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中的价值共识:何以及如何可能

———种公共哲学的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小俊,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博士生。(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教育导刊

内容提要:

教育改革中的价值共识是指公众对改革者所倡导或推行的价值观所形成的基本或一致的态度,它是教育改革获得广泛与坚实支持的社会基础,是使改革顺利实施与推行的重要前提。在公共哲学的视角下,教育改革中价值共识的最大可能在于教育改革的“公共”价值取向,其意味着改革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要,而不是为了特定的利益组织与群体。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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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价值共识:教育改革实践中凸显的理论问题

      教育改革是一种具体的、复杂的、牵涉诸多价值主体与利益主体的实践过程,教育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地实施与推进,除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制现状乃至诸多的外部因素以及教育改革者自身的素质之外,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乃是教育改革的社会基础。①无数次的实践已经证明:教育改革的社会基础越是广泛,越是坚实,改革所遇到的阻力就会越小,改革成功的可能性就会越大。

      从哲学的视角来看,由于任何一项改革都会有明确的价值指向与价值追求,教育改革因此也可以看作是教育改革者们所倡导的教育价值观的推行过程与实现过程。因此,教育改革的社会基础问题若转换成哲学视角来进一步审视,问题则转变成为:教育改革所牵涉的各种价值与利益主体能否就改革者所倡导与推行的价值观达成广泛的共识。若能,则教育改革会较易顺利的实施与推进;反之,则教育改革较易受阻。

      在教育理论界,教育改革中的价值共识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然而,在现实中,教育改革中的价值冲突问题却异常突出。这种价值冲突不仅涉及到整体的宏观教育体制的变革的层面,也涉及到微观的课堂教学变革的层面;价值冲突的形式不仅表现在理论界对教育改革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的种种争论,公众对教育改革所产生的不满情绪,而且也表现在教育改革“行动者”对具体改革实践活动的各种“抵制”与“不合作”。

      此外,教育改革中的各种类型的价值冲突起初或许仅仅表现在价值层面的争论,但之后往往逐渐升级演化为一种权力与利益的争夺。如在理论界对于教育改革的种种争论,很多实际上并不是“学术”观点之争,而是教育价值观念与改革的“话语权”之争,而隐匿于教育价值观念与改革的“话语权”之争背后的往往又是利益之争夺。另外,教育改革中的各种类型的价值冲突不仅会以显性的方式表现出来,而且在日常的教育改革实践过程之中,又会以非常隐蔽的方式渗透在改革的各个领域与各个环节,如教师与学生的“日常反抗”、②学校与教研部门的“阳奉阴违”等等。

      由此可见,诸如此类的价值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实际上已经严重影响了公众参与和支持教育改革的热情,严重影响了教育改革中广大“行动主体”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破坏了教育改革的社会基础,并已成为阻碍教育改革顺利实施与推进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此语境下,从理论上探讨教育改革中价值冲突的根源、价值共识的可能、价值共识的实现方式与途径等问题,并以此来进一步审视教育改革的社会基础与基本动力问题,对于我国正在酝酿的下一轮教育改革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决策、顺利的实施与推进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价值共识何以可能:教育改革的公共价值取向

      价值共识,简单地说,就是指不同的主体对某种价值所达成的基本的或根本的一致的看法。就教育改革中的价值共识来说,是指教育改革所涉及的各类主体对改革者所倡导或推行的某种教育价值观念所形成的基本或一致的态度。按照教育改革中所牵涉到的主体的不同,价值共识的领域既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是个人与群体(或组织)之间,也可以是群体(或组织)与群体(或组织)之间(如不同的阶层之间或不同的利益团体之间)。教育改革牵涉如此多的主体,纠缠如此多的价值和利益上的矛盾与冲突,一个极端的问题就是:在市场经济语境下的多元、民主、自由的当代社会,作为复数的主体何以就某一种教育价值观念达成共识?

      在公共哲学视角下,价值共识的关键在于在多元化、个体化的现代社会如何保证“公共性”的问题,因此,价值共识的最大的可能实际上在于“公共”价值的存在。所谓“公共”,按照阿伦特的观点,是指对多元的个体性、私人性和同一的普遍主义、专制主义的双重超越。“公共”对于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的人来说,如同一张桌子放置在围着它坐在一起的人们之中一样,我们应该是因为世界的相互联系而彼此分离地存在着。③由此可见,阿伦特关于“同一张桌子”的隐喻实际上指出了公共价值的涵义是指同一价值客体或同类价值客体能同时满足不同主体的相同需要这种效用和意义。公共价值之所以是公共的,就在于这种价值不属于个人或团体(阶层、阶级)所有,而是属于全社会和公众所有。④从而,公共价值不是为某个人、某个组织或某些利益群体所服务的,而是为了全体公民与公众服务的,是为了满足公众需要的。它的价值取向是所有的主体,而不是特定的利益组织与群体。

      因此,就教育改革中的价值共识来说,其最大的可能也在于教育改革的“公共”价值取向,也就是说,能够为不同的主体提供教育公共价值。教育改革中的“公共”价值取向意味着教育改革是一种超越任何利益团体的以扩大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实践;教育改革中的“公共”价值取向意味着教育改革是以各类主体共同的利益需要与价值诉求为出发点;教育改革中的“公共”价值取向意味着教育改革是针对教育中“公共的问题与矛盾”的求解过程;教育改革中的“公共”价值取向同时也意味着教育改革的管理主体的“公共性”,即由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构成教育改革的管理主体。正是因为教育改革中的“公共”价值取向使得教育改革成为关涉每个人“福祉”的公共事务,从而能使各类主体对教育改革产生认同感与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进而使教育改革有可能达成广泛的价值共识并获得广泛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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