻租竞争。如果部分或全部的出租车超额收入以执照费的形式转化为政府的财政收入,那么,各个社会利益团体又有可能为了这笔财政收入的分配而展开第三层次的寻租之战。

       在我国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政府通过计划等手段直接管理经济事务会逐步减少,因而有些官员权力会丧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有一种失落感和不平衡感。而在市场经济浪潮冲击下,有些政府官员故意提出某项会使私人企业利益受损的政策作为威胁,迫使私人企业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与政府官员分享,产生“抽租”现象,或者政府官员利用行政干预的办法来增加私人企业的利润,人为创造租,诱使私人企业“进贡”作为交换的条件,权力创造金钱,从而产生“政治创租”现象。

       更为严重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不可能一下子形成一个公平竞争市场的情况下,竞争不平等,导致了收入分配不公平,于是人们更多的要求政府干预来弥补和消除收入分配不均。这样,反而提供了更多的寻租机会,产生了更多不公平的竞争。而政府即使明智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会处于两难的境地。因此,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的趋势,导致了所谓“腐败膨胀”。

       寻租活动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经济上扭曲了经济资源配置,使资源不能最佳配置,保护了落后,妨碍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政治上导致了腐败。

       要限制和逐步缩小“寻租”活动对政治、经济的危害,必须做到:

       ——政府管理的指导思想必须明确。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干预,目的在于发挥市场经济成长的潜力。政府要千方百计培育一个竞争有序的市场,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减少直接分配和管制。即使对自然垄断行业,也要引进竞争机制,加强公众监督,保障公众得到有效和高质量的服务。而且当行业性质因技术进步而演变时,政府管理也要相应地进行改革。如电信行业一直被认为是自然垄断性质的,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电话通讯最好由一家公司独营,成本才最低。但近年来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已经使这一行业的自然垄断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因此改变了对电信行业的管理方式,国营公司被私营化,私营垄断公司被拆散,从而促进了这一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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