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美农机具事业交流与合作探析(1898-1948年)

作 者:

作者简介:
沈志忠(1968-),男,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农业史,江苏 南京 210095

原文出处: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中国近代的农机具事业,开始于引进国外的先进农机具和有关技术原理的著述。近代以来,中美两国在农机具事业的交流与合作,主要表现在垦田农机具、排灌农机具、畜产机械、植保机械等农机具的引进与改良;农机具教学与研究的开展;中美合作改良中国农具项目的实施等方面。尤其是美国来华农业工程专家、中国留美农科学生,在农机具的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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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S-09;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465(2010)04-0128-07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以农立国的大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农业起源地之一。中国的传统农机具,自从唐代曲辕犁出现以后,一直没有太大的改观。一直到了19世纪末,中国的广大农村,就农业生产的动力而言,主要依靠人力、畜力,极少部分来自于水力和风力。而在品种、类型、操作方法上,同元代王祯所著《农书》的“农器图谱”中所收录的农机具、农业设施的图形及文字叙述相比,也并没有出现太大的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一般而言,农机具主要包括“农具”和“农业机械”两个方面。人们一般习惯于将用人力和畜力作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器物称为“农具”,如犁、锄、镰、铲等,在古农书中也称为“农器”或“田器”;而将使用动力机械作动力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器物称为“农业机械”,如播种机、收割机等。

      中国近代的农机具事业,源于引进国外的先进农机具和有关技术原理的著述,其发展历程十分曲折。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国传统经验农业向近代实验农业的转变,农业生产工具也开始了由畜力手工农具向机械动力农机具的转变。1877年,《申报》曾刊载《论筹购机器开垦荒田》的文章,宣传以机器从事农业生产的先进性。1894年,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强调农器宜讲求,认为振兴农业,“非有巧机无以节其劳,非有灵器无以速其事”。从19世纪末开始,中国通过多种渠道引进并吸收近代西方先进的农业科技成就,翻译出版了大量的农业科学和技术著作,其中也包括不少农机具的论著。

      对于近代时期中国引进和改良西方农机具的研究,国内一些论著多有涉及,主要有郭文韬等的《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9年)、白鹤文等的《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年)、周昕的《中国农具发展史》(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等,而对于近代中美两国在农机具事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则基本阙如。本文拟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作简要论析,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美国新式农机具的引进

      鸦片战争后,清王朝与西方的接触进一步深入频繁,而此时的欧美,农业革命刚刚完成不久。在农业革命中,农业机械化是其最重要的内容和关键环节。这些新颖、高效的先进农业机械,无疑对那些登陆西方、出洋考察的清王朝官员产生了巨大的冲击。[1]

      19世纪上半叶,由于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陆续发明并采用了一系列新型的农机具,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自19世纪初,开始使用畜力机械,耘田机、播种机、刈草机、收割机、脱谷机等各种农机具相继问世;从30年代起,铁犁迅速代替木犁而被普遍采用;到了50年代,马拉农具已经普遍被使用。

      1.垦田农机具

      1850年,蒸汽机开始在美国使用,到20世纪20年代,内燃机获得较快地发展。这些先进的耕垦农机具,对于具有大片待垦土地的中国东北地区,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在1900年前后,清朝政府提倡振兴实业,鼓励各地官商进行投股或者利用华侨资本兴办垦殖企业,并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兴办垦殖企业的高潮,其中的一些垦殖企业于此时将新式耕垦农机具和新的耕垦方法引进到国内。

      1898年《农学报》第54期载,江苏省上元县(今南京)张士宝“购买美犁,导农深耕”。1901年,张謇在江苏创办通海垦牧公司,曾经采用美国大农法。1903年,清政府成立农工商部,创办农事试验场,一些农事试验场曾着手新式农机具的试验。1906年,山东农事试验场也从美国购回20多种农具,从日本引进数十种农具,进行新式农具使用效果试验。[2]

      由于中国东北地区地势大多平坦、开阔,比较适宜于新式耕垦农机具的使用,因此早期的垦殖农机具在此得到了迅速推广。1908年,奉天农事试验场曾经从美国、日本等购买了各种犁耙、玉米播种机、刈草器、刈麦器等大批新式农具进行试验。①

      另一方面,近代东北地区迅速发展垦殖企业和使用新式农机具,也同外国列强的侵夺和中国民众维护民族权益的斗争存在着密切的关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沙皇俄国、日本极力攫取中国东北土地等利益,从而在中国东北土地上发动了日俄战争。日俄战争期间,日本在拦截的俄国船只中多次发现美制大型农具,这表明沙皇俄国已经计划开发中国东北,从而引起了日本的注意,日本人也在此推行农机具的改良。俄国、日本极力攫取中国东北土地利益,中国人民奋力图存,也引进农机具,发展垦殖事业。②

      民国初年,黑龙江等省官商垦殖企业继续增加。1912年,以郑永昌为首的江浙资本家与美国人巴尔木在绥滨县合资创办火犁公司,浙江省政府从美国购回2台铁轮水田用拖拉机及配套犁耙等农机具,后来交给浙江大学农学院实习农场。1915年,江苏陈陶遗等开办东井公司,河北朱庆澜等开办近思公司,浙江周大容等开办智远公司。1915年,黑龙江呼玛的三家大公司,从海参崴万国农具公司支店购入5部马柯米拉拖拉机和其他机械农具进行大农式经营,主要种植小麦和燕麦,收获后在自己的面粉工厂加工成面粉,行销县内外。[3]这些农垦公司大都采用近代农业机具进行生产,开垦了大片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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