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3-0075-08 艺术生产论从来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重要构成环节,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界对此早已展开了较为深入、但相对来说也较为封闭与单调的研究。进入21世纪,艺术生产论却成为了文艺理论研究一个异常令人瞩目的生长点,涌现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从中国社会的发展现实来说,出现这种情况其实并不意外: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使得中国的市场建设初具规模,市场机制的力量作用到了原来比较高蹈的文学艺术领域;而21世纪之初,国家将文化产业明确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把原来较为潜隐的市场生产与艺术生产是否具有同构性等问题直接地、尖锐地展现到了人们面前。一言以蔽之:社会现实对原有的艺术生产理论特别地提出了挑战。而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对艺术生产论的关注(包括自身的理论创新和对国外相关理论的译介研究),则为该问题领域的全新拓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平台。 本文试图以本体论、市场论、媒介论这几个当前艺术生产论最为活跃的方面为重点,对21世纪以来中国学界在艺术生产论的新拓展做一个讨论。 在进入正式的讨论之前,还有必要对艺术生产论中“生产”之意味略加界定。我们认为,“艺术生产问题”的产生发展,归根到底都和马克思的精神生产学说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此种“生产”之意为强调物质生产对人类精神活动的决定性影响,精神活动不但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与物质生产具有某种同构性,以至于人们能够将精神活动当作物质生产的一个自然组成部分。正是从这个角度说,精神活动才是“生产”的,精神活动就是“精神生产活动”。艺术生产论应当是有特指的,它关切的重心乃是物质生产及外部世界的构造方式对艺术活动的影响。 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对艺术本体论的阐述基本是在这一经典命题下进行的:物质生产决定精神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特别是艺术生产具有某种“不平衡关系”。当前的艺术生产本体论研究则强调,在一般唯物主义原则的基础上,还需要关注现实人类社会的各种具体问题,需要根据人文学科及其他科学学科的发展,衍生、发展出多种富有时代精神的分析问题的技巧,对现实物质基础的特殊性及其与文艺生产的关系作出有针对性的阐释。 重新阐释艺术生产的唯物论基础,是新世纪以来艺术生产理论的一个重要的工作方面。在这一过程中,西方思想界有关生产问题的讨论对我们产生了巨大的刺激作用。学界结合文化工业理论、消费理论、空间理论、生态理论、意识形态理论、景观理论、场域及文化资本理论、权力话语理论、精神分析理论,以及海德格尔等对马克思生产理论的批评等等,展开了诸种关于艺术生产基础问题的讨论。这里我们仅选取学界化用消费理论、空间理论所取得的成就略加评述,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学者们以何种方式、在怎样的层面吸收了国外相关理论的合理内涵,并以之拓宽、夯实艺术生产论的唯物论基础的。 消费理论无疑是近十余年来非常活跃的一种具有本体论意味的理论样式。而在“消费理论”的统一名号之下,事实上存在着不同的理论指归。本文不拟针对具体的问题展开分析,我们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中国学界会对这一理论投以这么强烈的关注热情呢?①他们又从中汲取了怎样的思想营养呢? 尽管研究者考察问题的角度、立场大有差别,但他们对消费问题的高度关注在很多场合中实际包孕着对传统唯物主义思维定式的一种反省或曰越界式的扩容意识。过去在谈到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时,人们较多强调的是马克思的生产决定论,即生产是一个决定性的范畴,它规定了交换、分配与消费的具体型态。②而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则,人们自然地进而推论:生产劳动生产了人类社会,它其实便生产了人类存在,生产了意义本身。这样,生产范畴在对整个人类的实践活动包括精神活动的解释中就居于一种支配性地位。人们通常正是从这样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的名言:“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③ 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自有其合理性,尤其在生产水平低下、分配不公、多数人精神文化需要完全受制于物质资源匮乏的时代条件下,对生产行为决定性意义的强调,还更凸显了社会正义的内在逻辑。但消费理论指出,如果物质生产达到了一定水平,亦即进入了“丰裕社会”时代,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模式就会产生相应的变化。至少在经济活动的领域,消费反转过来会取代生产成为决定性的环节,甚至可以得出一个马克思式的消费决定论的表达式:“消费既支配着与其他要素相对而言的消费自身,也支配着其他要素……”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消费性行为在人类的整个实践活动中居于一种支配性地位。 且不论消费理论对当前社会本质的提撕是否完全切中肯綮,只要这种理论对当前社会文化的概括尚有部分合理之处,人们显然就有必要重新思考艺术价值的本源问题。传统艺术生产论在对艺术性质及价值本体的论断背后乃是生产决定论。但如果消费能够成为艺术价值的基石(之一),那么艺术的价值标准则不可避免地将被修正。正是根据这样的一种洞察,毛崇杰的《艺术生产、消费、价值之本体论整合》(《艺术百家》2010年第2期)试图将生产与消费环节并置为产生文学活动具体内容的决定性基础,以此建构一种“生产—消费—价值”艺术本体论模型。毛文认为,由于生产、消费在处理艺术产品的使用价值及其他价值属性上先天地具有一种立场的分裂(即作为艺术品的审美价值与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裂,这和物质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是根本不同的),因此,现实艺术生产就是多种形式价值分裂的积聚。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一元论的艺术本体观自然也到了终结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