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实践品性的文化解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广,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马云鹏,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课程定义视角多样、类别多维,这为课程理论带来丰富的同时,也为课程实践带来困惑甚至混乱。对课程定义的指摘缘于课程属概念的不清与外延的模糊。基于文化研究的视角认为,课程的属概念是文化,其外延包括课程文本、课程主体与课程实践。课程具有实践品性,表现为:课程具有文化工具性;课程具有文化本体性;课程与文化具有相互建构性。厘清课程概念,从文化视角解析课程实践品性是课程研究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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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09)01-0118-06

      课程与文化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就历史发展而言,课程缘起于文化承传的需要,没有文化便没有课程[1]25。从这一角度而言,文化自然是课程的母体,课程的体内自然拥有文化的血脉与基因。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课程遵循着文化传统嬗变的理路,在古今中外丰富多彩的文化交融中,随着人类文化不断地演进与变革而风起云涌,潮起潮落。在这一过程中,课程体内的文化血脉与基因使课程扮演了社会文化工具的角色,在文化面前表现出自在无为的品性,遵循着承载与传承社会文化的角色功能逻辑。但脱胎于文化母体的课程,从逻辑上讲本身就具有文化的品性与内涵,其自身的文化底蕴与文化自主性也必然会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逐渐得以确认和彰显。因此,文化与课程的关系将由单一走向复杂,由一元而走向多元。从文化视域对课程概念进行逻辑建构及其实践品性进行分析是课程研究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且具有现实意义的重大理论问题。

      一、追问:课程属于什么与课程包含什么

      尽管课程与教育的历史一样久远绵长,但关于课程专门研究的历史却只有不到百年的时间。在这一短暂的历史时期内,课程研究者不断地从各自的文化与研究背景,从不同的研究价值取向与不同的研究方法论视角对课程这一教育领域中的核心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与研究。其中关于课程定义的问题几乎成为所有研究者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成为百年来课程研究领域中争论最多、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即使是《国际课程百科全书》(Th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Curriculum,1991)这样权威的工具书对课程也无法给出一个权威的定义,而只能罗列了几种有代表性的关于课程的定义。

      课程论方面的专家和学者给课程下的定义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甚至是互相冲突的。各种不同的课程定义反映着各家各派的课程观,同时也反映着人们对课程、对教育和学校、对学生,乃至对知识、对社会的观点及其发展变化。至今还没有任何一个课程定义可以使各家各派都感到满意,这也说明课程这门学科的年轻或不成熟。尽管没有一个得到普遍接受的课程定义,但并不影响课程研究的深入发展,也不影响我们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基本的课程概念。然而在教育实践上造成的困惑甚至是混乱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对课程本质的揭示仍然是今后课程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课程自上世纪初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以来,不同的课程研究者按照不同的价值观对课程进行了各自的定义。据美国课程学者研究统计,目前课程这一概念至少有119种定义。课程定义为何如此之多,甚至达到泛滥的程度而遭到各种各样的批判,其原因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课程本身属于什么”的问题没有搞清楚,而这正是进行课程研究的最基本的前提;二是“课程本身包含什么”的问题没有搞清楚,而这正是深入课程研究的最关键的问题。“课程本身属于什么”和“课程本身包含什么”这两个问题没有搞清楚,课程的研究就失去了基本的前提条件和深入研究的基本方向。课程的定义如此之多,又如此遭受非议在所难免。因此,课程定义的多样性在课程实践的丰富性面前听到的更多的是批判之声。

      二、思考:定位课程属概念与明确课程构成要素

      1.定位课程的属概念

      定位课程的属概念,即解决“课程属于什么”的问题,这是课程研究的基本前提。从国际课程研究范式的演进与转换以及课程本身发展的历史来看,课程与文化始终相伴而行,密不可分。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从文化的角度来解读课程。认为课程不仅仅是文化的传承载体,而且课程本身就具有文化的属性与品质。另外,从我国当前课程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性质来看,均可以将其归属于文化领域,即这些问题是课程改革中的文化冲突与文化适应问题。从这一意义上说,课程的属概念应为文化,即课程属于文化,课程具有“人为”的活动过程性和“为人”的价值追求品性。

      第一,从文化的概念看,广义的文化涵盖了人类现实生活的全部领域,即包含人类生活的精神、制度和物质三大领域。广义的文化按其形态可以分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在教育上探讨文化问题时一般都取狭义的概念,即把文化看做一个受价值支配的符号系统,包括制度和精神两个层面。在这两个层面中又以精神层面为主。文化的精神层面有三方面内容:知识(经验)、价值规范和艺术[2]。知识、价值规范和艺术作为文化形式,其理论基础是哲学意义上的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从人类心理的内在表现来看,认识与理智相连,伦理与意志相连,美学与情感相连。不过所有认识的获得都离不开智育,所有伦理观、善恶观的获得都离不开德育,所有美丑鉴赏力的培养都离不开美育[3]。从文化的概念以及文化与教育的关系来看,课程本身就是一种独特的文化存在,或者说,课程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从课程概念的定义分类来看,无论是把课程作为学问和学科,还是把课程作为经验、计划与活动结果,其实这些课程定义的类别都可以归属到文化的范畴。把课程看做是学问和学科这实质上强调了人类数千年来所积淀的文化对个体发展的作用;把课程看做是对人类文化的凝缩,其目的在于使个体成为“文化人”;把课程看做是学习者个体的学习经验,实质上强调了人类文化在个体身上的辐射,是人类文化在经个体内化而表现出的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个体文化。从另一角度来说,这也是人类文化进行传承与创造的过程;把课程看做是活动、计划或结果,这实质上反映了文化的“人为”活动过程性与“为人”的价值追求性。可以看出,课程的各种定义及其分类或是间接承认了文化是课程的属概念,或是从某一角度和层面上揭示了课程的文化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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