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论在知识体系中的位置 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学论在知识体系中的位置也就是教学论与其它学科的关系问题。 教学论作为研究教与学中有关问题的科学,它与各种知识均有一定的联系,与其它学科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关系。 首先,教学论作为一门科学,作为关于教与学的知识,它要受哲学、方法论等的影响和制约。 哲学是人们在综合各种知识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抽象化的知识,是人们对客观物质世界和主观精神世界的一种概括性认识。反过来又影响、制约着各门学科的发展。教学论既是哲学的养料之一,又受哲学的影响和支配。它对哲学的影响是间接,微弱的,但哲学对它的影响、制约却是直接的,明显的。在不同哲学观的指导下,就有不同的教学论思想、教学论流派。比如,布鲁纳在结构主义哲学观的指导下所建立的结构主义教学论,杜威在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下所建立的实用主义的教学论,梅伊曼和拉伊在实证主义哲学的影响下所建立的实验教学论等。 方法论知识对教学论的影响也是明显的。在不同的方法论的指导下、影响下,采用不同的方法就可获得不同的教学论知识,形成不同的教学论流派。特别是在教学论发展史上,在某种方法论指导下的研究方法的更新,往往是教学论范式更替,学科发展的条件。 文化是人类文明的积淀,教学是文化传递的主要工具之一。因此,教学与文化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不同的文化要求有不同的教学形式去传递,不同的教学形式在文化传递中发挥的作用不同。特别是文化的形态、文化的内容和文化传递的要求,均对教学有着直接的影响。 教学是在一定的社会空间中发生的,是为一定的统治阶级服务的。因此,它要受社会的影响和制约。不同的社会对教育有不同的要求,在不同的社会中有不同的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而且在多种情况下,社会的要求往往是教学论发展的主要动力。 哲学、方法论、文化、社会等对教学论有直接的影响。反之,教学论对哲学、方法论、文化、社会等也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微弱的。这主要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的发展水平、发展历史等有关。从研究对象来看,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教与学的活动,是一门微观领域的具体学科,是一门以应用为主的学科,由于教学论的历史较短,学科发展水平不高,研究方法以移植为主,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对哲学、方法论、文化、社会等产生直接的、较大的影响。 教学论是教育科学家族中的一个成员,它与教育学科中各门学科间也有着复杂的关系。它与其它教育学科共同研究、探讨教育问题,但各自又有其不同的对象和范围。教学论既从各门教育学科中汲取营养,同时也影响着各门教育学科的发展。特别是在很多领域,它与其它教育学科相互交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教学活动。比如,教育心理学主要研究的是个体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学习活动过程中的心理机制。可见,它与教学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为在很多方面它给教学论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并不涉及教学的内容与方向,因此,它与教学论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教学论与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人文科学知识也有联系。教学要传授自然、社会、人文知识,不同的知识要求有不同的教学方法、不同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论必然要研究这些问题;另一方面,教学论中的一些内容本身就属于这些学科知识中的一部分。当然,这些学科的知识也常常被教学论所吸收,比如社会科学中的价值观、意识形态,自然科学中的实验方法、定量方法、反馈、诊断,人文科学中的情感、动机、理解等,甚至艺术中的移情、体验、鉴赏等目前也已成为教学论的内容,并且成为教学论中的时髦名词了。 教学论是从实践中总结、概括并上升为理论的。因此,教学实践是教学论的直接源泉。 教学是各种具体知识的教学,离开各种知识的空洞教学是毫无意义的,也是不存在的。而要将教授某门学科的知识上升到教学理论的高度,首先就必须了解该门学科的知识。不难理解,一个人如果不懂数学,他是无法教数学的,也就谈不上具有如何教数学的知识了。因此,不同学科的系统知识是教学论知识的重要基础,而在各门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教学论又指导着各门学科知识的传授。 教学论最主要的养料是学科教学论和教学法知识。学科教学论主要研究不同学科的教学问题,它是关于各门具体学科的教学的规律性知识,它来自于各门具体学科并充分体现各门具体学科的特点。从这一点来看,它和教学论的关系为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各有其独立的范围和对象。另一方面,教学论和学科教学论也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教学论为各门学科教学论和教学法提供了一般的理论基础,指导着各门学科教学论。其次,学科教学论、教学法的研究又丰富着教学论的内容。 另外,对教学论来说,各门具体学科的教学实践也是十分重要的。尽管某学科的教学不完全属于教学领域内的事情,但从教育的角度来考察,则属于教学的范围。这种实践对教学来说,是直接的感性基础,因此对教学论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当然,教学论对各门具体学科的教学实践的指导意义也是很明显的。 教学论与各种知识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图来说明:
教学论与其它学科关系示意图 二、教学论的研究对象 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教学论的关键问题。明确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对教学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随着人们对教学现象的认识的发展而发展的。在本世纪初期,人们对教学现象的认识还较为直观和肤浅,片面地认为教师的品质或行为是影响教学的唯一因素,教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发现良好教师必备的品质及其形成的规律,然后用于教师的培训。后来,随着人们对教学现象的认识的深化,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也不断变化,由单纯地研究教师的行为转变为研究教师的行为、思想及学生的思维和学业成就等方面,研究方法由原来单纯的观察法、一致法发展到等级量表法、实验法等。特别是自60年代以来,教学研究引起了欧美各国的普遍重视,在教学研究过程中对教学论的研究对象逐步形成了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