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间“清流”三群体与在朝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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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师专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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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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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是指对朝政实行舆论监督的政治群体,这种舆论又叫清议。晚清时期,人们对于清议大体上有两种认识。比如:(一)郑观应在《盛世危言·日报上》中谈到,“唐、宋代有贤君,乃始设给谏、侍御诸言官以防壅蔽,而清议始彰”〔1〕,“给谏”也就是给事中, “侍御”即御史,可见,郑氏认为清议是出自科道言官类的京官,是指“在朝”的、也就是官方的舆论而言;(二)王韬在日记中论及,“予谓泰西列国,地小民聚,一日可以遍告。中国则不能也。中外异治,庶人之清议难以佐大廷之嘉猷也”〔2〕,可见,王氏认为清议是出自庶人, 是指“在野”的、也就是民间的舆论而言。实际上,两种认识互为补充,所谓清议正是包括着“在朝”和“在野”这两个部分的。

      清议历史久远,晚明时以东林党人的清议为主体曾出现过高潮。但清前期的文字狱却使清议一度窒息,造成社会“万马齐喑”的状况。只是到了晚清,清议才又复苏。

      如果说在朝清议是以科道言官和翰詹讲官的奏疏为其主要表现形式,那么,晚清的在朝清议明显有过三个颇具影响的活跃期。这三个活跃期,若按照时间顺序来说,即为清流党清议、“后清流”清议和“三菱公司”清议。

      一、清流党清议

      清流党是一个主要由言官和讲官构成的政治群体。其首领是军机大臣李鸿藻,成员有张之洞、张佩纶、陈宝琛、宝廷、黄体芳、邓承修、吴大澄、何金寿、刘恩溥、张观准、张楷、邵积诚、吴可读、于荫霖、李端棻、吴观礼、夏同善、陈启泰、邓庆麟等。该群体清议的活跃期,在1877年到中法战争结束。

      然而,对“清流党”这一称谓,该群体成员并无一人以此炫耀。张之洞在给潘伯寅的一封信里曾提到过:“有清议然后有党祸。……清流势太盛,然后有党祸。”〔3〕这显然已道出时人是最忌讳被指为聚合成某某“党”的,因为随之而来,便将是“党祸”临头。就是戊戌年“六君子”之一的刘光弟,对“党祸”也是着实畏惧。他在一封从京师写给四川家人的信中谈到,自己与杨锐、谭嗣同、林旭四人被授予四品卿衔,并旨令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可也正是“因有‘参与新政’四字,遂为嫉妒者诟病,势如水火,将来恐成党祸”〔4〕。 这些都说明了,即使是到了晚清,也没有谁敢于以什么党人来自居的。倒是备尝清流党人攻击之苦的封疆大吏李鸿章在私人信函中将该群体率先冠上了“清流党”雅号,〔5〕而后来曾在张之洞幕府做过事的辜鸿铭的著述中也出现有“清流党”的提法。〔6〕

      清流党的清议,主要是反映在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

      就对外而言,一是针对着中俄伊犁交涉中的崇厚签约问题,清流党人强烈主张严惩崇厚,以对俄作战换来废除里瓦几亚条约。无论是张之洞的“必改此约”〔7〕,或是黄体芳的“重治其罪”〔8〕,还是宝廷的“召知兵重臣入朝”〔9〕,“以主战吓俄”〔10〕, 都完全左右了当时的舆论导向。李鸿章不满之中发表的“中旨密令鄙人维持和局”、“局外清议挑斥多端”〔11〕云云,则又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二是针对着中法越南交涉问题,清流党人一致主战。他们不仅力言“非出于一战不可”〔12〕,建议“厚集南北洋战舰,分拨出洋梭巡”〔13〕,并提出了“联德”“拒法”主张〔14〕,而且有的成员还“具折奏滇桂边防紧要,自请带兵前赴广西”〔15〕。特别是李鸿章曾在复李鸿藻函中亮明对中法战争的态度:“日前幼樵(张佩纶)来晤。……鸿章于越事,初不敢力主进取,实见得各省戎备未尽精整,或至一发难收。今山西挫退,敌炎正张,我军已扎北宁,洵如尊旨,只有增军缮备,一意坚持,以待事机之转。”〔16〕这表明,清流党人的清议对李鸿章的对外态度一度由主和转为主战起了不小的作用。甚至清流党人自己也受命赴前线,在战火中实践清议主张〔17〕。可见裘毓鹿指出的,在清流党清议的带动下,“尊王攘夷之论糜漫全国”〔18〕,的确反映了实情。

      当然,清流党人的主战清议中也搀杂着不切合实际的成分。比如,有说应该跨海东征日本〔19〕,有说应该既东讨日本,又西击法国〔20〕,这些言论太偏激了。曾国藩曾经指出:“自宋以来,君子好痛诋和局,而轻言战争,至今清议未改此态。”〔21〕曾国藩是在1872年逝去的,他并没有看到清流党人的活动,然而所言切中清流党主战清议的缺陷。时间进入90年代中期,维新派领袖康有为同样道出了曾国藩评说过的这番话:“寻五十年来,……清流进议者,不深维终始,高谈战事。”〔22〕“不深维终始,高谈战事”与“轻言战争”句异意同。康有为是耳闻目睹过清流党活动的人。显然,“轻言战争”是清议的一个通病。

      就对内而言,清流党清议又侧重于治吏、恤民、重法。

      (一)治吏

      面对“吏治日偷”的社会现象,清议指出,各级官吏中长期存在着“诿卸因循”、“疲玩”、“敷衍支吾”、“偷惰”、“泄沓”等“旧习”〔23〕。不仅如此,更存在着种种腐败弊端。腐败丑态有:贪污猖獗,如张观准揭露各府县公款亏空“少者数千,多者数万”〔24〕;贿赂公行,如黄体芳揭露各省索贿有“节寿到任礼”、“季规”、“新水”、“帮项”等各类名目〔25〕;鱼肉地方,如刘恩溥揭露地方官“无端藉公”“摊派民间”,“约加正赋数倍”〔26〕;偏私徇情,如陈启泰揭露“大员执法徇私”,何金寿揭露“各省督抚委差委缺大半皆徇情面”,张佩纶揭露“凡保案中任劳者十之二三,徇情者十之七八”〔27〕等等。真是一个贪官污吏的社会,贪官污吏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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