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改革在美国近代化过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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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师专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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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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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是年轻的资本主义国家。当18世纪后半期英国开始工业革命的时候,美国还是英国在北美洲的十三块殖民地,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英国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但是独立战争以后,特别是19世纪,美国工业以惊人的速度飞快发展,跃居世界第一,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教育改革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教育成为美国维护统治秩序,加强经济力量和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有力工具。本文就美国教育改革在美国近代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一初探。

      一

      15世纪欧洲人登上美洲大陆时,“绝大多数的美洲印第安人,都没有超过联合为部落的阶段,他们人数不多的部落彼此由广大的边境地带隔离开来。[1]没有文字。但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印第安人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生产技术,儿童们从小就必须在家庭、氏族和部落里,通过生活实际接受成人有意识的专门指导,甚至必须通过集体训练,才能将已有的文化继承下去。殖民地时期由于移民大多来自英国,他们到美洲后很快按基督教宗派举办各类学校,“上帝把我们安全送到新英格兰时,我们已修盖了自己的房屋,制造了各种生活用品,修建了礼拜堂,并组织了自己的地方政府。下一步便是为了子孙后代的繁荣昌盛,需要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文化教育了。”[2]但由于各殖民地区的经济、政治、宗教不同,办学方式以及教学内容有很大差异。在新英格兰的马萨诸塞殖民区,由于英国迁来的清教徒众多,加之是濒海工商业地区,非常重视教育,因此,1647年马萨诸塞法庭就通过了“学校法”,“凡拥有五十户居民的城镇,都要专门配备一名教师,负责当地儿童的读写教育;凡拥有百户以上居民的城镇都要设立拉丁文法学校,以培养准备进入高等学院学习的青年。”[3]儿童教育从家长负责制转入城镇负责制,可谓教育的一大进步。中部殖民地的教育,由于移民国别不同,故而宗教背景各异。如纽约殖民地,17世纪早期和中期主要处于荷兰控制之下,教会提供教育经费,从而形成了众多教区学校,学生除了学习初步的读、写、算,还要学习荷兰新教教会的教义问答和祈祷书等。而教友派控制的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则重视实用教育,“其目的是不让一个人吃闲饭,穷人可以有一个谋生的手段,而富人一旦变穷,也可靠此为生”。[4]所以宾夕法尼亚的职业教育特别发达,仅费城就办起了簿记学校、航海学校、音乐学校等各类职业学校。南部的弗吉尼亚殖民区,由于以农业为主,生产落后、黑人众多,广泛流行欧洲艺徒制,即“父母通过订立的合同,将孩子交给有一定手工技术的匠师,师傅们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及宗教道德、读书写字,孩子们为师傅干各种劳动和家务,直到20岁左右。”[5]社会的上层或为子女请家庭教师或将子女送往英国学习。除了以上几种教育形式,各地区还设有慈善机关为贫苦孩子举办的“慈善学校”及“贫儿学校”,个别地区还设有家庭妇女在家务之余利用自己的房屋进行简单的宗教教育和识读的“主妇学校”,教会利用星期日施教的“主日学校”。尽管这个时期学校的形式多种多样,但由于教育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加上无统一体制、无统一的教学内容,人力、物力、财力严重不足,这些都制约了教育的发展。即使较为进步的市镇学校,也由于地处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孩子们上学仍很困难。慈善学校为了避免赤贫儿童成为社会负担,也仅仅是传授最低限度的生活知识。贫儿学校由于家长羞于向社会暴露自己的家境,故而招生也很困难。黑人、印第安人由于种族歧视则被排斥在学校大门之外。这个时期的中等教育又以拉丁文法学校为主,强调古典语言和文法教学,更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学生人数寥寥。“从1635年创建至1700年,在新英格兰地区仅四十所。”[6]殖民地时期的高等教育,以1636年哈佛学院的建立为开端。随后1693年美国南部建立了威廉·玛丽学院,1701年康涅狄格创办耶鲁学院。这三所最早的学院都以培养传教士为主要目标,安全照搬英国牛津、剑桥两个大学体制。英国牛津、剑桥两所大学设神、法、医等学科,而哈佛学院仅设神学科,如果从事医、法工作还须到英国留学。因此早期的高等学院完全沉浸在神学之中,学生们完全过着清教徒式的生活,每天早、晚两次祈祷,星期日听道,“使每一个学生把一生的生活与学习奉献给永生的上帝与耶稣基督,从心底深处崇敬他们,并把他们看作是一切美好事物与学问的源泉。”[7]这个时期共建九所学院,均为私立学校,收费高昂,只有少数富家子弟才有资格入学。“直到独立战争前夕,哈佛于1775年的毕业生为四十人,耶鲁仅三十五人。”[8]显然不敷需要,而且这九所学院均集中在东部城市,更是难以适应西部和南部各州的发展。

      独立前,英国政府不准移民越过阿巴拉契山脉向西拓土,抑制了殖民地经济的发展。建国之后,新政权一反旧规,锐意扩充,提倡冒险创业精神,但严重缺乏人才。南北战争以后,美国农业、工业跨入大跃进阶段,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从而迫使美国领导者和美国政府重视教育、发展教育、改革教育。于是,一场举办新型学校,设置有用学科、培养实际干才的教育改革运动蓬勃兴起。

      二

      美国开国元勋们大多在欧洲接受过新思想教育,他们深知要建立共和政治非启发全体国民的智慧不可,因而对教育寄予极大的希望。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在其1796年的告别演说中说:“作为首要的目的,必须促进广泛普及知识而建立的设施。政治机构倘若要重视公共意见,就要启发和健全这种公共意见。”[9]他在遗嘱中还为创建一所国立大学留下一笔遗产。第二任总统杰佛逊在1779年弗吉尼亚议会上提出《知识普及法案》,强调建立多级教育制度。他本人花了四十年的精力办起了弗吉尼亚大学,并把扮演这所大学之父的角色视为自己最杰出的成就。第四任总统麦迪逊认为:“缺乏民众启蒙的民主政治将只不过是一曲悲剧或喜剧的序曲。我们共和国十分需要令人满意的初等教育制度。”[10]早期领导者积极呼吁教育是立国根基,倡说民主政治必须对公民进行良好教育,这无疑对教育改革起了积极推动作用。1776年《独立宣言》宣称,“人人是生而平等的,他们都被造物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教育作为人们“追求幸福”为必要手段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1785年,国会通过的“有关土地测量和出售”的法令中,要求阿巴拉契山脉以西的每个地区为维持该区公立学校提供相当的土地。1787年颁布的《西北区法案》的第三条明确指出,宗教、道德和知识对于一个良好政府和人类幸福都是必要的,学校及教育方式应当永远受到鼓励。接着在另一个土地法令中具体规定了将西北地区按英国制度以每6平方英里为一个镇区,再划分为36区,以第16区的土地留做公立学校办学之用,要求每两个镇区以土地收入建立一所高等学院。以上法令实施到19世纪末,政府拨给国民教育用地,“约为一亿五千万英亩”[11],相当于当时法国、瑞士、比利时三国领土面积的总和。1789年宪法第10条修正案规定:凡是宪法未曾给予联邦而又未曾限制给予各州的权利,都是保留给各州或人民的。教育权利明显地归属地方(主要指的是各州),这就使美国教育形成不同于欧洲国家的特点,即各州既是教育的支持者,同时又是教育的管理者。形成了由教育改革家主持的州一级集中管理,避免了地方各自为政,为学校课程结构和教师检定系统化与标准化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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