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开发的过程模式及其评价

作 者:
汪霞 

作者简介:
汪霞(1963-),女,江苏盐城人,盐城师范学院教育系教授,教育学博士。盐城师范学院 教育系,江苏 盐城 210093

原文出处:
外国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过程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目标模式的局限性,否定了目标模式关于确立和表述课程目标的行为主义和机械主义偏向,肯定课程研究的重要性以及课程内容的内在价值,并强调学习者的主动参与和探究学习,重视学生思考能力和创造性的培养,使课程开发更趋于成熟和完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8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03)04-0060-05

      目标模式(objective model)是20世纪初开始的课程开发科学化运动的产物,以实用主义哲学为指导思想,并受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影响,将目标作为课程开发的基础和核心,强调先确定目的、目标,再以精确表述的目标为依据进行评价。它是课程开发研究领域最具权威性的理论形态,也是教育实践中运用最为广泛的实践模式。虽然目标模式目前在许多国家已广泛地用于课程的开发和教材的编写,而且其中特别注重了目标表述的清晰性和明确性,但由于目标模式自身的局限性,对它的批评一直不绝于耳。许多课程学家也开始探求目标模式以外的其他方法,“过程模式”(process model)就是其中的一种有效尝试。

      一、过程模式的涵义

      鉴于目标模式在实践中呈现的难以逾越的局限性,为了使教育目标具有意义,须将目标当作程序原则,而不能视之为终极目标。所谓程序原则,是指课程设计者(教师)的价值观会指导其在教学程序中的作为。因此,课程开发关注的应是过程,而不是目的,不宜从详细描述目标开始,而是要先详述程序原则与过程,然后在教育活动、经验中,不断予以改进、修正,此即所谓“过程模式”,以过程或程序,而不以目标或内容为焦点。它不预先指定目标,而是详细说明内容和过程中的各种原理。换句话说,这种模式主张,课程开发应从那些具有价值的知识中挑选出能够体现这些知识的内容,这些选择出来的内容,能够代表这种知识当中最重要的过程、最关键的概念和该知识中固有的那些标准。学生所取得的最终结果不是按照行为事先确定的,而是在事后借助那些建立在该知识形式中的标准来加以评价。

      第一次明确提出“过程模式”的,应推英国课程理论家斯坦豪斯(L.Stenhouse)。他认为,过程虽然不包罗所有的课程开发形式,但却可以弥补目标模式的不足,过程模式比目标模式更适合于那些以知识和理解为中心的课程领域。

      二、对目标模式的批判

      斯坦豪斯在1975年出版的《课程研究与开发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Curriculum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中,对目标模式的课程理论进行了分析批判,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过程模式的课程理论。对目标模式的批判是其课程开发过程模式理论阐述的前提和依据。

      斯坦豪斯认为,课程的研究和开发不应当是按照某些事先决定的行为目标制定出一套“方案”,然后再加以评价,而应当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课程的研究、开发、评价不是公开的、独立的,而是一体的,所有这些都集中在课程实践当中,且教师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斯坦豪斯把目标模式的症结归纳如下。

      1.目标模式是一种雄心勃勃的综合性理论,在理论综合上的这种大胆尝试对于加深对事物的理解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但由于缺乏情境的资料和实施的知识,虽达到了逻辑上的一致性,却失去了牢固的基础,这种高度的思辨性往往带来实施中的不适用问题。

      2.目标模式缺乏对知识本质进行研究。布鲁姆的学习目标分类法虽然为课程开发提供了确立、描述和评价课程目标的心理学依据,但因缺乏选择课程内容的知识标准,而使得课程开发成为完全无意义的目标罗列。

      3.目标模式往往忽视或低估那些不能被严谨地加以表达和检测却十分重要的教育结果。“如果人们广泛地接受与期望按照行为鉴定一切有价值的成果,那么,无可避免地,随着时间的流逝,课程将倾向于强调那些已被鉴定了的因素。那些难于检测的重大成果,那些很少转译为行为术语的重大成果便倾向于萎缩了。”[1]

      4.学校的教学活动至少要包括4个过程:传授知识、发展社会准则和价值观、训练、教学。目标模式对训练过程和教学过程都是合适的,但如果用这个模式向学生传授知识,往往会失败。传授知识是要使学生对各种知识形式的“内部”有所认识,使他们创造性地进行思维并作出成熟的判断。作为传授知识的教育,只是在这一意义上才是成功的,即这种教育不可能预言学生的行为结果[2]。

      5.目标模式误解了改善实践的过程的本质。目标模式试图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而改善实践。即使依据知识,这种方式在逻辑上是合理的,实践中却难有成效。这种做法把教师和学生束缚在预定的统一目标框架内,不仅是一种不民主的表现,而且对教师来说,肯定是消极的、惩罚性的。目标充当了控制的手段与工具。所以,教学的改进不是产生于教师对目标的更加明确,而是产生于他们对自己的实践活动作出的分析和批判。正是过程标准帮助教师改进其教学。

      6.目标模式的“标准化”测评降低了教育质量标准,歪曲了教育的本质。一方面,根据目标进行的“标准化”评价,实际上往往会忽略许多预料之外的却又是非常重要的结果,使评价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另一方面,许多“标准化”测评只是停留于回想与再认的水平,这种机械主义的评价难以反映优异的教学质量,所谓客观的“标准”分数常常因失之片面而缺乏客观性,因而难以表明学生真正的发展水平。

      三、过程模式的思想基础

      过程模式的思想基础是进步主义教育理论和发展心理学。进步主义对知识、教育、儿童的看法,认知心理学对人类学习过程的理解,以及它们的研究方法无不体现在作为该模式知识基础的论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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