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4)01-0183-07 近几十年来,慎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成为西方讨论得最为热烈的民主理论,并引起了国内学界的广泛关注。该理论试图通过公民们的民主慎议来为政治安排提供合法性资源,尤其是强调慎议过程本身的合法化能力。然而,慎议民主理论本身似乎并没有构成一个高度统一的阵营,而是存在明显的内部差异,这种差异被划分为政治科学与政治哲学两种不同的取向。 本文将基于慎议民主理论对其主要的理论对手,即聚合式民主(aggregative democracy)的批评,将慎议民主理论内部两种取向的分歧,归因于对私人欲望在政治合法性辩护中的地位的不同处理方式。进而,笔者将论证,所谓哲学取向的慎议民主理论,把政治合法性建立在相互性(reciprocity)的标准之上,从而把不偏不倚的伦理要求与私人的欲望整合成了一种独特的公共推理与政治慎议形式。这就不仅克服了聚合式民主的局限,而且超越了政治科学取向的理论所主张的分散辩护模式,最终有望提供一种真正融贯的慎议民主理论。对于慎议民主的理论构造来讲,真正有价值的学理分歧,乃在哲学取向内部的不同理论之间。 一、从聚合式民主到慎议民主 人们一般认为,古典民主强调共同善或共同福利,甚至在此基础上抽象出了普遍意志(公意)的概念。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对这种实质性的民主观念作了严厉的批判,并由此长期影响着现代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尤其是促使其向程序化的方向发展。在熊彼特看来,普遍意志以共同福利为基础,然而,由于价值观念的多元性,共同福利对不同的人或集团而言必定意味着不同的东西,“这个事实将使一些原则问题产生隙裂,它不是合理的论证所能弥合的,因为最终价值——我们认为生活和社会应该是怎样的观念——不是纯逻辑推理所能解决的”①。既然普遍意志以普遍福利为基础,那么结果就非常明显了,“这种普遍意志的存在和尊严一到我们不相信共同福利这个概念时也就不存在了。古典学说的两根支柱不可避免地崩溃了”②。 自此以后,民主不再被赋予那么浓厚的伦理色彩和规范意义,而仅仅是被理解为一种程序性的制度安排,即某些人通过自由竞争以赢得公民们的选票。民主政治因此颇具市场竞争的特征,而且通过投票选举的过程,人们的利益和偏好被聚合起来,从而使得民主可以成为多数人偏好和意志的表达。达尔(Robert Dalh)在此基础上对民主理论作了一个重要的推进。他认为,选举在控制领导人方面是有用的,但在作为多数人偏好的指示器方面,则很不成功。在他看来,“选举和政治竞争并不以任何颇具重要意义的方式造成多数人的统治,但是却极大地增加了少数人的规模、数量和多样性,领导人在做出决策时必须考虑它们的偏好。我倾向于认为,正是在选举的这一特征——即不是多数人的统治,而是多重少数人的统治——中,我们一定会找到专制和民主之间的某种基本差异”③。这就是所谓的多元主义的民主,它揭示了民主的偏好聚合过程所导致的一种不一样的结果(即形成了“多重少数人”),以及对偏好进一步进行聚合的方式:在公共决策时,基于个体的偏好聚合模式被一种基于群体的偏好聚合模式所取代。显然,后者体现了现代社会中利益不断被组织化的特征。但非常明显的是,达尔所提出的多元主义民主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市场式的、聚合式的民主观念。 近几十年来,慎议民主以聚合式民主观念的批评者的姿态占据了民主理论的中心。在慎议民主理论家们看来,聚合式民主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缺陷。首先,聚合式民主理论把政治市场化,使得政治丧失了起码的公共性。也就是说,这一理论在政治上的根本问题在于,“它混淆了两类行为,一类是适于市场的,一类是适于论坛的”④。在批评者看来,市场与政治是两个不同的场域。消费者在市场中所选择的不同行动路线,其区别只在于它们影响他本人的方式,而在政治选择的情境中,公民们却要就以不同方式影响其他人的事态表达其偏好。因此,偏好聚合模式对解决福利分配等政治问题是不充分的,某种公共性的观点必须引入进来。 其次,聚合式民主对现实缺少起码的批判能力,它建立在对现存利益分配、尤其是欲望表达的未经反思的接受之上。聚合式民主无疑是在任何现实的欲望与偏好的基础上通过投票等方式对这些偏好进行聚合,从而做出集体决定。这种民主观念认为,以这种方式运行的民主制度实现了对每个人的偏好的平等对待,从而具备合法性。然而,人们偏好的形成乃是受一定的背景制约的,其中包括法律制度。相应地,民主制度不仅是在尊重偏好,而且事实上是在规制和塑造偏好。从而,“如果偏好是法律规则的函数,规则就不能通过诉诸偏好而得到辩护”⑤。这个批评的潜台词就是,把偏好当作民主以及任何其他制度规则的合法性基础,乃是本末倒置的表现。 更进一步讲,人们的欲望往往是适应制度法律背景以及相应的个人处境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适应性偏好”问题。它本来是经济学和伦理学中针对福利主义、功利主义而提出的一个批判性论点,但被慎议民主理论家们所采纳。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对这个论点作了典型地表述:“欲望包含着与现实的妥协,而现实对某些人比对另一些人而言要更为严酷。无望的赤贫者仅仅想生存下去,无地的农民竭尽全力寻求他的下一餐,日夜不停工作的家庭佣人谋求几个小时的喘息之机,处于从属地位的家庭主妇为争取一点个性而斗争,他们可能都学会了让他们的欲望与他们各自的困境保持一致。”⑥根据这个观点,仅仅通过偏好的聚合,可能迁就了现实的不正义,因为人们的偏好所努力适应的那种处境可能是非正义的结果。在慎议民主论者看来,聚合式民主把既定的偏好当作集体决定的基础,这“在根本上接受甚至强化了社会中现存的权力分配”⑦。 再次,聚合式民主最多适用于解决利益的冲突,而难以解决不可通约的价值之间的冲突,也不能解决更深层次的原则或道德冲突。现代社会的许多冲突,远远超出了物质利益的层面,而是涉及原则、道德与基本的价值观。因此,著名哲学家内格尔(Thomas Nagel)认为:“智识上最困难的问题不是来自于利益的冲突,而是来自对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的看法上的冲突。受对彼此的不偏不倚的关切所驱动的社会成员,如果他们对良善生活由什么构成、从而对他们应当不偏不倚地为每一个人向望什么东西存在分歧的话,他们恰恰将会被那种动机引向冲突之中。”⑧这个观点其实涉及多个层面的冲突问题:利益冲突、价值观的冲突、道德冲突(人们基于不偏不倚的原则也会形成分歧)。显然,后面两个层次的冲突是无法通过利益聚合的方式来处理的。慎议民主理论家们也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并将其作为批判聚合式民主的一个理由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