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社会分化是社会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在社会变革时期更为显著。教育分流既受社会分化制约,又为促进合理社会分化服务。本文首先论述了社会分化在促进社会与个人发展中的双重效应与理想目标,探讨了教育分流的功能演变及其在价值取向、目标追求、选择策略与结构调整等方面同社会分化的密切关系;进而考察了我国社会分化的现状及其对教育分流的正负影响,最后从社会与教育两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社会分化与教育分流协调发展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 社会分化;角色分化;地位分化;教育分流 一、社会分化的双重效应与理想目标 分化一般是指原来承担多种功能的某一结构要素发展为承担单一功能的多个结构要素的过程。分化不是新要素的分离,而是通过新要素的重新排列,增强要素之间的依存关系,以提高其整体效能。社会分化泛指社会领域发生的各种分化,本文专指社会群体的分化,社会分化有两种基本形式:因类别差异引起的水平分化,亦称角色分化;因等级差异形成的垂直分化,亦称地位分化。角色分化主要是指职业角色的分化,它是社会分工的必然要求。从历史上看,几次大的社会分工对角色分化都产生过重大影响:农、牧业分离的第一次社会分工,“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即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1]手工业与农业分离的第二次大分工产生了“商品生产”和“贸易”;产业与商业分离的第三次大分工又“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2]地位分化主要指人们所处社会地位的差异。影响地位分化的首要因素是个人的社会关系,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此外,个人的聪明才智与受教育程度等也是影响个人地位分化的重要因素。角色分化与地位分化既相互影响又彼此促进,但这种相互关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在传统社会里,主要是先赋地位,亦即靠先赋因素形成的地位分化决定角色分化,在现代社会里,主要是角色分化影响地位分化,即首先要通过个人努力获得某种社会角色,然后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社会分化是促进社会进步与个体发展的历史杠杆。角色分化的作用,首先在于能够形成强大的人类群体能力。单个的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人类的强大,并不在于个人的能力,而在于通过角色分化,一方面使个体的精力集中,聪明才智得到较好发挥、劳动技能得到较快提高;另一方面使社会的劳动种类发展、劳动范围扩大,群体能力得到增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分工意义上的角色分化都作过高度评价。马克思认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3]恩格斯指出:“当人的劳动的生产率还非常低,除了必需的生活资料只能提供微少的剩余的时候,生产力的提高、交换的扩大、国家和法律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4]因角色分工引起的地位分化是实现现代科层管理的基础,是推动社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有力保障。因能力与贡献大小而出现的地位分化,有利于形成社会激励机制,是促进社会成员奋发向上的内在动力。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社会分化对社会与个人发展也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角色分化可以使人在某些方面的能力得到专门发展,但劳动的片面性又限制了人的其他方面能力的提高;可以使劳动效率提高,但同时因缺少多种形式的劳动变换易造成人的劳动兴趣下降。地位分化能够产生重要的社会激励功能,但又是导致社会产生不公平与形成各种社会冲突的主要根源。 社会分化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分化的性质。从性质上讲,社会分化有合理与不合理的区别。合理分化是根据社会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要求,按照每个人的能力与贡献差异而形成的分化。不合理分化则是根据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按照每个人的先赋条件,如种族、民族、阶级、家庭出身与社会关系等形成的分化。实现合理分化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 合理社会分化应具有下列特征:一是民主性与开放性。民主的政治、健全的法制与开放的人事制度是合理分化的社会前提。在分化过程中,没有“身份保护”、“权力干预”与“财富特权”等现象,角色的选择与分配遵循普遍适用的原则,地位升迁的机会向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开放。二是适度性与协调性。社会分化的程度,即角色分化与地位分化的配置结构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的,应有一个适当的比例关系。合理分化的结果必须与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分工程度、政治经济制度相适应。社会分化尽管有层次之分与类型之别,但在整体的目标与行动上是协调一致的。三是自致性与竞争性。社会成员通过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与不懈努力,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获得相应的社会角色与社会地位。四是效能性与发展性。合理分化的结果能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达到角色与能力一致、地位与贡献相符,从而能体现出较高的效能性。合理分化还是一个动态的、充满活力的不断改革与完善的过程。合理分化强调的是个人的聪明才智与主观努力,否定的是制度因素与先赋因素对分化的不合理影响,它具有鼓励强者,激发弱者,淘汰不求上进者,调动社会成员劳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优化社会结构的重要功能。 二、教育分流的功能演变与社会制约 教育分流,即对人才实行分流培养的教育活动。教育分流可分为内分流与外分流两种主要模式。内分流是指在普通教育阶段,在一所学校内通过能力分班、兴趣分组、课程分化与个别化教学等方式,对不同的学生实施不同的分流教育,以促进他们的兴趣、爱好、知识与才能向不同的专业方向发展。外分流是指教育系统根据社会分化需要与学生个人的意愿及条件,把受完一定基础教育的青少年学生有计划、分层次、按比例地分成几个流向,分别接受不同类型的学校教育,以帮助学生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化。 教育分流是社会分化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上古之时,“万民无别、群物无殊”,人类尚无社会分化,教育也不具有分流功能。经过三次大分工后,社会初步分化出士、农、工、商四大阶层及多种社会角色,教育分流便开始受人重视。早在我国西周时期,学校教学内容便有“六艺”之分。到了我国唐代,为适应社会分工与角色分化的需要,国家专门设立了“书学”、“算学”、“天文”、“律学”与“医学”等方面的学校,以培养各种专业角色。至宋代胡瑗,更重视根据学生的特长进行“分斋教学”,这可算是最早的教育分流。诚然,这种分流功能单一,只是在上层社会子弟中一个较小的范围内进行,对整个社会成员的角色与地位分化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