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往理论视阈看道德教育的有效性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石美萍 华中师大教科院

原文出处:
江西教育科研

内容提要:

人们已经从诸多方面对德育的有效性问题做了探讨,从交往行为理论这个视阈中来审视这一问题,德育有效性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对道德客观世界的陈述是真实的;设计的道德规范是正当的;话语的表达是真诚的。据此理论指出了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变革途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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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贝马斯等人的交往行为理论把传统的混为一体的世界区分为三个世界:作为事态总体的客观世界,作为社会交往关系主体的社会世界,作为情感、意志和自我表达行为构成的主观世界。道德交往行为不是单方面的与某一世界发生关联,而是把三个世界作为理解和解释的框架,它的合理性除了要满足语言表达的可理解性之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有效性要求,即对道德客观世界的陈述是真实的,设计的道德规范是正当的,话语的表达是真诚的。

      道德交往行为意味着至少有两个行为者通过语言理解、协调相互之间关系的互动,道德主体之间共同寻找他们对道德情景和道德行为计划的理解,以便以意见一致的方式协调彼此的道德行为,实现共同的道德规范。在具体的道德行为背景中,有时可能只有一种有效性要求作为问题被提出来,这并不意味着其它要求不存在,只是意味着其它的道德行为被行为双方默许了,在一个道德交往行为中仍然被同时要求三个方面的有效性。道德行为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三个有效性的要求,就难以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从而不能为社会合作、道德规范的内化提供合理的基础。当下道德教育的主要问题是道德教育活动不能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有效性要求。

      一、道德教育有效性的缺失

      在交往理论的视野中,道德教育是一种交往行为,学生在与教师阐释、商谈、同意的协调过程中,同时与道德现实的客观世界、道德规范设计的社会世界和道德主体表达的主观世界发生关联。为此,道德教育活动中,交往行为者双方的话语必须满足三个基本的有效性:与道德现实的客观世界的关联要满足真实性的要求;与道德规范设计的社会世界的关联要满足正当性的要求;与道德主体表达的主观世界关联要满足真诚性的要求。道德教育的困境在于这三个方面有效性的缺失,在不同的道德教育场景中,缺失的程度不一样,缺失的内涵也不尽相同。

      (一)言说社会道德生活缺乏真实性

      在学校的道德教育中,教育者往往对真实的社会道德生活全貌加以阉割,甚至为学生提供一个虚假的道德表演的场景,企图为学生创设一个“世外桃源”的情境。当教育者对真实的社会道德生活进行切割并对某些方面有意识地进行遮蔽时,师生之间的道德交往行为就失去了关联道德生活客观世界的真实性。学生可能会认为道德规范是虚假的,基本上是虚伪的。在此情况下,道德教育只是为了迎合编写道德剧本的人的愿望,遵守道德规范只是因为道德剧情的需要,而不是出自道德主体内心世界的真实需要。

      由于缺乏正确而理智的价值引导,忽视学生对社会环境的适应和应变能力以及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所以当学校所倡导的价值观与大众媒体、家庭及校外各种社会组织机构所倡导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学生往往会陷入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由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德育力量缺少沟通联系和组织配合,教育要求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冲突,所以造成教育上的分力和反作用,最终导致德育的低效和失败。

      (二)道德规范设计缺乏正当性

      道德规范是在一个群体内所共同同意的一致协议,是群体内的所有成员都需要遵守的“游戏规则”。交往理论认为,只有在一个本来已经存在规范协议的群体内,相互作用的各方才有可能借助语言达到相互理解,形成共同同意的一致协议。哈贝马斯说:“社会世界是制度性的秩序所组成的,这些制度是使相互作用纳入合法地确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网总体性地稳定秩序,而这样一个规范复合体的一切接受者是归属于同样的社会世界的。”[1]这意味着,面对道德规范系统所构建的“社会世界”,师生都是“社会世界”中的参与者,都需要遵守道德规范,没有人有豁免权。哈贝马斯由此提出,“社会世界”中制定的规范应该有正当性的要求,道德规范的正当性要求教育者把自己放到学生的位置上,考察作为“教育者”的教师提出的道德规范,是否能够被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接受。

      (三)个人主观世界的表达缺乏真诚性

      道德规范是人的有意识行为对潜意识冲动的控制。在道德生活中,人们需要扮演某种角色,道德主体不是孤独的行为者,而是相互构成观众,并使自身的表演在观众面前呈现。如果师生双方的道德性话语都不能真诚地表达各自的主观世界,那么师生之间就只存有“空对空”的交流,而这种“空对空”的交流不能形成真正的一致性协议。当学生出现不道德行为时,教师的冷嘲热讽、尖酸刻薄、讽刺挖苦的病理性语言或许内含某种正当性或真实性的要求,但是学生看来,老师的话语不是真诚性的表达,学生对老师缺乏信任。真实性的缺失使学生不能与教师进行有效的道德上的对话,学生根本不愿走进教师。最终导致教师提出的要求不能被学生内化为自觉的道德需要。

      二、交往理论视野下提高德育有效性

      (一)全面呈现存在的道德面貌,使道德教育面向真实的社会生活

      “当前学校德育面临的是一个道德观念多元化、多元道德观念存在一定冲突的社会环境。传统道德规范约束力减弱,社会控制逐渐松弛,新的道德规范尚未有效建构,道德判断摇摆不定,新生的各种道德问题和道德难题横亘于学校和社会面前。”[2]面对这种情况,学校德育不能一味的消极回避,将学校和社会大环境隔离开来,人为创造“净化”环境,进行一元化的价值灌输,忽略当下真实的社会道德现象,只进行“狼来了”的寓言式的说教,让学生永远生活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应该呈现出以社会主义道德为主体的多种道德,给他们一个社会真实的道德全貌。所谓真实的道德客观世界是社会现存道德风貌的总和。真实的社会道德生活丰富多彩、五彩斑斓,也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在真实的社会道德生活中,人们的道德水准呈现出层次性,既有崇高的道德行为,如舍己救人、无私奉献,也有日常的社会公德,如关心他人的痛苦,尊重他人的人格。人们的道德行为还具有正反两方面的性质,既有正面的道德的榜样,也有反面的堕落典型。学生要适应和改造这个业已存在的道德现实,教师就需要引导学生直面业已生活于其中的真实的社会道德生活,认识它的方方面面。教师不能把片面的、歪曲了的社会道德生活呈现给学生,更不能让学生进入一个虚设的、主观臆断的道德梦幻国里。道德教育不能只向学生展现正面的、崇高的美德,也需要展现负面的、卑贱的缺德的行为。否则学生会对社会道德生活产生幻觉与错觉,不仅学生适应不了社会的道德生活,而且也提升不了社会的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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