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劳资关系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作 者:
田彤 

作者简介:
田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武昌 430079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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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代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实业的发展,到民国时期,资方、雇主与工人或雇员的关系实际上已构成社会网络中最基本与最重要的生产关系与人际关系。劳资共处同一经济/协作体中,因经济利益不同而矛盾、冲突,又因互利、共生而合作。劳资间矛盾与合作关系的表象背后实则有着复杂的问题域,蕴含着社会走向的答案。举凡劳资关系虽然由与其直接相关的权、责、利左右,但又往往牵涉其所处的外在环境,劳动立法、金融政策、经济政策与状况、党政关系、社会网络、政治与经济地位、地域文化、工商管理,甚至农村社会状况、全球经济等诸般因素,均能影响劳资之间的冲突与合作。劳资关系成为评价社会是否有序发展的重要指征。劳资关系是上述各要素的综合反映,而劳资关系研究的本身则涵盖着上述各类问题。

      自1920年代起,国内外研究者将劳资关系列为重点考察对象,取得极为丰富的研究成果;然而,学术界对其总结与反思则与此并不相称。①为此,有必要继续梳理已有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提供新思路与新的学术生长点。

      一、1949年前研究状况

      1895年后,由于外企与新式民族企业的快速发展,劳资冲突范围因之扩大。随着“五四”前后各种社会主义思潮的传入,以及1920年代初民众运动的兴起,劳资纠纷、罢工遍及中国各地,演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各界出于不同动机,开始广泛关注劳工的生存状态与劳资关系。学者大多以中性的“劳动问题”立论,从劳动立法、劳资调解与仲裁、劳工团体、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寻求改善工人群体生产与生活状况、消解劳资冲突的手段。一批社会学者与北平社会调查所、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中山大学经济调查所同人,长期致力于社会调查与研究工作,出版陈达《中国劳工问题》(商务印书馆1929年)、徐协华《铁路劳工问题》(东方书局1931年)、祝世康《劳工问题》(商务印书馆1934年)、冯华平《民国十六年至十七年天津手艺工人家庭生活调查之分析》(《经济统计季刊》第1卷第3期,1932年9月)、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商务印书馆1930年)、陶孟和《中国劳工生活程度》(中国太平洋学会1928年)、吴半农《十六年一月至十八年六月河北省级平津两市劳资争议底分析》(《社会科学季刊》第4卷第3、4期合刊,1930年1月)、杨西孟《上海工人生活程度的一个研究》(北平社会调查所1930年)、方显廷《天津地毯工业》(南开大学社会经济研究委员会1930年)、林颂河《塘沽工人调查》(北平社会调查所1930年)、余启中《广州劳资争议底分析:民十二—二十二年》(国立中山大学经济调查处丛刊1934年)、于恩德《北平工会调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0年)、陈振鹭《现代劳工问题论丛》(上海书报合作社1933年)、樊国人等编《商务印书馆工会史》(商务印书馆工会1929年)等成果。王清彬、林颂河等编纂的《第一次中国劳动年鉴》(北平社会调查部1928年)与邢必信等编辑的《第二次中国劳动年鉴》(北平社会调查所1932年),对全国主要省市工人工时、工资、劳动强度、工业灾害、生活水平、国民党劳动运动方案、劳动组织、劳资争议、劳动法令、劳动行政、教育与卫生、失业救济、惠工设施通盘统计。

      劳动立法方面,代表性论著为:李剑华《劳动问题与劳动法》(太平洋书店1928年)与《劳工法论》(上海法学编译社1931年)、曹剑光编《劳工法的研究》(南华图书局1929年)、方显廷《我国工厂法与纱厂业之关系》(《大公报》1933年11月15日,第3张第11版)、刘巨壑《工厂检查概论》(商务印书馆1934年)、史太璞《我国工会法研究》(正中书局1945年)、谢扶民《中华民国立法史》(正中书局1948年)等。上述论著注重劳动立法对工人经济权益的保护。

      国民党民运系统介入劳动行政,体现党部指导、政府监督的立法原则,但党政机关的权限并未有相应法规明确限定,因此,党、政之间时常摩擦,各部门间遇事推诿,管理失秩。米寅宾认为党政职权不明是党政机关“工作常常发生冲突及怠职的大原因”。②张廷灏《中国国民党劳工政策的研究》(大东书局1930年)、朱子爽《中国国民党劳工政策》(重庆国民图书出版社1941年)、刘鸿万《工业化与中国劳工问题》(重庆商务印书馆1945年),则从较长时段分别对国民党劳动政策指导原则、方针、实施及劳工状况特点与变迁详加论述。

      此外,鲁竹书编《失业问题》(中央国书馆1927年)、殷寿光《工会组织研究》(世界书局1927年)、刘晨星《劳工问题》(大东书局1933年)、何汉文《非常时期之工人》(中华书局1937年)、余长河编著《各国工会制度》(正中书局1946年)、阮子平编著《劳动问题研究》(华北劳动出版社1947年)等,多从学理与国际通例方面,论述工会与同盟罢工的合法性,探寻解决中国失业问题的方法,强调在“劳动保护”、救济工人的同时,应培养工人的社会责任感。

      同时,学者们还在《新青年》、《东方杂志》、《中外经济周刊》、《国闻周报》、《独立评论》、《新中华》、《清华学报》、《时代公论》、《国立劳工大学月刊》、《社会科学杂志》、《社会学界》、《社会学杂志》、《大中国周报》、《现代评论》等主流杂志发表相关论文。

      基督教会在《女青年月刊》、《青年进步》、《上海青年》杂志上或开辟专栏,或经常刊载有关劳资问题的文章,探寻劳工生活出路。有基督教背景的学者出版《今日中国劳工问题》(骆传华、洪达能著,上海青年协会1933年)、《中国劳工问题概要》(邓裕志著,上海青年协会书局1934年),在一定程度上为劳工伸张经济权益。

      国民政府、国民党十分重视劳工问题,目的主要为掌控民众运动、应对劳资冲突。国民政府劳工局、实业部劳工司,在诸如实业部劳工司司长朱懋澄、李平衡等劳动问题专家③领导下,编印《劳工月报》、《劳工月刊》、《实业部月刊》,刊载官方公文、劳动立法、劳动界新闻、调查统计报告及相关学术性论文;出版《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调查统计报告书》(工商部1930年)、《二十一年中国劳动年鉴》(实业部编,神州国光社1933年)、《二十二年中国劳动年鉴》(实业部编,正中书局1934年)、《中国经济年鉴》(实业部编,商务印书馆1934年),详尽统计各地各行业劳动状况、工人团体、劳动运动、劳资争议、劳动法令与设施诸方面。铁道部总务司劳工科也曾于1934年编印《中华民国廿二年国有铁路劳工统计》。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普遍开展劳动调查。上海社会局在劳动问题专家蔡正雅局长指导下,编制《上海特别市劳资纠纷统计(1929年)》(商务印书馆1931年)、《近十五年来上海之罢工停业》(中华书局1933年)、《近五年来上海之劳资纠纷》(中华书局1934年),编印《社会月刊》、《农工商周刊》,统计劳资争议。青岛社会局也逐年编制《劳动统计》,采用表格形式直观显示劳资纠纷的资方国籍、涉及厂号、人数、原因、结果。各省、市政府在所编行的各省年鉴与发行的政府刊物中均有劳资纠纷的统计。如《湖北省年鉴》(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1937年编印)、广州市政府的《新广州》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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