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欧极右翼政党意识形态剖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云珍,同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092

原文出处: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西欧极右翼政党的意识形态主要特征是反宪政和反民主,极右翼政党所强调的反移民、反对多元文化、反对欧盟和全球化,以及民粹主义的动员方式,恰好与西欧民众的恐惧担忧的心理相契合。只有理解了极右翼政党的意识形态特征,才能理解当前极右翼思潮在西欧蔓延、极右翼政党在政坛崛起,整个欧洲政坛向右倾斜的深层原因。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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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756.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489(2011)06-0041-07

       2011年7月22日,挪威青年安德斯·贝林·布雷维克制造的爆炸和枪击事件,打破了二战后挪威人平静的生活,欧洲政坛为之震惊,全世界的目光聚焦于这个宁静的北欧国家,西方主流媒体将这次枪击事件称为挪威版的9·11。布雷维克在发动袭击之前,在他的博客上写有1500多页的“宣言”,攻击多元文化和穆斯林移民,他曾参加极右翼的挪威进步党,2006年退出该党,在思想上变得更为极端。[1]当前,欧洲面临着新一轮的经济衰退,西欧社会经历着复杂的变迁,这进一步激活了极右翼。意大利《共和报》称,奥地利、荷兰和瑞典等国极右翼的胜利,说明整个欧洲正在朝向右转的趋势前进。极右翼政党不断掀起波澜,西欧政坛弥漫着极右的气息,再次使得公众和学者将讨论的焦点汇聚于此。

       国内学者对极右翼政党的研究,多偏重于探讨极右翼政党兴起的原因,以及极右翼政党对西欧社会的影响等。鲜有学者对极右翼思潮这一概念,以及极右翼政党自身所秉持的意识形态内容进行深刻的学理分析和解读。①笔者认为,只有理解了极右翼政党的意识形态内容,才能深刻理解在全球化背景下,西欧极右翼思潮何以在西欧社会蔓延,以及极右翼政党为何能够从边缘性、体制外政党,逐渐朝体制内政党的方向发展(如奥地利的自由党);才能深入理解极右翼政党给西欧社会所带来的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它所引发的多元文化主义失败论、欧洲怀疑主义论调在西欧蔓延,西欧各国掀起了新一波的反移民潮,文化认同逐渐取代了以往的国家认同成为政治学中的核心标志。

       如何对极右翼这一概念进行界定,极右翼政党家族为什么秉持强烈的反移民色彩的价值观?在它们的宣传口号和动员策略背后体现出的是怎样的一种意识形态特征?本文试图对此问题进行深刻的探讨和理论解读。

       一、什么是“极右翼”

       在相关的学术研究领域中,要对极右翼这一概念做一个精确的界定是非常困难的,对极右翼毫不含糊的定义在学术领域里几乎是找不到的。贝林(Billing)认为“极右翼是一个非常让人感到麻烦和费解的术语”;[2](P.146-166)罗伯特(Robert)也指出“对于极右翼这个概念,缺少令人满意的可以操作的指针”;[3](P.471)范·贝姆(Von Byeme)认为建立在历史观点基础上的定义和分类很大程度上不能为极右翼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概念;[4](P.1-3)奥森.A.纳斯塔萨克茨(Othon A nastasakis)曾经总结了有关极右翼政党研究所存在的三方面的欠缺:一是缺少大致被接受的定义;二是充满了令人困惑的术语;三是面对众多的个案时在分类上面临着诸多困难。

       在已有的学术文献中考察极右翼政党的不同定义,有一点是相同的,即认为极右翼是一种特定的意识形态。[5](P.203-205)还有一些学者指出将特定的政治方式、行为、策略和组织,或者是特定的选民基础作为分析极右翼的面向和维度,[6](P.34-51)显然这些内容是归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

       有些学者认为极右翼政党具有单一的意识形态特征。哈斯本德(Husbands)指出“种族的排外主义”是西欧极右翼共同的意识形态的核心;[7](P.4)伊特维尔(Eatwell)指出各种各样形式的民族主义是西欧极右翼政党的特征。[8](P.412)穆德(Mudde)对相关的学术文献作了精细的阅读和梳理,他发现有五个方面的特征被超过一半的定义所引用,这五个特征分别是民族主义、排外(仇外)主义、种族主义、反民主的情绪,以及要求一个强国家。[5](P.206-207)他认为极右翼意识形态的核心概念是本土主义者(nativism)、独裁主义(authoritarianism)和民粹主义(populism)。[9](P.293)

       二、反宪政和反民主——界定极右翼概念的两个指针

       为了清晰地对极右翼这一概念进行探讨,就必须理解极右翼概念中的“极端主义”和“极右”的内涵。作为极右翼思潮载体的极右翼政党,它们表现出来的各种各样特征,其中很多特征都是反宪政和反民主的表现形式。如反政党体制的、反多元主义的、反议会主义的、要求有一个强国家、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领袖、要求强调法律和秩序、要求军国主义,这些都是拒绝民主宪政国家最基本的价值观、程序和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体现了极右翼中“极端主义”的色彩;民族主义、排外主义、种族主义、种族中心主义和排他主义,这些都是拒绝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这一基本原则的外在表现。换句话说,它们都是“极右”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反宪政和反民主是极右翼概念中的两个最基本的指针。

       极端主义作为一个意识形态,其基本定义是反宪政和反民主的结合,这已经被德国联邦宪法法庭在对基本法的解释中采纳了:

       除了政治多元主义之外,法庭强调对于法律,对于人权和公民自由的尊重;推行自由和普遍的民主选举;对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法院拥有独立的司法权等,这些都是自由民主最基本的要素。还有,自由民主与暴力以及权力专制是不相容的。倘若哪个政党违反了这些基本原则和特征中的一个的或多个原则,它就是极端主义者,是被联邦法院所取缔和禁止的。[10](P.18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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