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主义的理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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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世界文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国外文学

内容提要:

生态主义是一种新的思想范式,它正迅速波及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多个领域。从理性出发,本文将初步探讨自然人、环境人、生态人的阶段性差异,以期勾勒出各个阶段占主导地位的理性:自然理性是自然人的原始思维;人本理性是环境人的意识形态;生态理性则是生态人的指导思想。通过这样梳理,我们试图为生态主义做一点“理论奠基”与“渊源考察”的基础工作。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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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时代是问题时代。谈生态的人似乎得了问题综合症,从天上的核尘埃到海底的荒漠化,他们忧心忡忡,谈起话来振振有辞。面对生态软思维,硬道理派毫不示弱,说起话来也同样头头是道。天上的核尘埃是国力的象征,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存亡;海底的荒漠化不容忽视,而几亿人的肚子工程可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事实上,无论是“软思维”,还是“硬道理”,我们所争论的问题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我们的理性够不够理解生态问题?环境危机的根源是由什么样的理性造成的?如果说我们需要生态主义这种新的思想范式,那么它应当养成一种什么理性共识,才能在“硬道理”与“软思维”之间左右逢源?

      问题的落脚点放在了理性上。我们之所以选择理性作为问题的研究对象,是基于下述两种考虑。首先,要确立一种新的思想范式,奠基性的理论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说,新的思想范式是否具有学术生命力,能否在思想界产生影响,奠基性理论极为关键。作为一种新的思想范式,生态主义迅速波及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多个领域。生态主义表现出不凡的渗透力,是因为它的理论基础生态学本身具有罕见的跨学科生成力。迄今为止,生态学是自然科学里跨学科嫁接最多的学科,从生态经济学到生态女性主义,它的科际整合还在继续。所以生态思想史家唐纳德·伍思特(Donald Worster)说:“这门科学影响如此之大,我们的时代很可以被称之为‘生态学时代’。”(注:Donald Worster,Nature' s Economy:A History of Ecological Ideas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p.xiii.)可是一旦我们透过表面的轰轰烈烈,静下心来深究生态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发现不但有外部吸纳的“新知培养”问题,更有内功修炼的“理论奠基”工作。康德指出,理性必须对自己进行批判,以便摆脱无休止的形而上学纷争。(注:Immanuel Kant,Critique of Pure Reason,F.Max Müller trans.(New York:Anchor Books,1966),p.xxii.) 同样,生态问题要摆脱两难境地,作为指导思想的理性基石就显得至关重要。

      其次,复杂的问题一般都有其渊源。如果我们摸不清它的来龙去脉,研究就会相当盲目,容易流于皮相之言。梳理出问题的历史脉络,不但可以给我们提供跳出眼下困境的清晰思路,而且还能为未来的研究积累继续探索的理论资源。可是,在涉及人与自然关系这么大的问题上,历史的脉络很难登高一望尽收眼底。从什么视点来勾勒,我们的研究才不至于大而无当呢?我们想到了“务本”的古训。理性,显然是人之本。从理性这一视点出发,我们将初步探讨自然人、环境人、生态人的阶段性差异,以期描绘一个人类生态思想发展的历史轮廓。有了这个历史轮廓,生态主义就不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做正本清源的工作,不无一举两得的考虑:熔“理论奠基”与“渊源考察”于一炉。

      自然人:自然理性的混成

      从自然与人的关系上来考察,我们大致可以看到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自然人阶段、环境人阶段和生态人阶段。每个阶段基本上都由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理性所支配:自然理性是自然人的原始思维;人本理性是环境人的意识形态;生态理性则是生态人的指导思想。我们把人类发展状态划分得如此一清二楚,纯粹是为了理论探讨的方便。事实上,各阶段之间的明确界限不但很难切分,而且阶段和阶段之间生态身份的重叠现象也相当普遍。这两点都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可是目前我们先致力于宏观理论框架的建设。

      自然人阶段是人类历史上最漫长的阶段,也是人类研究得最不充分的阶段之一。摩尔根(Lewis H.Morgan)试图从文明演进的角度出发来给初民社会划分阶段。在《古代社会》里,他相当清晰地把古代社会分为蒙昧和野蛮两大阶段的六个时期:(一)蒙昧阶段初期;(二)蒙昧阶段中期;(三)蒙昧阶段晚期;(四)野蛮阶段初期;(五)野蛮阶段中期;(六)野蛮阶段晚期。之后,人类才进入文明社会。从摩尔根给出的“重点复述”里,(注: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马雍、马巨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11-12页。) 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分期标准基本偏重物质文明的考察,如高级蒙昧社会始于弓箭的发明,而对初民的精神状态几乎没有涉及。初民的图腾、巫术、崇拜、信仰和神话在社会分期中值得不值得考虑?怎样考虑?这些显然是一些极为复杂的问题,而我们在此只打算从初民的这些“文化活动”中探讨他们跟自然的关系以及关系背后所隐含的理性特征。

      首先,我们来看看原初社会里比较普遍的图腾现象。在这方面,研究古代神话的众多学者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实例,(注:谢·亚·托卡列夫、叶·莫·梅列金斯基等:《世界各民族神话大观》,魏庆征译,国际文化出版社1993年版,76,94,340,376,468,68,215页。)说明图腾现象不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现象,而是一个遍及各大洲的世界性现象。在意大利,一些部落把狼、啄木鸟、鹿视为自己的图腾祖先。非洲的广大地区都盛行先王崇拜。在这些地区的崇拜者看来,王朝的祖先来源于“兽”。亚洲地区的达格斯坦各民族的图腾则更为丰富,它们包括熊、牛、犬、马、鹰、山羊、绵羊,还有极为重要的蛇。日本的阿伊努人把熊氏、鹰氏、圣鸟看作自己的图腾。大洋洲的密克罗尼西亚各民族对鳗鱼、蠕虫、蜥蜴、海豚、草鱼等顶礼膜拜。美洲印第安人不但图腾之风盛行,而且图腾标记处处可见。图腾(totem)一词就来源于印第安人奥吉布威语(ototeman)和克芮语(ototema),意思是“他的亲属”。它的另一个意义是“我的族徽”,也是来源于奥吉布威语的nintōtē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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