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的“神学”

——柏拉图《法义》的诗学批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志猛(1980-),男,福建厦门人,博士,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古希腊哲学、古典诗学研究,浙江 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柏拉图对诗人“神学”的批评,是古典诗学理论的要义之一。他不仅反对诗人对诸神关系的描述,而且对“诸神虽存在但不关心人类事务”的观点进行了反驳,对诸神可用献祭和祈祷收买的论调进行反讽的批判。柏拉图的论证显示,立法哲人与传统诗人的神学观和城邦理想截然有别。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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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02.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1710(2012)05-0002-06

      在西方文艺理论史上,柏拉图对诗人的看法广受关注,柏拉图也被视为古希腊文艺思想的集大成者[1]。在《王制》(Republic,旧译《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出的模仿说尤受瞩目,柏拉图驱逐诗人的说法也众所周知。按照通常的理解,柏拉图欲将诗人逐出城邦是因为:诗人不能认识真理,且有伤风败俗之嫌;诗人模仿幻象,而与真实隔了三层,远离了真理;诗人描绘的诸神会说谎、欺骗,彼此明争暗斗、耍弄阴谋。用这种诗人的诗作来教育后代和城邦的护卫者,会培养起邪恶的心灵。

      在探讨柏拉图的诗学时,人们往往侧重模仿说和灵感说,而忽略柏拉图提出的诗人与“神学”的关联。可以说,诗人无法正确认识诸神,乃是柏拉图谴责甚至要驱逐诗人的重要原因之一。诗人不仅展现了诸神的丑陋,更为可怕的是,他们提出了可能败坏年轻人的三种“神学”观点:诸神不存在,或存在却不关心人类,或关心人类但须用献祭、许愿和供奉而求情收买①。虽然柏拉图在《王制》中谈到了这三种“神学”观,却未作出明确的反驳。直到《法义》(Laws)②卷10,柏拉图才全面回应了这些观点。柏拉图在《法义》卷10中深入探究了有关诸神的真理,甚至为不虔敬之罪制定了法律。不过,《法义》的对话显示,坚持无神论的是自然哲人,认为诸神不关心人类且能被收买的是诗人。诗人不健全的“神学”无法为城邦和法律提供稳固的根基,立法哲人的神义论才能为其作支撑,威慑罪犯并使公民们顺从法律。

      一、诗人的“神学”

      在《王制》中,为不义辩护的年轻人阿得曼托斯将三种“神学”观点归于荷马、赫西俄德等大诗人。倘若人们相信诗人的这些说法,便可放开手脚行不义,牟取利益而免受惩罚,因为可以用不义所得向诸神求情。同样,在《法义》卷10中,对话主角雅典异方人(Athenian Stranger)也设想了持这些观点的肆心的年轻人,如肆心的年轻人要求立法者在惩罚他们的不虔敬之前说服并教导被惩者:诸神存在且极好,不会受某些礼物的诱引而背离正义。这些年轻人还声称,正是那些“最优秀的诗人”之传统权威提供了这些不虔敬的观点,使得他们不是去避免行不义,而是行不义后再设法弥补。由此,这些冷嘲热讽的年轻人强烈要求立法者讲清诸神的真相。

      《王制》中的诗与哲学之争,在《法义》中变成了诗人与立法者之争:何者更有益于维护神义和礼法。正因为诗人无法认识关于诸神的真理,而受到了自然哲人的攻击和利用,自然哲人用唯物论否定了诸神存在。柏拉图则通过论证灵魂优先于物体,重新理解自然、技艺和机运,证明了诸神存在;接着,基于运动论,柏拉图将灵魂定义为能够推动自身的运动,(宇宙)灵魂是万物所有转变和运动的原因;最终,柏拉图把具有完整美德的诸灵魂视为诸神,使奥林波斯诸神与宇宙诸神融为一体。

      关于诗人的“神学”,柏拉图首先反对的是诗人对诸神关系的描述。赫西俄德的《神谱》不仅描述了诸神的产生,而且展现了诸神之间的争斗、仇恨、算计和爱欲。譬如关于尊敬和服侍父母,诗人的描写绝非有益,尤其是诗中父子关系的神话:克洛诺斯阉割父亲乌拉诺斯,宙斯又推翻父亲克洛诺斯的统治,等等③。这类丑陋的故事无益于培养人的美德,不可轻易讲给年轻人听,以防他们效仿头号天神来对待自己的父亲。游叙弗伦正是根据这一点来控告其父的:他的父亲捆绑了醉酒杀人的雇工,无意中致使雇工死去。游叙弗伦认为,既然最好、最正义的宙斯可以惩罚不义的父亲,他自己同样可以控告犯了错的父亲④。但礼法要求人们孝敬父母,控告父母是不虔敬的,由此,虔敬与正义便产生了冲突。而在阿里斯托芬的喜剧《云》中,诡辩者表示,最高神宙斯也是不义的,宙斯残酷对待父亲却获得成为统治者的好处——剧中殴打父亲的儿子明显受到了诡辩言辞的影响。这种基于传统神话的诗学诡辩甚至鼓励人纵欲,理由是宙斯也被情欲和女人征服。正是诗人对诸神的不恰当展现,使人们有理由像诸神那样去行不义。这些神话诗剧若被自然哲人或智术师利用,将颠覆虔敬、羞耻、孝顺、节制等传统美德。即在诗中,传统神话无法支撑自身所推崇的美德。同样是宙斯推翻父亲一事,有的人认为是正义的,从而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辩护;有的人认为不义,而成为替不义之举的有利辩护。传统诗人对诸神的不恰当描绘,使人们的观念和行为陷入矛盾之中。

      有观点认为,诸神虽存在却不关心人类事务。柏拉图把这种观点归于诗人。人们之所以不虔敬,是由于坏人和不义者在公、私两方面的好运,虽然这些人的好运可能只是表面幸福,却被“不恰切的意见”称作无比幸福,而这种意见来自缪斯(诗人)。诗人和其他各种言辞都不正确地歌颂过这种幸福:坏人得享天年、子孙满堂并极受尊敬。更令人困惑的是,借助可怕的不虔敬行为,从底层爬到僭主统治最高位置的不乏其人。

      对于坏人和不义者的这些“幸福”,不虔敬者是通过耳闻或眼见了解到的。显然,这类人没有能力像哲人那样去深究这些表面的幸福,他们既不像“聪明”的无神论者,也没有自然哲人那么高超的智识力,不懂诡辩术,也不会严谨地论证,因此更容易受诗人和各种道听途说的影响。对于这种人,只能用更浅显的道理和更富有感染力的神话来劝谕。由于缺乏理智,他们无力对坏人和不义者得福作出解释,但出于对诸神的敬畏,他们又不能谴责诸神,让诸神为生活中的不义和邪恶负责。在这种纠结的心态中,他们所能得出的结论只能是,“诸神不关心人类事务”。换言之,他们期望神义的实现:诸神观照四方,惩罚坏人和不义者,使好人得福。即诸神须惩恶扬善,才能满足公民们的“血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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