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04)04-0084-05 20世纪大众媒体在世界范围内经历了网络化的历程。这一历程可以说是和间性理论的发展相适应的。“间性”(intersexuality)亦称雌雄同体性(hermaphrodism),本是生物学中的一个术语,指某些雌雄异体生物兼有两性特征的现象。“间性”一词目前也被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所使用,指的则是一般意义上的关系或联系,除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一点相通外,与其生物学意义几乎风马牛不相及。如同“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可以译为“互主体性”、“文本间性”(intertextuality)可以译为“互文性”那样,“网络间性”同样可以被称为“互网络性”(internetivity)(注:加拿大渥太华有个名为InterNetivity的公司,成立于1995年。笔者借用其名称来概括“网络间性”。)。如果“网络”仅仅是抽象的、大写的、同质的、单一的,那么,或许不存在网络间性问题。如果“网络”是具体的、特指的、异质的、多样的,那么,对网络间性的研究便提上了议事日程。如果说主体间性哲学主要关心主体之间的关系、文本间性理论主要关心文本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被网络间性理论取为重点的是网络之间的关系。不过,这里所说的“网络”并非单指因特网(Internet)、互联网(internet),甚至也不是单指在计算机技术应用之前就已问世的电信网、广电网、邮政网,而是指一切形态的网络。网络间性在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不过,直到因特网兴起之后,我们才有比较充分的条件认识与把握它的本质。因此,我们可以在一定意义上说:网络间性实际上就是Internet的理论概括。 作为社会现象而存在的“网络间性”早就为文化研究与媒体研究所涉猎。例如,福柯在创立知识考古学时就接触到了网络间性问题(1969)。他谈到:“如果人们真的重新命名用普通语法,或者试图确定它同历史学科和本文批评关系的话,人们一定会看到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关系系统出现;描述会使这样一种话语际的网络呈现,这种网络不与它以前的网络重叠,而是与它在某些点上交叉。”(注: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三联书店1998年6月版,第205页。)美国学者卡杜新(C.Kadushin)曾经界定了以网络为导向的文化世界(1976)。它是由植根于社会圈子内以相似创作风格工作的创作者网络组成的。社会圈子的成员包括其他创造者、赞助人及以创造者为导向的公众,这些人彼此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克兰(Diana Krane)进而阐述了不同社会圈子对文化传播的制约性,分析了学术环境中产生的实验音乐、都市社区中产生的实验音乐、作为下层阶级以网络为导向的文化世界的爵士乐和摇滚乐之间的关系(1992)(注:戴安娜·克兰《文化生产:媒体与都市艺术》,赵国新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4月版,第117-132页。)。在学术界屡见不鲜的有关印刷媒体、广电媒体、互联网之关系的论著,事实上都触及网络间性。印刷媒体之所以起作用,离不开其发行网络(当然可以通过邮电系统征订,但邮电系统其实不过是通信网络的一种而已);广电媒体自身早已摆脱了问世伊始时孤立的电台、电视台的局限,形成彼此交换节目、范围广大的广播网、电视网。互联网则已经成为公认的“第四媒体”。这些网络媒体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正是网络间性的一种表现。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有人意识到诸网互联相当重要。1978年,诺拉(Simon Nora)与明茨(AlainMine)向法国总统德斯坦提交题为《社会的计算机化》的报告,指出:“计算机与电信之间日益增长的连接——我们称之为telematic——开拓了全新的地平线。”他们所发明的telematic一词通常译为远程通信或远程信息处理,已经涉及计算机网络与电信网络的关系。尽管如此,似乎还没有人将“网络间性”提炼为学术范畴并对它加以研究。事实上,只有进入因特网时代之后,我们才意识到网络间性之重要。 电脑网络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以主机为中心的集中处理式网络,二是以客户机/服务器为中心的分布式处理网络,三是以因特网为代表的网际网。正是因特网成为网络间性研究的重要实践依据。因特网是Internet的译音。Internet又译为“国际互联网”或“网际网路”。它所代表的并非某种新的物理网络,而是“网络的网络”。因特网依靠TCP/IP协议实现已有各种通信网络的互联。凡是符合TCP/IP标准的网络,都可在一定条件下连入因特网,成为它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由因特网派生出内联网(intranet)与外联网(extranet)。内联网主要是指利用因特网技术(TCP/IP协议、Web浏览器等)所构建的内部网络,外联网则是指若干内联网通过一定的安全机制相互连通。如果说因特网所代表的是作为总括的网络间性的话,那么,内联网与外联网便将网络间性具体化了。笔者由此概括出两个相对而言的范畴,即网内间性(intranetuality)与网外间性(extranetuality)。网内间性指的是特定网络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内联网为例,单单计算机之间就可能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其中包括服务器与工作站之间的关系,数据库服务器、文件服务器、Web服务器、域名服务器、邮件服务器、FTP服务器等不同类型服务器的关系,开发软件、客户软件、网管软件等不同平台之间的关系等。不过,笔者所说的网内间性并非专指内联网而言。因特网上的任何相对独立的网站,都由诸多要素构成,因此包含了某种网内间性。网外间性指的是特定网络与其他网络的相互关系。在理论层面上,因特网给予人们这样的启发:网际互联已经是历史的要求。自从19世纪以来,人们陆续建立了电报网、电话网、广播网、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种多样的电子通信网络。网际互联首先是指各类计算机网络之间的互联,其次是指各类电子通信网络之间的互联。如果我们将视野加以扩大的话,可以把所有通信网络(包括电子类与非电子类)之间的互联也列入研究范围。如果不仅从平行的角度看待通信网络,而且从垂直的角度对它们加以区分的话,那么,个人网、家庭网、局域网、城域网、广域网之间的互联也在考察之列。如果注意到其他类型的网络(如神经网络、交通网络、营销网络等)的存在的话,那么,这些网络之间的互联同样是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在应用层面上,因特网受到广泛的欢迎。它的成功原因首先是顺应了网络互联这一历史要求,其次是开发了与之有关的一系列技术。这些技术所包含的指导思想其实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像制定开放协议标准、统一分配网络地址等就是如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对网外间性的探讨具备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