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求其成文而文生” 在明朝文论史中,作为开国文臣的宋濂(1310—1381),不仅以其历史在先,而且在逻辑起点上为明代美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开端。他的文论,当然是为朱明王朝政权的建构和巩固提供一种相配合的美学思想。宋濂的文论思想,集中表现在他的《文原》一文中。这篇非常短小的文论,将南朝文论家刘勰《文心雕龙》前三章“原道”、“宗经”、“征圣”的主要思想概括地表达了出来。如果认为,在明代的二百七十六年历史中,前期的文艺思想是以复古拟古的主张为主导,那么,宋濂的《文原》可视作一纲领性文件:“呜呼!吾之所谓文者,天生之,地载之,圣人宜之,本建则其末治,体著则其用章,斯所谓乘阴阳之大化,正三纲而齐六纪者也;亘宇宙之始终,类万物而周八极者也。呜呼!非知经天纬地之文者,恶足以语此!”①宋濂的文论本体观,是以《易传·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文化整体思想来看待“文”。这种文论观,把天文、地理和包括文章在内的人文视作一个宇宙整体的不同表现——“文”。天、地、人,三者虽然表现不同,但却属于共同的本体,因此,是相互影响的。《易传·系辞下》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②在这种宇宙整体观下,不仅封建伦理体制被赋予了超人伦的形上意义,而且作为狭义的“人文”的文章也在这个宇宙整体中被赋予了形上意义。 美国学者刘若愚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形上文论有系统的阐释。他主张,“形上文论”就是“以文学为宇宙原理之显示这种概念为基础的各种理论”;“宇宙原理”在古代儒家和道家的学说中都被定义为“道”。刘若愚虽然认为中国批评家折中和融合地使用儒道两家的“道”的概念,但是,他在具体论述中却是偏向于庄子的思想。这个偏向明显表现在他对中国形上文论与西方的模仿论、表现论和现象学美学诸文艺思想的比较中。比如他说:“至于宇宙、作家和文学作品间的互相关系,在西方的模仿理论中,诗人或被认为有意识地模仿自然或人类社会,如亚里士多德派和新古典派的理论,或被认为是神灵附体,而不自觉地吐出神谕,一如柏拉图在《伊安篇》(Ion)中所描述的。可是,在中国的形上理论中,诗人被认为既非有意识地模仿自然,亦非以纯粹无意识的方式反映‘道’——好像他是被他所不知而无力控制的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驱使的一个被动的、巫师般的工具——而是在他所达到的主客观的区别已不存在的‘化境’中,自然地显示出‘道’。在形上观点看来,作家与宇宙的关系是一种动力(dynamic)的关系,含有的一个转变的过程是:从有意识地致力于观照自然,转到与‘道’的直觉合一。”③宋濂所禀承的“形上文论”,是与基于庄子道学的“与道合一”的文学观不同宗旨的。他关于文的观念,“吾之所谓文者,天生之,地载之,圣人宜之”,是直接沿用先秦儒家《易传》的“兼三材”的思想;“斯所谓乘阴阳之大化,正三纲而齐六纪者也”,则是明确以汉代官方儒家的“天人感应”理论作形上基础。“三纲六纪”是汉代学者班固概括的封建伦理体系。班固说:“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④宋濂的“正三纲而齐六合”,是承班固“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而言。因此,他的形上文论观,是因循的儒家而非道家的“文道”。换言之,作为开国文臣,宋濂的文论的“形上诉求”,是封建伦常的“天道”,而非道家的自然精神。 在“正三纲而齐六纪”的“天道”文论观下,宋濂主张以“养气”为文学进修的根本途径。宋濂说:“为文必在养气,气与天地同,苟能充之,则可配序三灵,管摄万汇。不然,则一介之小夫尔,君子所以攻内不攻外,图大不图小也。力可以举鼎,人之所难也;而乌获能之,君子不贵之者,以其局乎小也;智可以搏虎,人之所难也,而冯妇能之,君子不贵之者,以其骛乎外也。”⑤宋濂“养气说”的核心就在所谓“攻内不攻外,图大不图小”。“攻内”,是指自我心胸的陶冶提升;“图大”,就是以形上精神把握和表现封建纲常。“不攻外”和“不图小”,当然是否定了“文”的外在、具体的意义诉求。这也就是说,宋濂为明代确立的“正统文论”,是追求精神性的、本原性的文学表现,简单讲,就是“立其大”。 宋濂的文论,即以“正统”和“立其大”为主旨,自然不免于复古和保守,称其为明代前期复古主义思潮的奠基者,是适宜的。但是,宋濂的文论在精神上也为明代后期的文艺思想的变革播下了种子。这个“精神种子”就在于他的“立其大”观念,在强化文学的精神性和本原性追求的同时,也赋予了文艺的原创性和情感性的自由。宋濂说:“由此观之,诗之格力崇卑,固若随世而变迁,然谓其皆不相师可乎?第所谓相师者,或有异焉。其上焉者,师其意,辞固不似而气象无不同;其下焉者,师其辞,辞则似矣,求其精神之所寓,固未尝近也。然唯深于比兴者,乃能察知之尔。虽然,为诗当自名家,然后可传于不朽。若体规画圆,准方作矩,终为人之臣仆,尚乌得谓之诗哉?是何者?诗乃吟咏性情之具,而所谓《风》、《雅》、《颂》者,皆出于吾之一心,特因事感触而成,非智力之所能增损也。古之人其初虽有所沿袭,末复自成一家言,又岂规规然必于相师者哉?”⑥在这段话中,宋濂提出了关于诗学的几个关键主张:(一)诗中学古人,应当“师其意”而非“师其辞”,“求其精神之所寓”,“辞固不似而气象无不同”。主张在精神上学习古人,而非在辞藻上模拟古人,这当然为今人的自由创新提供了空间。(二)学习名家,是作诗必要的起点,但如果循规蹈矩地模仿古人,“体规画圆,准方作矩”,就未进入创作的境界;“诗乃吟咏性情之具”,诗的创作,根本在于自我情感的触发和表现,“出于吾之一心,特因事感触而成,非智力之所能增损也”。(三)诗人要从学习前人开始,进而突破前人,要“自成一家言”。 宋濂文论,虽然“本体”不离于“正三纲而齐六纪”的“道”,但他主张为文要“求其精神之所寓”,“出于吾之一心,特因事感触而成”,直到“自成一家之言”,对于明代中、后期文艺的情感主义和个性化思潮,却是具有铺垫之功。“明道之谓文,立教之谓文,可以辅俗化民之谓文。斯文也,果谁之文也?圣贤之文也。非圣贤之文也,圣贤之道充乎中,著乎外,形乎言,不求其成文而文生焉者也。不求其成文而文生焉者,文之至也”⑦。这个说法,显然对于后世李贽、公安三袁所主张的“直吐胸臆”和“独抒性灵”的主张,提供了一个“正统”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