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元之际江南书院对社会的教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青(1953-),男,江西南昌人,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院长,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中心副主任;(江西南昌 330027) 简虎(1970-),男,江西新余人,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01级硕士研究生。(江西南昌 330027)

原文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宋元之际,民族矛盾激化,官学衰退,书院在社会教化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元政府推行“汉化”政策,又借助书院强化了社会教化功能;书院社会教化有许多途径,如面向士庶,宣传民众;敦亲睦族,稳定乡里;祭祀先贤,承传精神;培养学生,表率社会等。这一切对宋元之际的社会起了重大的影响,即使对于今天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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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4)06-0098-06

      宋元之际,始于13世纪30年代,即南宋晚期,终于14世纪30年代,即元代中期。江南是指以江西、湖南、福建、浙江为中心的长江以南的中下游地区。书院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文化教育机构,是古代文化教育的主要支柱。作为一个教育机构,书院与社会展开积极的互动:一方面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决定书院的教育宗旨、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另一方面,书院也对社会产生反作用。[1](P6)宋元之际,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空前激烈,对此,书院不可能置身事外,它必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社会发生积极的影响。

      一

      书院兴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弥补学校社会教化功能的缺失。南宋王应麟在《慈湖书院记》中说:“古者乡有庠,党有序,闾有塾,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是以道德一而礼义明。书院之设,意犹近古。”书院的功能与古代的庠、序、塾是一样的,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一道德,明礼义。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社会教化是书院与生俱来的、天然的功能。[2](P362)

      宋元之际,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强化是历史的必然选择。首先,科举导致官学的空疏,在南宋末年因元军的入侵而愈演愈烈。科举自登上历史舞台,便利弊共存,一方面它为统治阶级选拔了一大批青年才俊,充实官僚机构;另一方面,它也把读书士子引上读书——科举——媒爵禄——利身肥家,这一狭窄的轨道上来,“师之所以教,弟子之所以学,则皆忘本逐末,怀利去义,而无复先王之意。以故学校之名虽在,而其实不举,其效至于风俗日敝,人才日衰。”[3]宋末随着元军入侵江南,南宋政权发生了严重的政治危机,统治者无暇也无力顾及学校的教育,官学日益衰落,其社会教化功能也日趋弱化。对此,宋末曾二任白鹭洲书院山长的欧阳守道指出:

      “近岁士习趋下,号称前辈者或止于传习场屋者之文,谩不省讲学为何事,幸而仅科自谓一第,如探囊中物,不复增益其所未能,后学效之,凡书肆所售之时文、空囊市去,如获至宝,而圣贤格言大训,先儒所为,兹兹切切,以觉人心者,反弃置之以为非,举子日力暇到自吾里中,士不免病此。”[4]

      南宋末年官学的衰弊使得它无力培养忠贞之士,表率社会,在官学读书的士子,有不少人“沉于湖山歌舞之娱”,不知有天下大义,至于恢复中原,振兴邦国,多漠然不关心。[5]宋廷对于官学也极为失望,只好转而支持书院的发展。书院以成人为首务,在国难当头之时,书院士子往往能挺身而出,充当抗暴的主流,因此书院的举建,也得到民间的热情响应和积极支持。

      其次,元政府推行“汉化”政策的需要。“汉化”对于元统治者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学习儒家文明,加速其封建化的进程,推动其文化、社会的全面进步;其二是采用汉人的治理政策。二者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而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必然结果。相对处于奴隶社会的元蒙古政权,“汉化”有着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元代吸收儒家的先进文明,改变其“武功迭兴,文治多缺”[6]的落后局面;同时对于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讲,这也有利于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

      中原和江南,大部分是是汉民族聚居的地区,已经有一千多年封建制度的历史,元蒙古族和它相比,有着明显的差异。要统治广大的汉族区域,采用汉族先进的典章制度,是占统治地位的落后的元蒙古族的一种必然选择。元代的书院政策是其推行“汉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把书院作为推行“汉化”的一个依托,一方面,它充分利用书院来用教育自己的子弟,在元代主要是用程朱理学来教育元蒙古族子弟,以加速其封建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元统治者对以书院为基地教化民众,从而与元朝采取不合作态度的南宋遗民进行积极引导,通过法律明文规定保护他们讲学书院的权利,以便书院讲学者自觉不自觉地为新朝服务,试图把南宋遗民对前朝的眷恋转移到新朝上来。如果说,元代统一江南,建立元帝国主要是靠武功,那么它维持对广大汉族区域近九十年的统治,则主要是靠文治。

      二

      书院社会教化,就是书院教师以书院为阵地,以书院的士子(既指书院的教师,又指书院的学生)为载体,以各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阶层成员尤其是下层民众进行的道德教育。其具体内容包括三个层次:(一)、对书院士人的直接教化;(二)通过书院士人的道德品质的培养而范导社会,产生教化效果;(三)对当地其他社会成员直接进行社会教化。[2](P367)

      书院的社会教化表现为制度性的与非制度性的教育影响。书院正式制度的教育,是指书院内部所发生的各种明文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书院非正式制度的教育是指发生在书院外面的,但与书院有着密切联系的各种社会教育活动和影响,包括行为规范、风俗习惯、道德观念以及文化信仰等。[7](P127-128)概括起来,宋元之际,书院实施的制度性的和非制度性的社会教化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面向士庶,宣传民众

      书院教化民众首先面向书院内部的众多士子,培养经明行修的士子。宋元时,书院教育者流动性强,他们的身份复杂,或官、或士、或民。但一旦他们取得一定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兴建书院,使教化士庶有一个依托之所。景定四年(1263),文天祥知瑞州(今江西高安),他认为地方官应以教化为重,而行政事务是第二位的。他一到任,就亲自到西涧书院参加释菜仪式,他对士子宣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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