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文学”研究的学科史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曾令存,北京大学中文系访问学者,北京,100871。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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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年文学”(包括“文革文学”)已日益成为学界关心的话题。有论者认为这是90年代以来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文学史意识觉醒”的一个标志。(注:李杨:《“文学史意识”与“五十至七十年代文学”》,《江汉论坛》2002年第3期。)但事实上,90年代尤其是近几年来关于“十七年文学”研究的“卷土重来”不过是个“形式”,“形式”背后的“意识形态意义”,才是评说之意义所在,如福柯所言:“重要的不是话语讲述的时代,而是讲述话语的时代。”“评说的距离”(时间)将决定着“距离的评说”(结论)。许多曾经参与“十七年文学”“事件”构造的“当事人”,后来成了这段文学史的描述者。“当代人”如何写“当代史”,这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我们一方面把文学史写作变成一种冷却抒情的‘叙述’,并在这一过程中尽量取客观与超然的态度,同时又发现,当我们自己也变成叙述对象的时候,绝对的‘冷静’和‘客观’事实上是无法做到的,由此看来,并不是‘当代人’不能写‘当代文学史’,而是当代人‘如何’写曾经‘亲历过’的文学史。它更为深刻地意味着,我们如何在这过程中‘重建’当代人的历史观和世界观”。(注:程光炜:《更复杂地回到当代文学历史中去》,《文学评论》2000年第1期。)——而这其中更具本质意义的,我以为还是“如何在这过程中‘重建’”“当代人”的价值观的问题。

      由于80年代对“十七年文学”的“重写”变相成了经验教训的总结,先在的价值立场与难抑的激情评说消解着客观冷静的科学分析。经过80年代末思想意识形态的大转折,随着90年代以来当代文学学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愈来愈清楚地看到了80年代构筑起来的文学史叙述的“限度与弱点”,即“过分信任所确立的理论、法则的绝对普遍性”,对“对象的‘独立存在’缺乏足够的意识”。(注:洪子诚:《近年的当代文学史研究》,《郑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其结果,一是造成对对象的新的“遮蔽”与“盲视”,二是把复杂的文学现象归拢于某一预设的概念理论,导致新的误读。1999年,《中国当代文学概说》(香港青文书屋1997年出版)准备在大陆出版时,洪子诚在增补“序言”谈到“当代人”如何面对、处理“‘时间’距离过近”的“当代史”时指出:“对于亲历的‘当代人’而言,历史撰述还有另一层责任。这就是,在公正,但也是可怕的‘时间’的‘洗涤旧迹’的难以阻挡的运动中,使一些事情不致过快被冲刷掉,抵抗‘时间’造成的深刻隔膜”。(注:洪子诚:《近年的当代文学史研究》,《郑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从这种意义上说,一些论者在“十七年文学”研究中提倡“回到历史情境中去”,对“十七年文学”作为“文学事实”进行“知识学”的“考古”清理,并不是毫无意义的。

      (一)

      90年代以来的“十七年文学”研究,已经融入了整个思想理论界的“宏大叙述”与“建构”之中(它是对20世纪中国“百年回眸”的其中一个切入视点),在参与“历史建构”(对20世纪中国文学的重新审视与“整合”)、关注“当下”文坛的同时,又曲折地参与着对“未来”的“预设”(21世纪的中国文学究竟应该具有怎样的品格)。这里,我更关注的是蕴含在这其中的“学科史”的意义,关注作为“当代文学”学科视野中的“十七年文学”研究。

      90年代后来一系列关于“十七年文学”研究的著作文章,是80年代末“重写文学史”“余绪”的产物。据初步统计,1996年以来,已出版的关于“十七年文学”研究的著作有3部,(注:即《十七年文学:“人”与“自我”的失落》(丁帆、王世诚著,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陈顺馨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回眸“十七年文学”》(岳凯华著,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出版)。)论文不下30篇。若将包含“十七年文学”内容的多种现当代文学史(包括“通史”与“专题史”)计算在内,数量还要大些。90年代以来的“十七年文学”研究,已终于影响到一些治当代文学者冷静下来检讨“原来当代文学史写作所确立的视角,所运用的概念和所持的文学评价标准等存在的缺陷,而寻找新的理论框架和叙述方式,对文学现象进行新的选择和编纂,以达到对当代文学的新的观照”。(注:《当代文学概说·序言》,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出版。)

      “十七年文学”的研究在这一阶段被如此明确地赋予了严格的学科史意义,成了“当代文学”学科建设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而这种研究的“学科史意义”又紧密地与研究者所坚持的学术立场关联着。把“十七年文学”的研究作为一个学术的话题来谈说,强调研究中的“学术立场”与“学术视角”,也只有在这一阶段才表现出一种自觉,并成为现实。

      90年代以前的“十七年文学”研究,值得质疑的问题之一是:是否自“十七年文学”诞生以来,关于它的“谈说”、对它的不断“重构”也或隐或显地充当着“时代的风雨表”而始终难以上升到严肃的学术层面?作为“当代文学”“事件”的“在场者”,“当我们也变成被叙述对象的时候,绝对的‘冷静’和‘客观’事实上是无法做到的”。这就使得包括“十七年文学”研究在内的当代文学研究要获得具有一定“距离感”和科学性的学术品格,并不容易。这种从研究的“学科史”与“学术史”意义中衍生出来的历史意识,也是90年代的研究者们所无法回避的“十七年文学”问题。2000年在武夷山召开过“中国当代文学史学观念学术研讨会”,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注:研讨会有关内容可参看《中国当代文学史史学观念学术研讨会》一文,《文学评论》2001年第1期。)若作深入探究,我们把“十七年文学”究竟置于“文学史”的视野还是“文学史”的范畴进行考察,结论会不一样。它实质上反映着研究者的史识。前几年出版的几种《20世纪中国文学史》,有对“十七年文学”只“概括”地一笔带过的,但有的则有意识地将其纳入文学史的整体进程,正视其存在,探讨它究竟给文学史提出了些什么有“意义的问题”的。(注:前者如孔范今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山东文艺出版社1997年出版)。后者如黄修己主编的《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这两种不同的处置方式,实质是如何在20世纪中国文学中定位“十七年文学”。另外,近年“十七年文学”研究中“潜在写作”概念的提出及其争议,对“十七年文学”“隐失的诗人和诗派”的描述,(注:前一种情况主要指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对“十七年文学”的描述视角,后一种情况主要指洪子诚著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对“一体化”的“十七年文学”的补充描述。)其实都暗含着研究者文学史观的调整。所有这些,都从一个侧面体现着“当代人”“重建”的“历史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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