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术界对于民主、法治的研究浩如烟海。然而,对民主与法治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少有人问津。[1]实事求是地说,严格意义的民主与法治观念更早地生长于西方,因此,对西方政治文明成长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民主与法治关系加以认真地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本文试图对现代[2]以来西方政治文明的演进模式做一全景式的观察以求教于学术界贤达。 一、对立: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形成 如果从宏观角度考虑现代西方政治实践及与其相应的理论,我们会清晰地看到,在现代西方政治文明形成的过程中,民主与法治两种选择如影随形,不但指示了西方政治现代化的两条岔路,而且凝聚了政治思想的枝蔓向两个方向的伸展:一个方向是强调民主对政治权力的积极解放;一个方向是强调法治政治权力的消极约束。就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来看,民主与法治之间的冲突与均衡不但昭示了国家主权与法律至上性的要求的交叠,在议会主权与宪法至上、人民主权与限权宪法之间保持着持久的张力,同时还强化了国家与社会的领域分离,在人民主权与人权、政治权利与个人权利、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之间要求应有的界限。总之,民主与法治的冲突倡明了现代以前西方社会始终模糊的权力与权利问题,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上规定了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道路。 就政治意识的形成来看,由于在不同程度上揉合了法治,现代西方民主观念形成了两个传统:“洛克传统”和“卢梭传统”。[3]与这两种政治意识相对应,就政治制度的安排来看,现代资产阶级革命可以明确地区分为以美国为代表的“法治优位”模式和以法国为代表的“民主优位”模式。与之相适应,政治行为的模式亦区分为美国的宪政革命模式和法国的民主革命模式。从美国的情况来看,革命胜利后,制宪会议从《独立宣言》的民主立场上退下来,选择了法治,有意地削弱了民主,成为一场缺少民主的宪政革命;与此相反,法国革命选择了民主,却没有形成民主的制度化,进行了一场没有宪政秩序的民主革命。总的看来,西方政治现代化早期以民主和法制的对立,从两个方向塑造了西方政治文明发展的雏形。[4] 诚然,如托克维尔(Alex de Tocquville)承认的那样,平等、民主等信条“不仅是法国革命的原因,而且……是大革命最经久最实在的功绩”。[5]但是在法国政治思想家勒庞(Gustave Le Bon)看来,法国大革命的真正目的就是要摆脱纪律和法治的约束,勒庞指出:“在大革命开始的时候,自由、平等、博爱之类的口号确定表达了人们的真实希望和信念;但是,随着革命的发展,嫉妒、贪婪以及对优越者的仇恨到处泛滥,而这些口号则成为人们为此辩护的托辞,沦为这些邪恶情感的遮羞布。在自由、平等、博爱这些口号的背后,大众要摆脱纪律的限制才是真正的动机。”[6] 与勒庞的描述看起来大相径庭的是,法国大革命给人的印象是追求法治。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无宪法,毋宁死”成为人们战斗的口号,人们相信立法的力量,总是希望通过新的法律给混乱的局面以秩序,走上前台的政治派别纷纷抛出自己的宪法,并试图通过它建立自己的统治。 这里面透视出的正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悖论:人们总是希望以法律来恢复秩序,但却不愿接受法治的约束。有“法兰西制宪之父”、“头号政治设计师”之称的西耶士(Sieyes)就认为,“国家通过其规章和宪法约束其代理人,因此,设想国民本身要受这些规章和宪法的制约,这是荒谬的。”[7]在“人民不受约束”的喧嚣声中,“法治”的原则被人们抛弃了。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Thomas Carlyle)视法国大革命为一场“公开的暴力叛乱”。[8]戴雪(Albert Venn Dicey)更是毫不含糊地指出,“如谓法律主治的大义竟可废弃,此等现象惟可出现于大革命。”[9] 革命的动荡使得宪政的稳定性无从谈起。法国大革命前后,不但有1789年的《人权宣言》引人注目,人们还先后制订了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1799年宪法等,其变化之频繁令人目不暇接。从1789年到1815年间,法国制定过7部宪法,平均不到4年就产生一部新宪法,法国成了宪法的“试验场”。然而,几乎没有一部宪法受到人们的尊重,1793年宪法未经实施即遭人抛弃;1795宪法通过时,雅各宾派已经日薄西山,更是很少有人问津。革命几起几落,革命的宪法随波逐流,成为革命派踢来踢去的皮球。法治秩序的建立一波三折,民主的制度化遥遥无期,这成为法国革命在一次又一次的复辟和起义中流产的重要原因。正如托克维尔指出的那样,法国大革命既是强大的,又是脆弱的。说它强大,是因为它是一场民主革命;说它脆弱,则是因为它是一场缺失了法治的民主革命。[10]法国大革命的失败昭示的是没有法治的民主革命的失败,它留给人们的启示是:没有法治的约束,民主是脆弱的,甚至会沦落为暴政的工具。 与法国大革命的情形相反,美国革命胜利后,保守派走上前台,推动了宪政秩序的建立。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经济陷入了严重的萧条,阶级矛盾加深,1786年的谢司(Daniel Shays)起义引起了中产阶级的普遍恐慌,反民主的气氛日甚一日。哈特福德才子派[11]发动了所谓“把康涅狄格共同体从民主的污染中拯救出来”的运动,把“所有的动荡都算在了民主的账上,迫不及待地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熄灭民主之火”。[12]主张限制民主,恢复秩序的人们集结在联邦党人的周围,队伍不断壮大;相反,坚守大众民主的反联邦党人却四分五裂,起不了什么作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