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人文研究对研究者品质的诉求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震峰 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淮安 223300)

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对人的生存境域的关注是教育的人文研究的原动力,也是人文研究的价值所在。教育的人文研究者在研究的进程与被研究对象的转换过程中,需要多元文化的价值观作为研究的价值依据,是价值多元性主体的践行者;对教育理念的顿悟是教育的人文研究者摆脱纯粹事实干扰、进入教育理念的必备素养,教育的人文研究要求研究者具备敏锐而准确的顿悟力;教育理念的重构与建构是在观念中对教育场域中人的利益的干预,研究者应从场域中所有人的利益视角从事教育理念的重构与建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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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研究者的研究理念,教育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人文研究与科学研究。教育的人文研究有时也称为人文主义的或理解范式的教育研究。人文研究在对研究对象的理解、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价值上有着自己独特的内涵。

      教育的人文研究在19世纪中叶的代表人物有狄尔泰、文德尔班、利特等,他们在与自然科学的研究争夺研究领域的过程中,指出过人文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的不同之处,后经马克斯·韦伯、①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以及当代众多研究者的不断总结与提炼,关于人文研究的基本特征的认识逐渐丰满与完善。关于教育的人文研究的基本特征尽管不同的研究者所表述的角度和使用的话语不同,但以下几点是能够达成共识的。

      从本体论的角度而言,教育事件是文化事件,是人在一定的文化境域中依据自身的价值观念所创设的事件,文化事件的核心是其所蕴含的意义与价值。

      从目的论的角度而言,教育的人文研究不能停留在对教育事件的客观描述上,而要转向教育事件生成的内在依据。人不能完全按照自身的意愿随意地创设教育事件,教育事件的创设受制于客观的教育规律以及人所掌握的教育技术,人以自身的价值观念为核心,将所掌握的教育规律与教育技术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并以此作为教育事件创设的内在依据。教育事件生成的内在依据是由人的价值观、教育规律与教育技术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价值观起着核心与纽带的作用。教育的人文研究的目的是揭示与重构这个有机整体。

      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对教育事件意义与价值的认识不能使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只能使用人文学科的理解方法。也就是说研究者是通过进入教育事件生成的文化境遇,以自身的人格系统与价值观为工具体验教育事件的文化意蕴与价值,研究者对教育事件生成的文化境遇的进入方式可以是想象的,也可以是真实的。

      从价值论的角度而言,教育的人文研究不同于自然科学揭示研究对象本质与规律的研究,教育的人文研究是通过对教育事件生成的内在依据的揭示与重构,使得教育事件的生成更加贴近人的需要。

      上述教育人文研究的四个基本特征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根源在于教育事件是文化事件,是人依据自身需要创设的事件。教育的人文研究的内在机理决定了这种研究对研究者品质的诉求,明晰这种诉求有利于研究者的提高和教育研究的发展。

      一、对人生存境域的关注及改善的愿望

      教育事件是文化事件,对文化事件的反思是在一定的价值立场上对人的生存境遇的反思,它源于反思者对人的境遇关切与维护的需要。对人的境遇的关切与维护是以人的需要为核心对满足人的需要的条件的关切与维护,也就是对人的价值实现的关切与维护。对人的价值的理解是以人的体验为基础,人文研究不排除价值的可计量性,但这种计量是建立在人的情感体验基础上的计量,这不同于自然科学中建立在纯认知过程基础上的计量,也就是说研究者对价值的理解是通过切已而达人的。当人发现并感受到自身悲惨、不好的境域时,就会开始对好的境域的思考,对通向好的境域的途径与方法的思考,人文研究也就开始萌芽;当人对他人的境域产生好与不好、幸与不幸的感受,并思考如何改善他人的境域、推动他人的幸福时,人文研究与人文研究者也就开始出现了。从其产生与形成的过程来看,人文研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基本要素:(1)研究者对自身境域的体会,以及通过对自身境域的体会而达到对他人境域的体会;(2)研究者对于自己与他人的境域有着美好的向往;(3)研究者建立在自己体会的基础之上的对自己与他人通向好的境域的途径与方法的思考。

      自然科学家把科学研究的源动力理解为研究者的好奇心。[1]不过,好奇心所关涉的只是研究者本人的部分价值实现,简单地以好奇心作为人文研究的源动力,就无法解释在人文研究中研究者对他人价值实现的关切以及价值关切的多元性。研究者从事研究的动力不仅存在于人的好奇心,同时还存在于研究者的价值立场。教育是人类为改善生存境域、获得幸福与美好生活而从事的社会活动。教育所追求的不仅是学习者生存境域的改善,同时也包括与学习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他人生存境域的改善。教育的这一属性要求以教育问题为对象的人文研究者具有对他人生存境域的关注及改善的愿望。这是教育的人文研究所应有的价值立场与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柏拉图的《理想国》所描绘的正是他本人所认为的人类最为理想的生存境域,并为实现这一生存境域差点献出自己的生命。②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以及《爱弥儿》等不朽著作,每一篇都在诉说着人类的悲惨境域及改善的方法,离开了对人的生存境域的关注及改善的愿望,人们无法想象这些著作是怎样形成的。从杜威的教育著作中可以看出他把民主社会当作人类理想的生存境域,并把教育过程中的儿童理想的生存境遇理解为儿童中心。

      对人的生存境遇的关注及改善的愿望是教育的人文研究的原动力,是来自于研究者自身内部的动力。离开了对人的生存境域关注与改善的愿望,教育的人文研究只能由外部因素来推动,这些因素或是名誉、地位,或是金钱。而能给予名誉、地位或是金钱的个人或团体对研究的课题、过程与结论必定有着自己的诉求,研究者研究的课题、过程与结论须符合这类个人与团体的要求。同时,对人的生存境域的关注与改善本就是人文研究的意义所在,人文研究的根本价值就在于推动、促进人的生活。

      二、以多元文化的价值观念作为教育研究活动展开的依据

      教育的人文研究中研究者需要不同的价值观念作为研究活动展开的依据。“狄尔泰认为,以社会历史事物和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科学……是人本身的精神活动的产物,能为人所领悟”。[2]教育事实是教育主体在交往互动的过程之中依据一定的价值观念自主创设的。对教育事实的认识不能停留在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上,教育事实对于置身于其中的人来说总会具有某种意义或价值,这种意义或价值是教育事实的固有价值,对教育事实固有价值的认识是教育的人文研究的旨趣所在。研究者是通过“聆听”教育事实中人的感受与解释来认识这种意义与价值,这种“聆听”以研究者的情感体验为基础,而研究者情感体验的模式决定于其价值观,价值观决定于人生存与发展于其中的文化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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