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长时期以来,由于受到传统自由主义观念的影响,西方主流的政治理论一直把独立存在的个人作为政治思考的出发点,社会与国家则都不过是这些个人为满足其基本需求而在理性思考基础上进行创造的产物。由于这些独立的个人同时被理解为具有相同的情绪与欲望,他们的思考服从的也是具有普遍性的理性法则,因而他们所创造出来的社会与国家从结构与功能上说当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反过来,对国家或者社会结构与过程的理解,应该也可以被还原为对个人的情绪与利益的理解。由此引申出的一个自然的结论,就是源自西方的自由民主主义政治体制应该具有普适价值,对于这种价值的任何怀疑或者否定,则不是出于集团利益,便是出于意识形态(当然,意识形态最终也可以归结为集团乃至个人利益)。所谓的文化,则被理解为对普遍人性进行操纵或者蒙蔽的工具。20世纪60—70年代西方的政治现代化理论以及合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 Theory)都是这种思维的具体体现。 应该说,在整个20世纪,世界各地不乏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真诚的信奉者和实践者,但可以说任何试图把西方政治制度原封不动地移植到西方之外的努力都遭到了失败,这倒是印证了中国的一句老话,“橘生淮北而为枳”。另外,更细密深入的实证研究也越来越多地发现,即使在西方国家之间,具体的社会政治制度以及人们对制度的反应模式实际上也存在着巨大差异。这些发现使学者们不能不重新审视自由主义关于“理性人”的假设以及在这种假设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整套社会政治理论。这些批判性的理论既有规范性的,也有实证性的。前者包括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共同体主义(Communitarianism)与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交往行为理论(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等,后者的主要代表就是新制度主义(New Institutionalism)。新制度主义的一个重要发现,就是人类群体的历史以及在其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传统对于这个群体的成员具有不可忽视的塑造作用,这种作用的结果,可能使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甚至对于合理性本身的标准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就此而言,文化传统本身具有一种制度的作用。虽然新制度主义内部又存在诸多流派,它们各自强调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这种研究路径对于文化和历史传统的重视使人们有可能得出一种与传统自由主义不同的对个人、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理解,即整体性的理解;同时也使人们能够以多元化的视野重新认识非西方国家社会政治制度的基础、其文化价值以及可能的发展方向,从而至少为在学术研究中克服西方中心论提供理论上的可能性。 一、国家与社会的同构性 根据近代自由主义的社会契约论,社会与国家都是理性人为满足其个体性的生活目标创造的产物,因此,对社会与国家的理解从逻辑上完全可以还原为对人的理性及其欲望的理解。① 这样一种观念虽然有助于说明国家权力基本原则的普遍性,但也存在其内在缺陷,那就是,它完全抹杀了不同社会群体对于权力关系进行不同理解的可能性。事实上,被自由主义者宣称为“自然法”基本内容的各项原则从根本上说也不能摆脱其特定的时空局限,因而被不少学者称为“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② 实际情况是,政治关系乃是一种伴随着人类共同体的发展而变化的结构,是内在于人类群体的人与人之间联系方式的体现。美国经济学家波拉尼(Karl Polanyi)在上个世纪中叶曾经提出,经济必须被内置于社会之中进行理解,③ 实际上国家也同样如此。 国家及其集中体现的政治关系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强制性,这也是使国家区别于人类其他组织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并非任何基于强制力的组织都能够具有国家的资格,这就说明,来自国家的强制具有其特殊性,或者说这种强制能够通过国家提供的其他方面的物品而得到补偿,从而能够为社会成员所接受。④ 这种特殊性或者补偿就是国家为某个地域共同体的成员所提供的社会公正。基督教思想家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离开了正义,那么国家与强盗团伙之间还能有什么区别?”⑤ 不过,诉诸社会公正,这仍然只是中间层次的解释。终极的解释是,国家之所以能够使其社会成员接受它的强制力,根本原因在于:国家的权力关系及其所体现的政治原则,与它管辖之下的人类群体的社会关系及其基本的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逻辑上和事实上的同构性。因为这种同构性,所以国家权力的行使以及国家奉行的基本政治原则,能够使其成员通过他在自己日常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经历合乎逻辑地得到说明或者解释。 这意味着在某个特定的地域共同体内部,其国家与社会之间在结构与原则上是可以相互推演的。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同构性通常被简单地称为国家的社会、历史或者文化基础,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国家则被视为暴政而最终被社会所抛弃。与此同时,一个社会群体也会把在社会结构与价值观念方面与其具有明显差别的其他群体的存在视为威胁,并且在政治上做出敌友之间的划分,同时也认可通过国家对其施以暴力。德国政治学家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所谓政治的本质就是区分敌友的观念,反映的正是这一方面的事实。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