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左”与“右”

——国家自主性视角下的美国进步主义运动

作 者:
王衡 

作者简介:
王衡(1988- ),男,山东枣庄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国家自主性理论为我们摆脱社会中心主义“左右之争”的窠臼、重新认知美国进步主义运动提供了一个更具解释力的视角。在美国进步主义运动中,国家相对于支配阶级和从属阶级都有明显的自主性。国家一方面通过加强政府经济干预的手段限制作为支配阶级的垄断资产阶级;另一方面通过政治吸纳的方式有选择性地满足作为从属阶级的工人、农民和中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并排除任何激进主义的改革倾向,将改革始终保持在渐进、稳妥和可控的范围内,在此过程中以总统为中心的行政机构的权力不断扩大。这启示我们:转型期社会经济危机要求国家超越支配阶级与从属阶级的博弈成为自主型国家;国家自主性的实现需要国家能力的保障;国家自主性具有严格的限度。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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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3)04—0101—06

       一、问题的提出:社会中心主义的“左右之争”及其批评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Progressive Movement)是美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从城市到州再到联邦政府,这场持续了数十年的全国性改革运动涉及市政管理、公共预算、文官制度、产业规制、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在“大转型”(The Great Transformation)的时代背景下帮助美国较为成功地应对了严重的“经济-社会”危机,并推动了美国现代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模式的深刻转变。然而与此同时,进步主义运动也是美国历史中最具争议性的领域之一,尤其是围绕这场运动的性质问题,学术界基本形成了“左”、“右”两派截然对立的观点。

       “左”派从阶级冲突的角度出发,认为进步主义运动是一场以下层阶级为主导、自下而上的社会抗争运动。比如Faulkner(1931)将运动定性为农民、工人、妇女、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的集体反抗[1];Hicks(1959)指出农民反抗在运动中的重要地位比[2];Stromquist(2006)则认为运动的原动力来自城市劳工群体的抗争[3]。

       而在“右”派的历史叙事中,进步主义运动则是一场以中产阶级为主导、多个利益集团共同参与的改革。代表性的观点包括:Hofstadter(1955)认为运动实质上是传统中产阶级向新兴的垄断资产阶级发动的“地位保卫战”[4];Wiebe(1962;1967)认为在托拉斯崛起过程中利益受损的企业主阶层是改革的领导者,并强调包括律师、医生、白领及各类专家在内的“新中产阶级”对改革的贡献[5](p.15)[6](p.112);Thelen(1972)认为以城市消费者为主体的市民是改革的主体[7];另外还有一些学者特别强调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对改革的贡献[8]。

       尽管“左”、“右”两派的学者各自都能举出大量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但从历史呈现的总体事实来看,进步主义运动中的许多现象是两者都无法解释的。比如:为什么美国限制垄断公司的结果不是恢复到垄断化之前放任自由的经济秩序,而是强调政府干预?为什么美国在进行社会正义改革的同时,却没有过分地追求社会福利建设,更没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行政部门尤其是总统的权力在改革中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为什么并不是来自“左”、“右”两方的一切改革诉求都能够转化为公共政策?面对如此之多的疑难,我们不禁要问:除了所谓的下层阶级和中产阶级,我们是不是忽略了更为重要的历史行动者?

       其实,关于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的“左右之争”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中心主义的争论,双方观点所基于的一个共同的前提假设是“国家本身不重要”。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还是多元主义的利益集团分析,国家都只不过被视为各种社会力量为争夺社会经济利益而展开冲突和竞争的舞台,而它本身的角色、行动及影响却被忽视甚至刻意遮蔽了。

       二、理论框架:国家自主性的两个维度与四种理想类型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社会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强调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诺德林格(Nordlinger,1981)指出民主国家不仅经常有序地循自己的偏好行动,而且“当它的偏好与公民社会中最强势的各团体的要求存在分歧时也能如此显著地自主行动”[9]。埃文斯、鲁施迈耶、斯考切波(Evens,Rueschemeyer,Skocpol,1985)等学者强调国家在解释经济发展、社会冲突、国际关系等问题上的重要作用,试图把被社会中心主义“踢出去”的国家重新“找回来”,进而构建国家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10](p.559)。

       从组织现实主义的韦伯式国家观出发,国家中心主义将国家视为一套对特定领土和人民执行权威的强制性组织,它从社会中抽取资源并用来创设和支持行政组织、政策组织及军事组织,在此过程中国家可能会确立并追求一些并非仅仅是反映社会集团、阶级、社团的需求或利益目标,这就是国家自主性(State Autonomy)[10](p.10)。在斯考切波等学者那里,国家自主性主要指国家作为独立的行为主体相对于支配阶级的自主性,因为“在从经济和社会中提取资源方面,政权组织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与支配阶级进行某种竞争,一旦这些资源被提取出来,这些资源所投向的目标可能会偏离现存支配阶级的利益”[11](p.31)。这里的支配阶级指经济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与之相对应,我们把在经济上处于被支配地位的阶级称为从属阶级。很显然,国家在从经济和社会中提取资源时不仅会与支配阶级进行竞争,同时也必然与从属阶级直接发生关系。因此,笔者认为国家自主性包含两个维度:相对于支配阶级的自主性、相对于从属阶级的自主性。在这两个维度上国家自主性的高低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其不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国家自主性的四种理想类型(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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