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952(2005)01-0072-10 关于儒家伦理与中国近代企业制度问题笔者以往基本上是从正面的合理性来考察两者的关系(注:拙著《中国传统伦理与近代资本主义——兼评韦伯〈中国的宗教〉》(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论述了儒家伦理并没有构成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桎梏,而成为中国近代企业和市场特色的内在依据;拙文《简论中国近代儒家伦理之转化为经济制度》 (载刘小枫、林立伟编《经济伦理与近现代中国社会》,香港中文大学1998年版)从交易成本角度论述了家族企业和若干市场制度的合理性。),而对儒家伦理对于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的负面影响关注不够,本文根据新的认识,准备从正反两方面对这个论题进行阐述。 一、企业制度的目标在于降低交易成本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原理,经济制度的主要目标和作用都在于节省交易成本。企业制度作为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也会遵循节省交易成本的总目标。企业和市场不过是经济组织的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手段,交易无论是在企业内部通过等级制来组织,还是在企业之间通过市场自发地进行,都是一种决策变量,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则要在比较两种交易成本的高低之后决定(注:[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9、11页。)。每一种企业制度形态及相关制度的产生都是人们寻求最低交易成本的结果,因为企业和市场可以相互替代,人们往往根据历史条件的演变,在企业和市场之间进行权衡,以确定到底应建立什么样的企业制度、市场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企业制度的演变既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发展水平相关,也与市场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密切关联,因此,不能孤立地就事论事地研究企业制度。 根据威廉姆森的总结,在非专用性投资向专用性投资转化的过程中,企业制度和相关制度会发生深刻的变化。非专用性投资是指可以较自由地改变投资形态的投资;而专用性投资是指专为生产某种产品所作的投资,很难改变形态。前者如商业投资,后者如技术要求很高的规模很大的工业投资。 在非专用性投资的状况下,可以主要依赖市场,这时的交易成本是最低的;而在专用性投资的状况下,完全依赖市场则很容易造成过度竞争,或产销脱节,也不易筹集大规模的资金,因此,企业制度和相关制度会逐渐发生深刻的改变。 民营企业所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解决由道德背景所引发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上涨问题。一个社会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旧秩序被打破、新秩序尚未建立或尚不完善的条件下,由道德背景很容易诱发各种交易成本上涨的事件。由道德背景诱发交易成本上涨,既可以发生在企业内部,也可以发生在企业与企业之间。 大隆机器厂是1902年由严裕棠和褚小毛合作开设的,严、褚二人的分工是:严负责对外兜揽生意,褚负责对内管理生产。大隆厂开办后的几年内生意很好,但每年年终结算,除了开销,并不赚什么钱,有时还有亏损。这就引起褚小毛的不满,认为是严裕棠在外接业务时有舞弊,要严退伙,并诉诸公堂。官司从1905年打到1906年,终因查无实据而无法使严的舞弊指控坐实。结果是褚小毛退出大隆,另开新厂(注: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大隆机器厂的产生、发展和改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5页。)。大隆厂的这次分裂是褚小毛不满严裕棠的道德品行而引起的,严的道德问题造成了大隆厂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上涨。而这种情况在以后严裕棠一人当家时却没有发生。这说明交易成本与企业制度是密切相关的。这里把管理费用视同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易费用。 1905年荣宗敬、荣德生兄弟和荣瑞馨、张石君等共7人发起创办无锡振新纱厂。1911年沪上刮起橡皮股票风潮,牵连甚广。作为振新大股东和实力人物的荣瑞馨在风潮中亏累巨款,便暗中打起振新的主意来。振新地契存在董事唐水臣处,唐与荣瑞馨是姻亲,荣瑞馨私自从唐处取走地契,以向汇丰银行进行抵押借款。他又通过荣宗敬兄弟企业茂新批发所中的熟人,私用茂新印鉴为自己向汇丰银行借款作担保。荣瑞馨还款无力,事情终于败露,汇丰向担保人茂新追讨,险些将茂新厂房查封(注:荣德生:《乐农自订行年纪事》,1943年油印本,1905年纪事,1910年纪事。)。荣瑞馨一个人的道德品行,竟然差点拖垮产销经营都正常的两家企业。 洋行在雇佣买办或买办在效力于洋行的过程中,双方都有一个道德背景问题,前者并会因此而涉及企业的交易成本。1864年丽如银行在上海的买办冯兴,欠下中外商人10万多两银子债务潜逃(注:North China Herald.4 June 1864,91.)。1884年太古洋行在上海的买办杨桂轩欠下中外商人10万多两银子债务潜逃。(注:North China Herald,29 October 1884,473.)这样,银行和洋行就不得不为逃走的买办还债。19世纪末20世纪初,汇丰银行香港总行大班卡梅伦爵士因中国商人的诚实而说了称赞的话,可20年后,这家银行的北京分行却蒙受了或许是买办贪污史上最惨重的损失,北京分行买办邓君翔于1927年挪用行款,欠下400多万两银子的债务。(注:《华字日报》(香港),1927年5月4日、6日、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