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妥协的伦理困境

作 者:

作者简介:
万斌,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学刊》主编;段成利,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从宏观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政治妥协存在着巨大的伦理变数;从微观个体的角度考察,政治妥协又造成其在伦理选择上的两难困境。政治妥协内蕴着工具价值与本体价值的统一,但在以专制为主要特征的高度一元化的社会里,二者是分裂乃至背离的,政治妥协的本体价值受到压抑,政治妥协的道德评价以负面居多。在以民主为主要特征的多元、异质并存的社会里,政治妥协作为一种品性得以提升,它体现了人类的自觉理性与人文情怀的有机统一。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妥协是人类生活中极为普通的一种现象,它的核心含义是折中和让步。妥协——无论是自发消极性、宿命性妥协还是自为积极性、建设性妥协——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伴随着个体的生成和成长,是人类再熟悉不过的现象。人们从事妥协行为,就像吃饭、呼吸一样自然。小到日常交易,大到国家关系,离开妥协,人类将寸步难行。妥协作为解决日常人际争端的方式,一直得到肯定和发扬,如中国文化中的“和为贵”、“中庸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但在政治领域,作为一种品性,妥协面临伦理上的多重质疑。

      一、政治妥协:多变伦理

      在政治领域,从来没有一种价值理念像妥协这样在伦理上备受争议。有人认为,它是最大的善,是人类理性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存续的保证。也有人认为,它是令人难以容忍的恶,是一种欺骗和背叛。美国学者史密斯(T.V.Smith)把妥协归纳为“善行中最低级的,但却是恶行中最好的”。①无论社会历史的发展还是社会个体的主体性拓展,都无法绕过政治妥协的伦理困惑。

      1.政治妥协的伦理变数

      《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把政治妥协定义为“国家、民族、阶级、政党和政治集团之间在利益冲突时,冲突双方通过政治谈判、协商或默契,互相做出让步,以缓解矛盾的一种行为”。②政治妥协,作为解决人类冲突的一种非暴力方式,几乎人类发展的一切文明成果的保存都与之息息相关。从社会发展的历程来看,历史无时无刻不在妥协。人类历史的每一次制度变革,每一次弃旧纳新,都是不断妥协的结果。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妥协在客观上是社会冲突的调节器、减压阀,它把社会冲突的损失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事实上推动了历史的发展。从这个角度看,政治妥协是人类社会的“善”。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妥协体现了人类对自身有限性的清醒认识,反映了人类的理性自觉与审慎选择能力,反映了人类对生存价值的让步和尊崇,在伦理阶位中也应该处于较高的位置。

      然而,政治妥协毕竟是以牺牲政治理想的完整性为代价,以部分利益的让渡为前提的。在不同的人看来,这种利益让渡几乎与牺牲原则、屈服投降等同。所以,政治妥协虽然在实践中乃至理念上推动了历史的发展,但它却一直背负着道德污名。李永刚认为,“汉语中,使用‘妥协’一词时,常把它视为一种低下的道德品质。它要么和放弃抵抗的投降主义联系在一起,要么和纵容强权的绥靖立场词义相近。即使在相当温和的叙述中,它也不过是一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斗争’策略,极少获得正面肯定。”③龙太江也认为,“人们在认识妥协时往往有意无意偏重其贬义,甚至把它与‘屈服’、‘投降’等同,在伦理上对它做‘有害的’、‘可耻的’价值判断。”④鉴于人们总是将政治妥协与无可奈何、软弱投降、阴谋狡诈甚至背信弃义等负面评价联系在一起,很少有政治家把善于妥协标榜为自己的美好品德。因为即使是以根本原则为底线,在当时情境下做出的对己方最有利的选择,也免不了要承担骂名、道德污名。因此,无论实际功效有多大,政治妥协作为一种个体的价值选择,却成了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恶”。

      2.政治妥协:个体的两难选择

      政治妥协的伦理变数,往往使处在历史关键时刻,代表本政治团体决定妥协与否的个体,陷入两难困境:

      (1)是为了保全个人暂时的道德名声,逞一时匹夫之勇,不顾整个民族和国家发展的长远需要,坚持不妥协?

      (2)还是为了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忍辱负重,舍弃自我暂时的名声,进行妥协?

      前者全小节失大德,后者是舍小节全大德,所以,无论政治妥协与否,个体在伦理上都是有瑕疵的。中国历史上虽然有许多妥协故事,后人也非常推崇他们的忍让、牺牲精神,然而,中国政治文化中歌颂的英雄、斗士却大多与妥协无缘,志士精神是主流,妥协只是达成目的的一种暂时行为。历史对妥协行为的评价也处于两难之中。因此,龙太江主张“政治妥协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现象,不结合具体场景很难对其价值进行评判”,他呼吁人们要“以一颗平常心对待妥协,把妥协看作美德或看作可耻行径都是不合适的”。⑤笔者看来,政治妥协的伦理变数以及它导致的个体在伦理选择上的两难困境,是由于其工具价值与本体价值的分离造成的,是专制社会对政治意识有目的地引导、对政治心理有意识地塑造的结果。

      二、政治妥协:价值背离

      政治妥协内蕴着工具价值与本体价值的统一。政治妥协的工具价值,是就纯功利角度而言,完全根据博弈关系计算大小得失,是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政治妥协的本体价值,指妥协本身的价值正当性,是就妥协的品性而言,是一种视对方为有尊严的独立体的宽容精神和博爱情怀,是平等精神在政治领域的实现,是保障世界多样性与丰富性的源泉。在专制社会,二者处于长期分离的状态。

      专制社会是使人不成其为人的社会。它缺乏包容异己、尊重他人选择的宽容精神,社会等级观念森严,特权盛行,人对人的专制是它的最主要特征,不同等级间解决冲突与潜在争夺的惯常方式是压制和欺骗。对在政治领域居统治地位的集团来说,与被统治阶层的妥协,只是一种暂时的谋略。基于相互尊重与包容的意义上的妥协和让步很难有存身之处,政治妥协的本体价值是被压抑的。政治人物更看重的是以压制和欺骗为前提的妥协的工具价值。此时,妥协的底线在于生存权,是基于暂时自我保全基础上的退让。从弱势阶层的消极性妥协,到强势阶层的利益让渡型妥协,无不出于此。由于政治妥协的工具价值主要基于大小得失的功利计算,⑥与伦理选择无涉,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权谋,实用的考量,所以妥协容易蜕化为一种狡诈的政治策略,一种为达目的所“不择”的手段。这种政治策略越有效用,政治妥协的本体价值越受到压抑。因为政治妥协本体价值发挥的前提为:双方是具有独立自决能力、平等协商的主体。而专制社会与独立自决主体的普遍存在是不兼容的,尽管它也存在异于正统的学说、思想,但只是个别现象。专制制度下的政治妥协,虽然也基于对对方利益要求权利的认可,内蕴了对其他主体的承认,也包含着对他者独立性的尊重和对双方共存的接纳,但这种承认、尊重和接纳是不情愿的,被迫的。专制的特质在于消灭对方作为平等主体的独立性,以保全自己的绝对权威。所以,它一有机会,就压抑和打击对方的主体性,方式主要有两种:取缔其精神的独立性,甚至侮辱对方的人格;消灭主体独立性的载体——剥夺生命。在这种政治理念的支配下,政治妥协不稳定、不长久、不安全。政治妥协也因此招致背信弃义、背叛投降等伦理诟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