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力运作中的政治修辞

——必要性、普遍性和功能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文科,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重庆 400031)

原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内容提要:

政治修辞是客观的政治现象,它是政治权力得以发生实际影响的重要条件,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政治学范畴之一。政治修辞是政治权力合法化的必要途径,是政治权力运作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哪里有政治权力的运作过程,哪里就有政治修辞。政治修辞在政治权力运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获取和维持政治合法性,进行政治动员,建构政治现实,实施政治欺骗,反映政治文明及其发展进程。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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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08)04-0062-04

      政治修辞是政治主体运用一定的政治语言,在政治过程中实现政治说服的技术和能力。政治修辞是客观存在的政治现象,它是政治权力得以发生实际影响的重要条件。尤其是政治权力要想获得合法性,使人们心悦诚服地接受政治权力,更离不开政治修辞。

      一、政治修辞是政治权力合法化的必要途径

      研究政治修辞,需要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研究政治过程为什么需要政治修辞,以及政治修辞在政治过程中的地位。简单来说,政治修辞是政治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任何人都不可以没有它,它要么能够用来传播治国法则,要么肯定事关一个王国”[1]。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普遍持有这样一种观念:政治关系总是以某种方式涉及权威、统治或权力。”“政治学是一门经验的学科,研究权力的形成和分享”,于是,“权力概念是政治分析的核心”[2]。概括说来,政治过程中的政治行为主要包括政治统治、政治管理、政治参与、政治沟通等。在政治过程中,政治主体的诸多政治行为均是以政治利益为根本动因,围绕政治权力而展开的,目的在于使政治权力得以实现和运用。因此,政治利益是政治过程的起点和终点。但是,政治利益的分配只有通过政治权力才能实现,政治权力是分配政治利益唯一有效的工具。相对于政治利益而言,政治权力是实现利益分配的工具。但相对于政治过程来说,政治权力是核心,是政治过程中各种政治行为的焦点[3]。

      既然政治权力是政治过程的核心,是政治行为的焦点,那么获得、维持和运行政治权力就成为政治过程中最重要的政治行为。从理论上来讲,任何政治权力首先需要通过暴力来获得。但是,一个有效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却不能单靠暴力手段来维持,只能把暴力作为维持有效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后盾。因此,要维持和运行政治权力,政治主体必须使人们自愿服从其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而不是因暴力产生的恐惧或物理力量的强大迫使人们不得不服从。这样,政治主体就要借助合法性获得人们自愿的内心的服从。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揭示的那样:“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4]239 合法性是指:一种政治统治或政治权力能够让被统治的客体认为是正当的、合乎道义的,从而自愿服从或认可的能力与属性[5]。那么如何获得并维持合法性呢?

      要想让社会成员承认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其途径和方法固然有多种,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说服他们相信政治权力的获得是正当的,自然也应该正当地继续拥有。毕竟,在政治社会里,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政治利益、政治体验、政治价值、政治信仰和政治态度。在政治权力合法化的过程中,要求那些获得政治权力的人说服那些持有不同政治价值和经历不同政治体验的社会成员相信其权力的合法性,并最终按政治主体的意愿形成对其合法性的信仰,就必须采取特定的修辞方式进行政治宣传和政治沟通。

      那么,这种采取特定修辞方式来表达政治主张,以获得行为正当性的过程就是政治修辞过程,即政治主体运用政治语言所构成的恰当的措辞、神话、隐喻、传统、意识形态等,或采用各种修辞格、修辞手段等进行政治说服的过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要赋予自身的行动以正当性。而在政治过程当中,政治主体则需要赋予其政治行为以意义和正当理由。并且,任何国家的任何执政者都要根据政治情势的需要提出新的措辞、新的纲领和新的理论,从而获得其政治权力和政治行为的合法性。比如,“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是说明封建皇权的合法性以及在皇权合法性基础上产生的某种政治行为的合法性,使普通民众服从封建统治者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陈胜、吴广起义时喊出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一方面表达了一种理念,一方面也包含了巧妙的修辞,从而使秦末农民起义具备了正义性,获得了民众的广泛支持,最终推翻了秦朝的统治。日本把对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侵略说成是“进入”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或者说是进行“大东亚圣战”。其目的在于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使日本人民相信日本政府的行动是正义之举。可见,政治行动无论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政治行动者都要以正义的理由来获得其合法性。因此,获得并维持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政治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个政治修辞的过程。政治修辞是政治过程的基本环节之一,是政治权力合法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

      二、政治修辞是政治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的直接目标,但只有具备合法性的政治权力才是有效的政治权力。而要获得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就需要通过政治修辞实现政治说服。相对于政治权力而言,政治修辞是政治权力得以存在和运行的工具。因此,政治权力的普遍存在要求政治修辞的普遍存在。这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具体解释。

      第一,获得政治权力的过程伴随着政治修辞的过程。从古至今,任何一个政权都宣称它所获得的权力是合法的。在证明其合法统治的理由时,要么是声称它代表着神明进行统治,要么是声称它代表着人民的利益等[4]241。无论是采取暴力方式还是和平方式取得政治权力,政治主体都要采用各种各样的政治修辞,举起“正义”的旗帜,充当“正义”的化身,以向社会成员表明其获得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使人民接受、支持、拥护其所获得的政治权力。纵观世界政治史,没有一个政权能离开政治修辞而获得政治权力的。比如,在中国历史上,从“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周易·革》)开始,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的政治修辞,但总体上都是以“天命”作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在西方历史上,古代奴隶主政权被说成是神赐的;封建世俗政权被说成是上帝赐予的;而资产阶级的政权被说成是人民订立契约的结果,人民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和幸福才建立了政府。而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及其政党在领导革命运动的过程中,为了让自己的主张能够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为了使真理能够迅速传播,为更多的人所掌握,也会采取群众易于理解的、喜闻乐见的语言修辞形式,向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工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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