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支出”一般是指有关法律法规对某一特定公共项目规定的预算支出比例或增长幅度。教育法定支出是政府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支出,是法定支出项目中支出比重最高的公共项目。法定支出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特定公共领域支出的重视程度,期望这些项目支出规模能够避免受经济及财政收支波动的影响,保障支出规模及增长的基本稳定;另一方面这些公共领域在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中处于弱势地位,支出历史欠账较多,公共经费严重短缺。教育法定支出可以看作是政府教育财政支出责任的量化承诺,是政府教育投入法制化建设的成就,地方政府理应依法保障教育支出增长,如不能完成依法增长即视为政府违法,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教育法定支出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等相关法津法规,评价教育法定支出是否合格的指标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比较,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增减百分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公用经费增长等。在实际操作和研究分析中,评价教育法定支出的指标可以简化为“一个比例”(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人的比例)、“两个高于”(即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的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高于上年度)、“三个增长”(即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逐步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其中,“一个比例”、“两个高于”为相对量指标,“三个增长”为绝对量指标。鉴于我国“三个增长”指标在绝对量上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本文对我国教育法定支出执行情况的考察,主要是对相对量指标进行分析。 1.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 4%:滞后10多年仍未实现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至今4%的目标仍然没有实现(最高的2009年为3.59%),以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不得不重申,到2012年实现4%这一目标。其实,4%的比例是20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数据,也是与20世纪末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的指标。但在我国经济超常规持续高速增长的条件下仍然不能实现,足以说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与经济增长极不相称。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中国统计年鉴2009》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仅从2000年到2009年10年间,以4%的比例为目标,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0年累计“欠账”已达16843亿元。 2.每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递增”:从未全部实现 表1数据显示,2003-2009年全国31个省(含直辖市、自治区)每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指标,从未全部实现。最高的2003年18个省份,最低的2007年2个省份,到2009年仍然有5个省份未完成“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教育法定支出目标。 根据《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布的数据统计显示,1996-2002年,全国分别有23个、20个、19个、13个、15个、14个、7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表1数据显示,2003-2009年,全国31个省(含直辖市、自治区)每年从未全部完成“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递增”的教育法定支出目标,最高的2009年29个省份、最低的2007年6个省份未完成教育法定支出目标。
3.考虑预算外财政收支:欠账更多 相对于预算内财政收支,“预算外财政收支”也是政府公共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教育法定支出来说,使用“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递增”作为我国官方评价教育法定支出执行情况的指标,本身是有问题的。因为财政经常性收支仅仅是政府预算资金的一部分,若仅以预算内财政收支作为分母计算教育法定支出,就等于夸大了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收支的比例。OECD在有关中国政府公共支出的研究报告中指出:“中国官方公布的支出额仅反映了实际支出的四分之三,预算外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中央政府为地方融资所发行的国债并没有包含在官方预算内。尽管中国政府最近实施了一些改革措施,政府中仍然存在过量的预算外和制度外收支行为。”① 2002-2007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预算外收入规模的比较可以印证OECD的判断(见表2)。尽管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规模相当于财政收入规模的比例从2002年的47.46%下降到2007年的26.68%,但近三分之一的预算外收入没有纳入政府预算仍然是客观事实。在一定程度上讲,政府仅以预算内或经常性财政收支的统计口径来规定政府教育法定支出,是在有意或无意逃避教育法定支出的责任,教育法定支出就等于缩水了。如果说,目前我国不少省份在以不完整的预算收支作为统计口径来衡量政府教育法定支出尚不能完成,那么,如果考虑预算外财政收支,以政府全部收支为统计口径来计算,政府教育法定支出的欠账可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