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广宇,南开大学哲学系。(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内容提要:

规划纲要应准确把握新阶段教育的新特征,科学确立发展的新目标,充分估计人口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在价值取向上着力体现教育主体维度,在发展方式上着力体现内涵发展,在政策方向上着力体现公平,在改革重点上着力破解矛盾的深层维度。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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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家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未来十几年指导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因此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就纲要涉及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仅供决策者参考。

      一、规划纲要应准确把握新阶段教育的新特征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国教育正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于以往教育的鲜明特征。

      从价值取向上看,新阶段教育应着力体现教育主体维度。教育归根结底是人的教育。以往教育对人的主体性维度关注较少,要么政治价值观占主导,要么社会价值观点主导,教育本体价值问题始终游离于教育目标之外。当今教育不仅要体现外在功能,更要促进人的内在发展,新的规划纲要在对教育本体价值体认上,理应表达出应有的理解和作为。

      从发展方式上看,新阶段教育应着力体现内涵发展。多年来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核心目标是加快教育普及,在这一目标引领下,我国由人口大国变为人力资源大国,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5年。然而,有学上的矛盾基本解决后,上好学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规划纲要在强调教育普及的同时,应着力解决水平问题,让更多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加快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到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

      从政策导向上看,新阶段教育应着力体现公平性。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虽然目前我国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但教育机会不均等和非均衡协调问题还普遍存在。比如,全国普通中学生均教育经费支出最高与最低的省市之比是6.2:1;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是城乡平均水平的87%和82%;农村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比城市分加低21和38个百分点。新的纲要有理由把教育公平性作为基本价值取向,通过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用惠民政策保障教育公平。

      从改革的侧重点看,新阶段教育应着力破解矛盾的深层维度。我国教育在短时期内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也必然会伴随着不少新的问题,改革难度明显加大。比如,近一个时期民办教育问题增多,反映出办学体制改革的不完善和不规范;义务教育免费后,由于经费保障机制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带来新的办学经费不足问题;推行多年素质教育,学生课业负担仍然十分沉重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在新的纲要中有所体现并逐步加以解决。

      二、规划纲要应科学确定教育发展的新目标

      规划纲要将确立到2020年的教育发展目标。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关于2010年、建党一百周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新三步走”的目标要求,2020年是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其目标是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那么,2020年教育发展的目标应该怎么确定?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有三类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作为社会整体发展目标的组成部分,教育目标应与社会整体目标相一致,在称谓上应该称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目标”。其理由是:党的十六大报告从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行了系统描述,其中专门提出“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又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目标提出新要求,提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这些要求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合为一体的,因此教育不论是在称谓还是在内涵上都不宜再出新词。

      第二种观点认为,2020年规划纲要应明确提出“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因为确立这一目标既必要,也有可能。从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看,教育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国家要实现现代化,教育必须率先实现现代化,教育必须适度超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整体发展的目标。从外在需求看,要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也应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步伐。从可能性上看,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可望对教育提供更大的支持,加上受教育人口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为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可能。持这种观点者尽管在对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内涵和标准的理解上还不尽相同,但普遍认为应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理念。

      第三种观点认同教育适度超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整体目标的看法,但在称谓上不赞同“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这种提法。因为现代化是个动态过程,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建议采用“教育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类似表述。

      本人建议采纳第二种意见,在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已经比较充分,关键是要明确内涵与标准。

      据有关研究表明,到2010年我国主要教育指标将达到同期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在这个基础上,再经过十年的努力,达到同期中等发达国家的基本发展水平,确立这样一个目标是比较适宜并完全有可能实现的。所谓“基本发展水平”,就是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底限发展基准,我们把这个目标界定为“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中科院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对中等发达国家的界定,预计到2020年这些国家教育发展的主要可测量指标的最低水平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超过70%,而目前我国是4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2007年度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显示,目前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是73%,发展中国家平均为32%);义务教育完成率在97%左右,目前我国超过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超过85%(欧盟提出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完成率至少达到85%),我国目前是60%;中小学教师平均受高等教育年限在3.5年左右,而目前我国大体在2.5年左右;小学平均班级规模小于30人,目前我国30%的班级在45人以上。可见,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当然,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还不仅仅限于这些指标,还有一些不可测量的指标,比如教育观念的现代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反映人文发展水平的指标更能反映教育现代化的本质,应该成为这次纲要规划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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