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是否已经过时

——对全球正义的一种批判性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艾四林,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 100084;曲伟杰,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今天,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文化多元主义思潮对现有的民族国家体系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很多研究全球正义的学者认为民族国家已经过时了。但是,构成全球正义观念基础的世界主义理念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世界主义的最终落脚点是抽象的个人概念,而不管这些人是属于哪一个种族、文化社团、宗教群体或者民族国家,实际上,我们都是作为特定的社会身份的承担者而与这个世界打交道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真正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民族国家就是保障和实施个人政治经济权利的最重要的政治舞台。虽然民族国家对本国公民承担着特殊的义务,但是在解决诸如经济不平等等许多全球性问题的时候,民族国家也可以发挥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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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人类社会就存在着把人群划分开来的界线,人们为这些界线而战,捍卫它的存在,扩展它的范围,抵抗任何力量对它的剥蚀。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没有任何界线的社会,没有家、没有俱乐部、没有社区、没有国家,对边界的需要似乎已经内置于我们的基因构造中了。①在所有这些界线之中,民族国家的界线最具影响,因为它的存在是其他界线能够安全存在的前提,它划定和保护着其他的界线。很多西方的政治理论著作都把民族国家作为自己的研究背景,约翰·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体系就是一个例子:“这些体系的边界是由一个自足的民族共同体的观念所确定的。”②可见,对于正义原则的适用范围,罗尔斯是有着理论上的自觉的。正义原则并没有随意扩展到民族国家的界线之外,而达到全球正义(global justice)的层次上去。

      如今,民族国家体系遭遇到了空前的挑战,经济全球化、人口、物品、资本以及信息等的跨国流动对国家的界线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而许多国际协议的签订(比如欧盟)也要求各个国家承诺放松管制。一个问题由此产生:民族国家是否已经或必然要过时?本文拟就此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

      一、民族国家遭遇到的两种挑战

      民族国家的理念由来已久,学界普遍认可的一种观点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标志着欧洲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初步形成。不过,民族主义浪潮的真正兴起却应该追溯到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法国大革命将两个重要的政治观念即民族国家和人民主权融合在了一起,这使得现代西方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同时伴随着民族解放的运动。结果是民主政治虽然十分强调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国家的界线却划定了民主政治的运作范围,处于国家界线之外的人并不受该国的政治运作机制的支配,相应地,他们也享受不到界线之内的人所享有的待遇。“民主平等停止在政治社群的边境:社群外的那些人不被平等对待”。③迄今,人们仍然把民族国家作为自己的最终归属。但是,民族国家的存在在今天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挑战分别来自外部与内部两个方向。

      首先,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对民族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外部冲击。全球化时代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特征就是高度流动性,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够维持绝对的自我封闭。其实,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对世界市场的形成做过出色的预言:资本主义大工业的生产促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而为了增加产品的销售渠道,资产阶级不得不往返奔走于世界各地,在客观上加强了各民族国家之间的联系和交流。④各种国际性和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在促进各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人员和物资的大规模流动。货币和花样繁多的金融衍生品充斥在世界各地,掌握高新技术的科技人才受到各个国家的追捧。另外,随着电视、互联网和平面媒体的不断普及,各种纷繁复杂的信息和视频图像可以在短时间内被更多的人所分享。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具有超民族的色彩,各国人民也日益依赖于这种超民族的经济力量。全球一体化趋势让民族国家的主权从外部受到了侵蚀,削弱了民族国家决定自身内部的经济事务的能力。比如,如果某个国家想通过加大对境内的外资企业的税收监管和征收力度来提高财政收入的话,其结果往往会得不偿失,因为劳动力和资本都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一旦发现此处的社会大环境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跨国公司可以很快地把自己的生产线转移到别的国家中去,而高技术的生产人员可以以更快的速度转移自己的服务对象。主权国家因此而不得不小心应对全球经济形势的风云变幻。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也带来了诸多全球性的问题——气候变化、海洋污染和能源枯竭,等等,还有政治哲学家所倾力关注的全球范围内的经济不平等问题,这种不平等主要体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富国与穷国之间的差距正在扩大”。⑤发达国家既掌握着金融、高新技术等一系列可以为自身带来巨大收益的工具,而且也是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的主要制定者。与之相反,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往往扮演着原材料与廉价劳动力的提供者和低端产品的生产者的角色,在经济竞争中并不占有优势。既然富国与穷国之间日益扩大的不平等被认为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要解决这一问题势必会降低民族国家在处理政治经济事务上的权重,因为没有哪一个国家享有处理国际事务的决定性权威。

      其次,文化多元主义的兴起从内部侵蚀着民族国家的权威。戴维·米勒对文化多元主义的定义是:“现存国家内部的各种群体——宗教群体、族群、由性别或性取向定义的群体,如此等等——越来越坚持他们独立的文化认同并要求给予那些认同以政治上的承认。”⑥如果一国之内的每一个有着特定文化认同的群体(尤其是种族群体)都想通过各种方式谋求自身的独立与特殊认同的话,那么民族国家本身便面临着破碎与分裂的危险。因此,民族国家为了维系其完整性,势必要把民族认同放在其他诸种特殊认同之前,而这很有可能会反过来压制与民族国家模式相冲突的其他认同模式。假如某一种族群体想谋求跨国界的联合或者国内的政治承认的话,其活动势必会受到国家主权的阻挠,因为主权国家绝不会允许在领土界线之内存在着其他的一个或多个政治权威。问题是,在一个日益强调自由平等以及尊重和保护其他少数群体文化的世界中,很多人会认为这种压制是不合理的,并据此推断现代民族国家的模式已经过时了。随之而来的是我们应该寻求更软、更富有弹性的边界限制,生活在边界之中的人们可能会受到若干不同的政治权威体系的支配,而没有一种可以对他们行使独断权。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已经不再拥有任何政治边界了,实际上少数群体争取独立、自治和认同的斗争往往是以民族主义的面貌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的,少数群体在赢得了文化与政治上的认同与独立之后,往往会进一步发出领土空间上的吁求,换言之,有一股强有力的力量促使文化认同上的分割具体化为实际的界线。不妨考虑一下宗教信仰群体的情况,他们都会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比如天主教教堂、伊斯兰教清真寺和佛教寺庙,等等,而为了保持自身认同的独特性和统一性,他们都会排斥其他的社会成员,并设法对这些活动区域形成较强的控制力。所以,严格来讲,文化多元主义通常是对现有的民族国家体系构成了极大的挑战,其前途往往是导向更多的民族国家界线,而不是许多学者假想中的世界大同。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比较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认为所有对民族国家的界线表示怀疑的学者都必须解释这样一种现象:殖民地人民为何会如此重视自己新近才赢得的独立,而革命团体又为何会如此重视在他们自身的政治共同体中所夺取的权力?⑦重要的是,独立必定是基于对特定区域的自治权,而绝非像吉普赛人环游世界那样;对政治权力的重视也是源自统治特定的政治共同体的愿望。因此,文化多元主义的诉求很容易转变为民族主义的诉求,而民族主义的诉求内在地包含着对界线的重视,只不过此界线非彼界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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