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0)03-0092-09 文学观念是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有广、狭两义:从广义看,所谓文学观念,就是泛指人们对于一切文学问题的看法,诸如文学本质、文学特征、文学创作、文学体裁、文学批评等等的看法;从狭义看,就是特指人们对于文学本质的看法,换句话说即是文学本质观念。本文论题中的“文学观念”作以下限定:其一,在狭义内涵层面使用“文学观念”,即文学本质观念;其二,以文学理论家的“文学观念”为主,同时兼顾作家、批评家、文学史家和美学家的“文学观念”。 一 1949年以来文学观念演变可分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1949年10月至1978年12月,是新中国文学观念的建构时期。新中国建立初期,文学界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文学。但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文学?这是当时亟须回答又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在人类历史上,除了苏联有类似的文学经验之外,还没有其他国家能够提供这样的经验。尽管此前中国共产党有领导和发展解放区文学的经验,但解放区文学属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范畴,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文学。由此看来,这确实是一个全新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建构社会主义的文学观念。回顾这段历史,可以看出:当时的文学理论界主要是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为《讲话》)为指导,再参照苏联的文学理论,建构了中国社会主义文学观念的基本形态。具体说,中国社会主义文学观念是由“意识形态论”、“反映论”、“语言论”和“工具论”合构而成的文学观念体系。现分述如下: 1.意识形态论。这种观点认为,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这种文学观念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诸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恩格斯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和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等。“意识形态”的概念是20世纪20年代引入中国的,早期翻译为“观念形态”。如1925年,鲁迅翻译的《观念形态战线和文学——第一回无产阶级作家全联邦大会的决议》。到了40年代,才翻译成“意识形态”。如1944年,周扬编的《马克思主义与文艺》一书,就翻译和介绍了“意识形态”观念。该书第一辑就是“意识形态的文艺”。毛泽东在40年代的著作如《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和《讲话》(1942年)中还是用“观念形态”的概念,直到50年代如《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才用了“意识形态”的概念。这种文学观念的学理来源于苏联文学理论,诸如季摩菲耶夫的《文学概论》(查良铮译,1953年)、毕达可夫的《文艺学引论》(北京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译,1958年)和柯尔尊的《文艺学概论》(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外国文学教研组译,1959年)等。季氏、毕氏两人论述比较简单,柯氏的论述较为详细。柯尔尊认为,“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①。毕达可夫加上了“独特的”限定词,成为“文学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意识形态”,似乎更准确一些。② 这是从哲学的视角观照文学,是一种哲学化的文学观念。1949年以来,“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观念成为主流,影响很大。80年代中期以来,这种文学观念开始受到质疑,于是出现了“文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的观点(与毕达可夫的观点相一致)。尤其是钱中文提出了“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观点之后③,得到了文学理论界的普遍认同。90年代以来,有十多种文学理论教科书采用了这种观点。 2.反映论。这种观点认为,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种文学观念的理论基础是列宁在《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中提出的“反映论”。这种文学观念的学理远源是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说”,近源是毛泽东的《讲话》和苏联文学理论,诸如上文提到的季氏、毕氏和柯氏的著作。为了区别文学的“反映”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反映”有所不同,苏联的文学理论家们在文学“反映”二字的前边加上了“形象”的限定词,于是就成为“文学是以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这种文学观念是从文学与生活的关系维度观照文学,其理论深层是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其实,这还是从哲学视角观照文学,与“意识形态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文学观念对我国文学理论界的影响也很大。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理论教科书基本上毫无保留地接受了这种文学观念。新时期,这种文学观念也受到了质疑。童庆炳和钱中文先后提出了“审美反映论”④,对这种文学观念是一种很好的发展,得到了文论界的广泛认同。 3.语言论。这种观点认为,文学是语言艺术。这种文学观念的理论基础是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亚氏根据摹仿所用的媒介划分艺术种类,诗(包括史诗、悲剧、喜剧和酒神颂,或者包括散文和韵文)是用“语言”来摹仿的艺术。后来,莱辛的《拉奥孔》和黑格尔的《美学》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文学观念。在俄国和苏联文学理论中,这种文学观念得到了普遍推广。但是,这种文学观念进入中国则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个是俄苏文学理论。高尔基的“文学的第一个要素是语言”的观点影响很大。季摩菲耶夫、毕达可夫和柯尔尊的影响也很大;另一个是美国文学理论,如韩德的《文学概论》(傅东华译,1935年)。这是从艺术分类的角度观照文学,是一种本体论的文学观念。1949年以来的文学理论教科书都普遍采用了这种文学观念。近年来,有人对这种文学观念进行质疑,认为是“一个需要辨析的命题”⑤;也有人对这种文学观念充分肯定,认为它是众多文学观念的“公约数”,是一个需要“还原的命题”。⑥ 事实上,在中外文论史上,各种观念互不相同的文论家都对于“语言论”文学观采取了接纳的态度,使其成为各派文学观念之间的名副其实的“公约数”。 4.工具论。这种观点认为,文学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这种文学观念的理论基础是列宁的《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⑦。其学理远源是苏联文学理论和中国20世纪30年代的左翼文学理论。1925年,苏联作家大会的“决议”中说:“文学是阶级斗争的强有力的武器。”(引自上文所举的那篇鲁迅的译文)随后,中国左翼文学理论界普遍接受了这种观点。如鲁迅将文学看作“革命斗争的工具”,冯雪峰将文学当作“阶级斗争的武器”,后来“左联”便将“艺术是阶级斗争的武器”一语写入其《纲领》之中;⑧ 这种文学观念的学理近源则是毛泽东的《讲话》。它从政治斗争的视角观照文学,其实是“意识形态论”文学观念的派生物。这种文学观念在60年代初期尤其是在“文革”时期特别盛行。譬如,山东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编的《文艺学新论》(修订本,1962年)第一章第二节标题就是“文艺是阶级斗争的武器”。这种文学观念在“文革”中成为极“左”思潮的棍棒,给文学带来了灾难,在70年代末受到了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