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化、制度化与发展水平关系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路曲(1959-),男,山东德州人,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比较政治发展,上海 201620

原文出处:
晋阳学刊

内容提要:

如果从发展水平这一视角来阐述民主化与政治制度化的关系,那么民主化、制度化是与一定的发展水平相联系的。当我们评价一个组织或制度的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时,一是要以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或发展阶段为基础,二是在探讨政治文化或价值偏好对民主化和制度化的影响时,要考虑它们与社会发展水平或阶段的关系,它们是否是一个社会的主流文化或预示着其发展方向的潜在的价值选择。这就是说,一个与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或社会结构相适应的、与当时的先进的、主流的政治文化和价值观相一致的组织或制度一般具有更高的制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此基础上才能运用经典的制度化理论评估具体的组织或制度。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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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987(2008)01-0015-06

      问题的提出

      政治制度化的标准或理论一直是政治学界关注和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这方面的研究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其理论构建已经比较成熟,但其中仍有一些问题困扰着国内外学者,即政治制度化、民主化与发展水平的关系,其中也包含着价值偏好或政治文化的影响,不同的学派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分歧。由于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更有说服力的论证,所以在把制度化理论应用到实际问题时常会引起争论和分歧。例如,什么样的政治价值会有利于制度化水平的提高和民主的发展,或相反,削弱制度化或民主化?这在现有的制度化理论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阐述。例如,尽管塞缪尔·P·亨廷顿在他的政治制度化标准中包含了价值的成份,如在凝聚力这个指标中主要是以价值为内容的,但他的价值因素并不包含或没有阐明道德和政治偏好,他并没有论证政治价值观是如何影响制度化水平的。一些学者指出,如果没有这种道德价值的内涵,那么按照亨廷顿的制度化理论,历史上和现代社会中很多专制的政治制度的制度化水平是很高的。也有很多学者指出,制度化水平与民主化水平尽管不是线性的,然而却是成正比的,只有民主制度的制度化水平才可能是较高的。本文正是通过引入发展阶段这一重要的影响因子来解读这一问题的。

      政治制度化的理论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回顾一下政治制度化的理论是必要的。关于制度化,政治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深刻阐述了它的内涵和定义,其中论述最为全面和深刻、也是使用最为广泛的是塞缪尔·P·亨廷顿的定义,他指出:“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1]这一论述兼顾了组织和行为两个方面。在此基础上,亨廷顿提出了评估制度化水平的四项标准,即适应性、复杂性、自主性和内聚性。这为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适应性是对政治组织或制度适应社会政治环境变化的能力进行评估,是指环境挑战与时间考验的函数。遇到的环境挑战越多,经历的时间考验越久,则组织的适应性一般就越强。适应性越强则生存空间越大,机会就多,也有利于政治组织或制度的延续和发展。复杂性的评估标准建立在这样的理论之上:“一个有着多种功能和多重组织的政党比不那么具有多重性的政党更可能经受并调整自己以适应变化的环境。”[2]具体说,复杂性是以政治组织或制度内部是否具有多层的功能性的亚组织,目标是否具有多元性来评估的。内部的组织较多和目标更为多元则复杂性和制度化就越高。自主性指一个政治组织或制度独立于其它社会组织的程度。一般来说,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参与政治生活的新兴团体,它们既不同于既有的政治组织,又不服从于既有政治程序的安排,而是按照自己非制度化的意愿运作,这可能会摧毁原有的组织与程序安排。相反,在一个发展程度较高的体系或组织内,其自主性为各种机制维系和保护着,限制甚至同化了新兴团体对既有体系的冲击,因而保障了体系本身的正常运作。按亨廷顿的说法,成为一个组织的工具的组织或政党,例如成为像家庭、宗族或阶级的工具的政党是缺乏自主性或制度化的。这时,一个政党是在矛盾中保持自主地位,并进而化解矛盾,还是被矛盾所困扰,是自主性强弱的重要标度。凝聚力指在组织内部必须达到某种程度的共识,这是组织制度化的关键条件。一个有效运作的组织,其内部对于在组织的功能边界内解决争端的各种适用程序必须具有某种实质上的共识,这种共识还必须扩散到所有的组织成员。换句话说,这种凝聚力在个人层面上与组织利益的维护和对组织效忠的程度及扩散有关,而在组织层面上则与自主性和系统性有关。斯考特·梅恩瓦德的论述可以进一步加深我们对制度化的理解:“制度化是一种做法或组织被明确下来并被广泛认识(即使没有被普遍接受)的过程。行为者根据这个做法或组织按照可预期的未来的结果来建立自己的预期、调整自己的取向以及行为。”[3]

      发展水平与政治制度化和民主化

      在论证民主、政治制度化及价值偏好的关系时,笔者引入了社会发展水平或发展阶段这样一个标准。因此,论证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把对民主和制度化水平的评估与一定的发展阶段联系起来。具体来说,就是当我们评价一个组织或制度的制度化和民主化水平时,要从两个层面上进行操作:一是要以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或发展阶段的社会结构为基础对组织或制度进行评价;二是在探讨政治文化或价值偏好对制度化的影响时,要考虑它们与社会发展水平或阶段的关系,它们是否是一个社会的主流文化,或预示着其发展方向的潜在的价值选择。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制度化与民主化的关系。

      关于专制制度的制度化水平问题,我们以某些学者在指出亨廷顿的政治制度化理论的局限性时经常举到的制度为例。

      一是秦始皇的封建的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他们指出,按照亨廷顿的制度化理论,秦王朝符合制度化的各项指标,因而也是制度化水平较高的体制,但这种制度既不是民主的也不是应该称道的,其非人道性和短命就说明了这一点。对此,笔者以为,我国封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社会经济发展和当时的社会结构需要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在此基础上也产生了统一的政治文化,秦始皇正是顺应了这一历史潮流,才得以统一中国和建立秦王朝。这一点被以后的封建王朝延续下来,因而我们不能说封建的中央集权制是短命的。但由于秦始皇的专制王权是在军事征战中发展起来的,因而它把镇压和专制发展到了极致,这又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不相适应的,所以尽管其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并使其政令畅通,也一度使自己的体制比以往的体制更具有复杂性、自主性,但其体制的僵硬性很快就表现出来了,其政治价值的取向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发生了偏差,因而其凝聚力也就很快丧失了,其体制的解体也就不可避免了。所以,我们可以说,在当时,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比以前小国寡民的、具有原始民主特征的春秋战国之各国的政治体制具有更多与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相适应的一面,体制也更为专业化和复杂,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取得一定的自主性和具有凝聚力。在这个基础上可以说它更为人道,能为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因而这也就说明这种制度的制度化水平和民主程度是较高的。但这并不是说把中央集权发展到极致的制度的制度化和民主化水平也是高的,相反,由于它走过了头,与当时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结构已不相适应,因而其制度化和民主水平就大大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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