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mocracy”的多重语义流变  

——以中国近代以来思想界民主观念的转型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佟玉平,沈阳化工大学外语系主任、副教授、博士,沈阳 110142;佟德志,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 300387

原文出处:
探索与争鸣

内容提要:

近代以来,民主观念传入中国后,“Democracy”一词的翻译围绕着主权者和意识形态两个维度形成了多重语义。“民主”的多重语义流变受到中国传统的民本观念、现代西方的民主观念和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念等三个主要力量的影响,表现出复合性的特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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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民本到民主,是中国政治观念现代化过程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观念流变。这一观念流变发生在近代以来中国“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当中,愈发引人注目。在这一过程中,民主观念传入中国,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同各种思潮流派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民主的多重语义流变。民主的语义流变都表现出哪些形式,其背后的原因又何在呢?本文试图对此做初步的探讨。

      民主语义的多重表现

      在西方语境中,民主观念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当中。据考证,民主(demokratia)一词大约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用来替换更古老的名词“iso”,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涵义。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中期,“民主”一词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并且同“人民的统治”(rule by people)联系起来。[1]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民主越来越成为当代政治的共识。然而,民主的概念也越来越复杂,不仅传统的民主观念仍然存在,当代新颖的民主观念亦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接。诚如美国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指出的那样:“没有一种真正的民主理论——而只有各色各样的民主理论。”[2]

      “Democracy”翻译为汉语后,出现了不下几十种译法。综合检索近代中国的文献,我们可以发现,对于“democracy”一词大致可以有两种类型的译法。一类译法是将民主视为一种政体,权力的分配方式。比如,“民本”、“民主之”、“民之主”、“民政”、“民主国”,等等。这种译法大多从主权者出发,强调的是谁来做主,涉及权力的归属和分配。还有一类译法是将民主视为一种主义,一般会以“主义”为后缀,比如,“民众主义”、“民权主义”、“民本主义”、“民主主义”、“平民主义”、“惟民主义”、“庸民主义”、“民治主义”、“庶民主义”,等等。这类译法大多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强调了民主作为一套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译法,有的甚至直接做音译的处理。比如,将“democracy”译为“德谟克拉西”就很有影响力,“德先生”的雅号因此而来,成为“五四运动”的两大口号之一。

      一方面,我们看到,民主的翻译跟“主权者”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民主语义之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主权之争。在主权观念上,中国近代以来的民主观念不仅逐渐同民本区别开来,也逐渐由王韬、郑观应、严复等人主张的“君民共主”转换为人民主权,甚至更进一步转换为以孙中山、章太炎等人为代表的革命派主张的“直接民权”;相关制度设计也逐渐由议会制、代议制,激进发展到直接民主的制度模式。在这期间,人民主权逐渐在绝对王权的体制中生根发芽,最终冲破王权的限制,形成了不同的民主观念,并据此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制度设计。

      对于这一类民主观念,最新的研究证明了这样一个发展历程。金观涛和刘青峰两位教授历时十年,对一亿两千万字的文献进行全面的整理,制作了数据库,并对权利、个人、民主、革命等关键词进行考察。通过文献检索,我们看到,在1864年前,“民主”一词只使用过两次,而且都是指皇帝。到19世纪末,“民主”一词开始大量使用,大致有“民之主”、“民主之”、“民主之国”、“民主国家的领袖”等概念并存。进入20世纪,“民主”一词得到了正式的使用,但仍然有像“为民之政”这样的说法。而在当代中国,更多使用的概念是“人民当家作主”,并且同权利、自由、平等等现代概念联系在一起。因此,就民主的主权观念来看,人民主权的观念是一步一步得以确立的:从最初的“民之主”,到后来的“民主之”,一直到后来的“人民当家作主”,凸显了中国近代以来民主观念的发展历程。

      另一方面,民主的概念被高度意识形态化,这是中国近代以来民主观念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北京大学政治学教授陈启修曾经明确指出这一现象:“当时‘democracy’的译法,除了‘德谟克拉西’一类的音译之外,其他如‘惟民主义’、‘庸民主义’(张东荪)、‘庶民主义’(陈启修)、‘平民主义’(李大钊)、‘民治主义’(胡适)、‘民本主义’、‘民权主义’等等,无不拖着‘主义’的尾巴。”[3]本来,民主是一种可操作性的政治制度。但是,随着民主得到来自全社会的、无保留的承认,民主这种制度也被各种意识形态加以利用,成为其赢得群众的工具。这种意识形态化的民主,衍生了诸种不同的民主观念。

      当然,在中国民主语义流变的过程中,中国知识界的主要任务还不是理论创新。但在对民主进行创造性转换的过程中,中国并不缺少民主观念方面“风向标式的人物”。这些风向标式的人物,不仅能够在他们所处的时期提出表达民主观念的概念,而且形成了一整套与此匹配的支撑性词汇,构成了中国近代民主语义流变的历史画面。根据闾小波教授的研究,民主观念的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六个风向标式的人物,分别形成了六组同道者,表达了不同的民主观念。[4]详见下表:

      

      我们看到,从晚清早期民主观念的生成,一直到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形成,民主观念都和不同的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从维新派到革命派,从自由主义到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念被以各种方式重构,这基本上和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民主不是孤立的,而是要和这些意识形态的主张组合在一起,其语义表现出明显的多重性。反过来看,民主观念就是各派政治思潮的一张试纸,不同的思想家,从不同的立场、观点出发,解读民主观念,不同的政治思潮亦将民主嵌入到其理论体系当中,我们甚至可以通过检查其民主理论,从而发现其基本的理论体系和政治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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