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对话的基本范式

作 者:
张强 

作者简介:
张强(1957~),男,江苏沭阳人,淮阴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先秦两汉文史研究。淮阴师范学院 江苏 淮阴 223001

原文出处: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神话是人与自然对话的第一个范式,它的发生来源于自然崇拜。继神话范式以后,人与自然对话的第二个范式是哲学。哲学从神话中提升经历了两个根本性的转变,一是它消除了神灵信仰造成的误区,以经验关心宇宙的本原;二是它把探索宇宙本原的重心转移到人的方面。人与自然对话的第三个范式是艺术范式。艺术范式诞生于神话与哲学的母体之中,神话与哲学分别以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为起点,这两种方式贯穿于思维活动的始终,直接哺育着人类的艺术创造。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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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03)01-0013-09

      人与自然的分离是因自我提升的作用。从无意识地关注自然到有意识地追究自然,人类情感的宣泄始终离不开观照自然。在主客二分的世界里,自然是人类惟一的伙伴。在精神与物质的双重需求中,不论是以实践的态度接纳自然,还是以精神的态度观照自然,人要追求绝对的自由就少不了与自然进行对话。那么,人与自然所进行的对话是否有规律可循呢?是否有一定的范式呢?我们以为不但有,而且还可以把它归纳成三种基本范式。具体地讲,这三种范式就是:神话型,哲学型,艺术型。这三种基本的范式合在一起展示着人对自然的追究历程,同时也映现着人类从远古走向现代的足迹。

      一

      人与自然的对话并不是等主客二分的世界已经建立之后才开始的,究其发生,应是从人类朦胧地意识到自我开始的。那时候,物我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当人把自身的无知与对自然的困惑拧结在一起的时候,当这种困惑与对自然的渴望混融在一起的时候,人类便开始了与自然进行对话的旅程。人与自然的对话发生于无意识之中,受原始思维的制约和支配,一方面个体的认知能力有待于集体的确证;另一方面因个体而来的幻觉又以经验的形式凝聚为神灵观念。这样,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确认,因神灵观念的作用,神话便诞生了。

      神话是人类的第一个智慧之果,同时也是人类为争取心灵自由作出的必然选择。起初,自然神相互之间是没有统属关系的,而且他们的故事也不是为满足人的精神需求而显现的,因而留下的印记是混沌的,同时也是无序的。然而,人对自然的认知不可能永远地停留在一个水平上,随着这种能力的加深,人类便开始提出了对自然神秩序的梳理要求。在这一过程中,梳理工作的进行从表面上看只是建立一个与人的世界相对应的神祇世界,但实际上它却把人与自然的对话以一定的格式固定在了神话的方面。

      今天,我们很难说得清楚神祇系谱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但其中有两点值得重视:其一是因果关系的存在,其二是人的社会结构与人的想象能力的结合。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人在神话的背景中生活,逐步发现了自然力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天下雨时会发生雷电,出太阳时则不会下雨,由于这些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当这种联系引起人的关注,引起人的思维活动的时候,建立神与神之间的关系便形成了。由于神灵观念的产生与人的幻觉有着很大的关系,尽管神话的初形是自然神的神话,尽管神话的本然是自然,但这时的神话并不受人的求知欲的驱使,而且神话本身也不是顺应人认知自然的能力而产生的。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加强,神话由敷衍自然神的故事向体系神话、创世神话过渡,这时,神话不但由混沌走向了有序,由无目的性向有意识地阐释自然万物靠拢,而且还担负起了人与自然进行对话时的责任,即把人与自然的对话维持在神话思维的水平上。

      神话是人类把握世界的最初方式,作为人与自然对话的成果,是有着象征意义的。黑格尔说:“在神话所揭示的东西后面还隐藏着一种较深刻的意义。”[1]那么,这种意义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又说:在神话中“都包含一种理性的内容意义和深刻的宗教观念”[2]。这种“理性的内容”是指人认知自然的能力。至于“深刻的宗教观念”,同样也是指人对自然的认识。费尔巴哈认为:“自然界是宗教的第一个对象;但是当自然界受人崇拜时,人并不是拿它看做像我们所说的自然界,而是拿它看做一种似人的或者不如说是属人的东西。人站在自然宗教观点上崇拜太阳,因为他看见一切都是依赖太阳的……但是,倘若他没有将太阳想象做一个实体,自愿在天上运行着,像人一般,倘若他没有将太阳的影响想象做是太阳出于纯粹好意而自愿送给地球的礼物,那他就不会去崇拜太阳,向太阳祈祷。倘若人用着我们看自然界时所用的眼睛,恰如其实地去看自然界,那么宗教崇拜的一切动因都要丧失无存了。驱使人去崇拜某个对象的那种感情,显然是以这个观念为前提。即人认为对象并不是对这种崇拜无动于衷的,它有感情,它有一颗心,而且有一颗能感知人类事务的人心。”[3]费尔巴哈所讲的自然宗教,就是我们习惯上说的原始宗教,如果用文化人类学家泰勒的话来加以表述的话,这一宗教就是以崇拜自然为前提的万物有灵。

      自然崇拜的深层机制是神灵观念,神灵观念的起点是生命意识。在解构原始人理解的生命与灵魂的关系时,弗雷泽指出:“正如未开化的人在解释无生命的自然过程时以为活人在自然现象之中或背后操作一样,他们也这样理解生命现象本身。在他看来,一个动物活着并且行动,只是因为它身体里面有一个小动物在使它行动;如果人活着并且行动,也是因为人体里面有一个小人或小动物使得他行动。这个动物体内的小动物,人体内的小人,就是灵魂。正如动物或人的活动被解释为灵魂存在于体内一样,睡眠和死亡则被解释为灵魂离开了身体。睡眠或睡眠状态是灵魂暂时的离体,死亡则是永恒的离体。如果死亡是灵魂永恒的离体,那么预防死亡的办法就是不让灵魂离体,如果离开了,就要想法保证让它回来。”[4]灵魂既以可存在于体内,同时也可以存在于体外。弗雷泽通过考察不同民族的灵魂观念时又指出:“人们通常把灵魂看作随进可以飞去的小鸟。这种概念几乎在大多数语言里都留有痕迹,并且作为一种隐喻还存在于诗歌之中。”[5]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古代也有大量的记载,如春秋时郑国大夫子产曾说:“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凭)依于人,以为淫厉。”(《左传·昭公七年》)子产是无神论者,他对灵魂观念的阐释绝不属于他个人的,具体地讲,是在承袭到整个社会的看法。从历史的角度看,一个无神论者尚且承认灵魂观念,更何况当时还是一个有神社会呢?灵魂信仰尽管是因无知或对自然的困惑而引起的,但它却揭开了人与自然对话的第一页。在这中间,神灵观念既是自然崇拜发生的内在机制,同时也是神话发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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