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文学理论反本质主义批判的批判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自雄(1974-),男,湖北天门人,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08级文艺学博士研究生,重庆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文艺学研究,江西 南昌 330022

原文出处:
学术探索

内容提要:

对反本质主义的批判进行必要的再批判,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根本弊端,并不在于反本质主义者所简单归结的同于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本质主义思维模式,而在于当代中国语境下的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中国文学理论也应该有所建构,不应走向反本质主义者那样的极端解构,而是应通过个人写作模式进行开放而多元的本质个性化建构,并有利于走出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从而为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创新发展提供可能。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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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9)03-0116-08

      在当代中国的文论界,对于反本质主义的出现,有学者甚至追溯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1]很明显是与后现代思潮涌入中国相联系的。但在我们的视野中,反本质主义作为一种批判武器,在反本质主义者手中铿锵亮剑,却是始于《文学评论》杂志在2001年至2002年间展开的关于“大学文艺学学科和教材反思”的讨论。①自此之后,这种批判武器,剑锋所指,咄咄逼人,反本质主义者运用自如,并对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本质主义思维模式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参与其中的,不少是颇有建树的当今学界翘楚,比如陶东风先生等人的学术成就都是有目共睹的,而且,他们对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本质主义思维模式进行了颇为细致的文本清理,其严谨的学风也是令人敬佩的。在他们看来,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本质主义思维模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文本上,一是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2]二是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3]三是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4]认为它们受本质主义思维模式的影响,“把文学艺术理解为具有‘普遍规律’、‘固有本质’的实体,热衷于生产‘普遍有效’的文艺学‘绝对真理’”,“以各种关于‘文学本质’的元叙事或宏大叙事为特征的、非历史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严重地束缚了文艺学研究的自我反思能力与知识创新能力”。[5]一言以蔽之,反本质主义者将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根本弊端,归结为本质主义思维模式的束缚。那么,果真如此吗?在此发问的前提下,对他们作出的批判再次作出批判就成为必要。

      笔者以为,反本质主义者的这种归结是不彻底的,换言之,对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弊端,还需作进一步的追问,否则,就是“皮相”之说,而非什么“根本”之论。诚然,正如反本质主义者所言,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确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本质主义思维模式,但是,值得追问的是,这种本质主义思维模式是何种意义上的本质主义思维模式?它又是何以产生的?对此,应联系当代中国的历史语境来作分析与判断。

      我们知道,在当代中国的新时期以前,那是主要以极端政治化的“阶级斗争”作为主流话语的一个历史时期,比较典型的,如所谓“阶级斗争为纲”、“两条路线斗争”等即是。在这种社会历史语境之下,“文学观念”由此前的战争时期进一步“转入政治轨道,两军对阵的思维模式具体表现为片面强调阶级斗争的教条模式”,[6]要求文学变成“整个革命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如同“齿轮与螺丝钉的关系”。[7]这个时期的文学理论,用一句话来说,就是阶级工具论。把文学视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或者说,当成阶级斗争的一部分,是当时带有普遍性的文学观念。如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在“绪论”部分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学说出发,推断出文学是意识形态,文学理论也是意识形态,并指出“对于文学性质的认识的分歧与斗争,往往是与现实的阶级斗争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为中外文学发展史所证明的一条客观规律”;[2]而蔡仪的《文学概论》,共有371处引文,其中引用得最多的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共189处,其中又以毛泽东和高尔基的文学思想最为突出,而《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则被引用三次,权威经典思想的主流话语构成了文学理论主要的思想支撑。

      诚然,这个时期的文学理论,也正如反本质主义者所认为的,是“把历史上各种各样的文学观点(无论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统统归入‘唯心’与‘唯物’两种,实际上也就是‘真理’与‘谬误’两种,从而实际上否定了文学理论与文学本质的多元性。也就是说,在各种各样的对于文学规律的认识中,只有一种是正确的、科学的,合乎文学‘本质’的”,标榜“其不容置疑的客观性、科学性与真理性”,[5]是一种本质主义的,但不容忽视的是,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本质主义呢?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这个时期的文学理论“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二项对立中定位文学为上层建筑,在上层建筑中定位文学为意识形态。由于圣化和非历史化经典思想,文学的社会功能和本质规定也就具有了永恒的、超历史的普遍性。这套文学理论话语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其产生的社会机制包括计划经济、封闭文化、战争思维、简单化的社会结构、单一化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目标等”,文学理论问题“不是哲学美学观念的推论,不是对于中外文学经验的提炼,而是经典权威思想的演绎”,[8]很明显,这种理论所表现出的本质主义,是一种权威经典思想“圣化”的本质主义,所谓文学本质的得出,实则是权威经典思想“圣化”出的结论,是当时凌驾一切的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在文学领域推演的结果。②在这种叙事模式中,政治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元叙事,亦即利奥塔所说的“具有合法化功能的叙事”,居于所有话语之上,在各种话语中占有一种优先和特权的地位,并发挥绝对的主导作用,它是判定一切“是与非”、“真与假”、“好与坏”、“美与丑”最高而唯一的标准,包罗万象的准则,任何知识文化的生产都只能并必须遵循这一准则,并由此来决定自身的理论依据、言说立场与话语逻辑,从而才能获得合法性地位,否则,就会遭到排斥,甚至打压。

      这一叙事模式,具体到文学,在中国可追溯到古代的“文以载道”传统,而到了十九世纪晚期二十世纪初叶,中国文学在挣脱这一旧的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的同时,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又转入了一种新的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在那一时期,中国面临的内忧外患,使救亡图存成为严峻而现实的需要,正如有学者所分析的,“紧张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把注意和力量大都集中投放在当前急迫的社会政治问题的研究和实践活动中”,“从变法(维新运动)到革命(推翻清朝),政治斗争始终是先进知识群兴奋的焦点”。[9](P9)以此为开端,中国的文学也由此进入了一种新的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并跨越近半个世纪的时间,经由饱经忧患的近现代历史,一直延续到中国的当代,都有非常显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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