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及其对当代中国学校道德教育的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汉卫(1975-),男,山东临沂人,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山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王夫艳(1981-),女,山东临沂人,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原文出处:
外国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道德、道德教育与文化之间具有必然、内在的逻辑关联。作为一种外域文化参照,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坚持多元化的道德取向,注重培养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反对灌输和教师权威。这尽管回应了异质、多元的道德现实,凸显了道德及道德教育的主体本质,有助于提高学生对道德情境的适应能力,但也内含悖论,割裂内容与形式,道德评价模糊。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的利弊得失提示当代中国学校道德教育要以道德共识为底线,以道德智慧的生成为旨归,坚守道德性,并以生活为基本途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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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10)12-0083-05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方位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的流动性和开放性日渐增强,文化领域也在经历着不断重构,文化生态日趋多元,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异质与多元化是其深刻而集中的体现。与此同时,全球化也日益拓展到文化领域,形形色色的西方思想的输入加剧了我国文化多元乃至文化断裂、冲突的现实。在这种背景下,个体和社会应如何对待异域异己的文化和道德,学校道德教育应承担起怎样的文化使命以应对相对主义的挑战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亟需做出回答。产生于相似背景中的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不失为一种可选择的外域文化参照,它给西方道德教育所带来的利弊得失可为我们提供某些启迪。

      一、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的基本观点

      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想可谓古已有之,但成为一种思潮却是20世纪前后的事。该思潮是基于社会的巨大变革以及由此造成的道德多元化状态,在汲取相关学科的精神养料并深刻反思传统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兴起的,昭示着深刻的时代精神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尽管没有一名道德教育研究者明确宣称自己是相对主义者,但“道德相对主义在理论上被普遍接受……本世纪(即20世纪——笔者注)的道德教育理论无不具有强烈的相对主义色彩”。[1]

      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有着丰富的蕴涵和极大的包容性,典型代表有杜威的道德教育理论、存在主义道德教育理论和价值澄清理论等。细观其内核,可发现这一思潮在道德取向、道德教育的目的和原则及师生关系等方面存在一些共同的理论旨趣。

      (一)道德取向:多元化

      与普遍主义道德教育理论强求划一的道德取向相对,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持明显的道德多元观。杜威认为不存在绝对的道德真理。道德是应环境需要而产生的,并与特定环境相匹配,因此仅是处理情境的工具。而个人所面临的道德情境总是具体的、特殊的,不同情境中的道德是不同的。多元道德之间的交流与对话是民主社会充满活力的必要条件,也只有道德之间的差异与互竞才能促使社会道德不断变革与进步。价值澄清学派也坚决否认普遍道德标准的存在,认为道德是个体与复杂多变的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不同的经验会导致殊异的道德价值。存在主义者也认为道德来自于人的内心,是个人选择的结果。

      (二)道德教育的目的:培养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

      在道德和价值多元的时代里,人们普遍认识到,如果学校道德教育仍仅重道德知识的传授,则不足以使学生应对这一多元和变化的世界,更不可能培养出真正有德行的人,反而会引起学生价值观的混乱。多元社会中学生自我意识和个性的增强也强烈要求有更强的判断和选择能力。因此,持相对主义立场的道德教育理论家们一改传统的重道德灌输的适应主义而转向自由主义,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十分推崇人的自由选择,主张培养学生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杜威对反省思维和道德探究十分重视,认为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自我控制的能力。而存在主义道德教育理论十分推崇个体的自主性和自由选择,把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的培养作为理论的着力点,提倡为“选择而进行教育”,其“价值观点就是正在做出自由选择的人们的道德”。[2]“主动的、有意识的和自觉经验的基础上所做出的选择”是存在主义的三个基本原则。价值澄清学派更是把培养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视为道德教育最重要的任务,反对具体内容的教学,认为只有经过个人选择的价值才能够指导学生的生活,“如何获得价值观”这一问题比“获得了什么价值观”更为重要。

      (三)道德教育的原则:反对灌输,追求道德教育的人性化

      反对道德灌输是上述道德多元取向和重道德判断、选择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的逻辑起点,“当代认知主义、形式主义和个人相对主义的道德教育理论都是围绕反对单纯的道德灌输而展开的”。[3]反对灌输由杜威首倡。他把灌输理解为“系统地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使学生铭记一套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观点,排除一切其他观点”,[4]因此必然是以无视儿童的理智能力和自由意志为代价的,本质上是强制性和非人性的,必定会妨碍儿童道德智慧的发展。价值澄清学派也认为灌输是以错误的前提为基础的消极的教育方法,不利于儿童的独立思考和自由选择。价值问题并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因此价值观不可能是灌输的结果。

      (四)道德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反对教师权威,突出学生主体

      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在师生关系上明确反对教师权威,极力推崇学生在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杜威反对用主客二分、非此即彼的态度对待师生问题。尽管教师是代表社会来履行职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就必然是至高无上的道德权威。教师更应是学生道德发展的指导者、促进者、服务者,是道德情境的创设者。存在主义者从其绝对自由的观点出发,认为道德是个体选择的结果,所谓的道德权威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合理的,理想的师生关系应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对话关系。而价值澄清理论也明确认为,教师权威是阻碍儿童道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自我选择和价值澄清才有助于个体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因此,教师更应是“中立”的,其任务在于为儿童提供选择的机会,鼓励和帮助儿童自由、审慎地做出更多的选择。

      二、对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的评价

      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潮的上述理论观点回应了道德现实,突出了多元共存的道德教育氛围;强调主体性,凸显了道德及道德教育的主体本质;重视道德能力的培养,提高了学生对道德情境的适应性。这也深刻揭露了传统道德教育的弊端,挑战和改变着传统道德教育,使学校道德教育的面貌焕然一新,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在道德教育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不过,该思潮也有其内在的理论缺陷,并使学校道德教育面临一系列的难题,因而不断为人们所诟病。

      (一)理论内含悖论

      道德相对主义一方面认为道德是相对的,而另一方面又把道德相对加以绝对化。这是道德相对主义自身无法克服的悖论。建基于其上的相对主义道德教育也难逃此咎。如在灌输这一问题上,相对主义道德教育理论从道德多元的立场出发,明确反对灌输,但又从另一侧面走向了灌输,因为向学生传授“道德是相对的”这一观点本身就是一种灌输。既然每个人应有其自身的道德观念,学生就可用这一道德主张来为自己的不良行为辩护。“试图取消道德名词的那些持伦理相对主义观点的教师(或学校)是出于尊重儿童自由和健康的自发发展,结果却仍要依赖于权力和权威使他们自己的相对价值观压倒儿童的相对价值观。”[5]柯尔伯格的这一观点确实击中了相对主义道德教育思想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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