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出至今已整整40年,不但历史记录不堪回首,学术研究和讨论的现状也与各方的期望相差很远,百家争鸣的学术文化繁荣活跃的景象仍未出现,已是不容争辩的事实。应该如何改变现状,这是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问题。在笔者看来,为了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繁荣和正常发展,有几个思想认识是应该弄清楚的。 第一,承认和尊重学术的独立地位 学术活动既要继承和传播文明的已有成就,更要探索未知世界。学术成果可以为政府或政党所采纳和利用,但学术本身毕竟与政治活动有别。这本来是不言而喻的常识,但在当代中国,由于沿袭至今的仍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学术管理体制,反复解释这个道理就很有必要了。 学术的独立地位是由它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有的本来就是远离政治的。金文、甲骨文的考释,古代文献的整理、莎士比亚研究……诸如此类硬要扯上那一阶级的政治,不过是牵强附会的笑话。即使是那些与政治或政策的制定有千丝万缕关系的学科,学术研究作为探索未知的活动,其独立性质也不容侵犯,否则就会受到历史的惩罚。 最雄辩的事例是对马寅初《新人口论》的粗暴批判。由于政治权力的介入,人口理论的客观研究被迫中断,从而使人口政策的制订失去客观依据,没有及时控制人口的增长,我国不能不承受多生几亿人的沉重负担。目前仍以10年增加1亿以上的速度递增;非到下个世纪中,无法实现零增长;而要适度降至合理水平,更是下个世纪末的事了。由此招致的对社会发展的阻滞,不堪人口重负的环境破坏等严峻现实,真是触目惊心。 一个健全的社会,政府政策的制订必须有学术的自由探索为先导,施政的结果也应有人们从多个视角进行的分析、总结、评估。如果能因而形成不同的理论、观点或对策,更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开明的政治家可以从中汲取智慧,避免重大失误或重蹈覆辙。可不能反其道而行之,以现行政策为学术探讨不能逾越的界限,鼠目寸光地把学术视作现行政治或政策的工具。后者认识混淆了学术和宣传的功能。政党和政府都要作大量的宣传工作,争取公民认同其政策和行政措施。宣传工作必须以既定的原则、方针、政策为依归,必须严格遵守各自的领导规定的纪律,不允许自由发挥。而由于社会功能不同,学术研究的自由则是其正常生存的必要条件,受到一切文明国家坚决保护。 第二,尊重不同学派,正确处理学派关系 百家争鸣必须以各家各派的存在为前提,但历尽劫难的中国学界却讳言学派。其实,与政治党派不同,学术流派是可以没有组织的,但有重大成就的学者,其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必有人追随和发展,在学术领域形成大小不等的影响,并有可能发展成为大小不同的流派。而人的认识不可能完全一致,学术又总要推陈出新,不同流派的争鸣是不可避免的。说哪一国家或地区没有学派,等于嘲笑那里学术凋零。 中国有没有不同学派?当然有。以近代中国的研究来说,从鸦片战争至新文化运动几乎每一重大历史事件都有不同学术观点的重大分歧。在这些分歧背后则蕴含着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取向。以解释这段历史的理论框架来说,已经公开提出的有三大革命高潮(太平天国、义和团、辛亥革命)为纲派,亦有从中世纪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为基本线索的流派,如此等等。研究方法上则有以论带史派和以史料为基础的流派……。 由于我国的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不高,不同流派的发展亦处在较低的层次上,还没出现在世界学术界领一代风骚的大学者、大流派。都说要振兴中华文化,窃以为万众企盼的这个振兴的标志就是出现这样的大学者、大流派。譬如,出了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李远哲等人,世界各地华人普遍感到与有荣焉。有一天,在中国本土有人获得了诺贝尔奖,我们的有关科学大约就真正达到或接近了世界先进水平。同样,只有我们出现了罗素、萨特、胡塞尔之类的影响世界学术进程的大学者、大思想家,出现了新时代的孔孟老庄,我们才可以无愧地对世界说,中国文化已经重现辉煌。 40年的经验证明,不尊重不媚俗谄上的学者和学术流派,不为学术文化的自由发展提供合适的社会环境,是阻碍中国学术文化发展的最大障碍。 中国学界本来基础薄弱,创见不多,可怕的是有人拿着固定的尺码去量度一切,凡不若合符节的就视为异端,甚至戴上“反马克思主义”、“反爱国主义”……等政治帽子。于是,知识分子的创造锋芒销磨殆尽,震古烁今的大学者、大学派又怎能脱颖而出?! 其实,这些以涤荡学术生机为己任的人物的言行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亵渎。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也不可能以强力迫使别人尊崇自己的理论,他们是以对事物全面、系统、深刻的研究赢得人们信服的。恩格斯早就指出,原则不是研究问题的出发点。 40年的惨痛教训表明,对学术发展最不利的是来自行政力量的不恰当干预,提出百家争鸣方针的初衷本来是“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因此,“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88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不幸,这个正确主张却一再受到践踏。 历史的记录固然不堪回首,时至今日仍有人认为学术研究的自由是资产阶级的,不知道这是我国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 至今仍有人企图用行政权力去判定某一学术观点或学术论著是有害的“毒草”,然后花很大力气去组织所谓“学术批判”。他们不知道一旦进入学术领域,任何人的观点都只能自由地在平等地位上进行讨论,让广大读者、实践和时间去判断其是非。正常的学术领域只承认一种交往方式:自由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