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与资金市场的几个问题

——对科大卫先生文的商榷和补充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秋根,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刘秋根(1963-),男,湖南新邵人,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文史哲

内容提要:

资本主义首先是一种生产方式或生产组织,对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既要重视与之相关的“资本流通”暨资金市场等制度性因素的探讨.也要对生产方式本身继续进行深入研究。基于中国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国没有经历特许设立的历史阶段,故而中国的营利性商业社团(合伙乃至公司)虽在古代有了区别于股东个人的团体性,某些类型的合伙也有了一些类似于法人的因素,但法人的正式形成还要到清末《公司律》公布之后。中国15-18世纪的资金市场(金融信用)相对于同时期西欧一些国家,表现出了票据化、社会化进展迟滞的特点,新的信用工具有的缺乏,有的进展缓慢,但它毕竟还是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经济的发展。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48、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3)-0153-10

      科大卫先生最近发表的大作[1]对中国经济史上的关键问题之一——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做了新的探讨,笔者由此所得教益极多,因近年一直从事典当业、高利贷资本、合伙制方面的研究,与大作内容联系颇为密切,一些问题我也进行了长期的思考,观点虽稍有不同,却似有所补充。本文意欲就以下几个问题略述拙见,以就教于科大卫先生及其他学界大雅。这些问题包括:第一,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研究的主题问题;第二,合伙组织与法人问题;第三,15-18世纪中国资金市场(注:“资金市场”系方行先生谈到封建社会要素市场时所使用的概念,参见方行《清代前期农村市场的发展》,《历史研究》1987年第6期。)发育程度的估计问题。

      一、“作坊资本主义”、“期货市场的资本主义”: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主题有关的几个问题

      科大卫先生在文中将中国学术界所研究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实体称之为“作坊资本主义”,认为手工作坊既非资本主义的制度,亦不构成引致资本主义的原因,所以“作坊中雇佣关系的性质,只不过是一个侧面的问题”。“那么有关资本流通的制度,在中国是否已经充分发展,是否足以提供大规模使用新技术所必需的投资”,才是“资本主义萌芽”讨论的核心部分。既然如此,他主张改弦易辙,到“祀产的发展和交易过程证券的应用中寻找资本主义制度的兴起”。[1]那么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研究的究竟是“作坊资本主义”呢?还是明代以后的“祀产发展和交易过程证券的应用”即“期货市场的资本主义”呢?也就是说,我们是应该从资本生产即生产方式的角度还是资本流通的角度来研究明清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呢?[1]”这涉及到资本主义萌芽的实体及研究的主题问题。

      在开始本文的讨论时,亦欲仿科大卫先生文之顺序,先对“资本主义”这个名词予以适当的认识和界定。

      应该说资本主义首先是一种生产方式或生产组织。马克思的定义是“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2](P358)这一起点的外在组织形式便是工场手工业,它存在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叶。[2](P373)工场手工业最初是自发形成的,而“一旦它得到一定的巩固和发展,它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形式”。[2](P402)这一定义20世纪初的法国经济史专家保尔·芒图是基本同意的,他指出:“所谓大工业,首先必须将其理解为一种组织,一种生产制度。”他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的某些篇幅中,完成了历史学家的工作。[4](P9.P20)重视精神因素的W·桑巴特(1863-1942)、马克斯·韦伯(1864-1920)也是如此。桑巴特虽然认为:“那由企业的精神和市民的精神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的心情称为资本主义精神,这种精神创造了资本主义。”“[5](P215)但他同时指出:“资本主义是一种交通经济的组织,在此项组织中通常有两个不同的人口集团对峙着:即生产手段的所有人和无产的纯粹工人。……他们经过市场,互相结合,共同活动,此项组织并且受营利原则与经济的合理主义的支配。”[5](P205)韦伯同样认为:资本主义的西方近代形态是一种“自由劳动之理性的资本主义组织方式”。或者说是一种“个人创办的、具有固定资本和确定核算的理性企业”。[6](p11)在《世界经济通史》第22章中他还指出:这种“理性的工业组织”须具有六个先决条件方能成立,即企业家占有生产手段、市场的自由、合理的技术、合理的法律、自由劳动、经济生活的商业化。[7]而其中最核心的因素则是自由劳动,因为合理的核算也好、合理的法律也好,“只有在自由劳动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6](p12)最近,罗伯特·杜普莱西斯“则将资本主义视作物质财富生产的一种特殊的组织方式。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个人和群众以货币、信用、土地、生产性设备和原材料库存等形式拥有资产。他们用这些资源雇佣工资劳动者,依靠他们的劳动生产出农业和工业产品(商品),然后将他们在市场上销售,以实现利润”。而这种制度的核心.即“使资本主义制度区别于其他经济制度的是企业主和工人之间形成的关系”。[8](p5)

      总而言之,资本主义首先是一种生产方式,或者说是一种“生产制度”、“交通经济的组织”、一种“理性的工业组织”、“物质生产的一种特殊的组织方式”,而“自由劳动”或者说“企业主和工人之间形成的关系”则是其中的核心因素。其他的因素都只有在自由雇佣劳动的基础上才是有意义的,诚如恩格斯所言:在雇佣劳动中“包含着全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9](p296)既然如此,以雇佣劳动为核心,探讨明清手工业、农业、矿冶、航运等行业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及发展应该说是基本正确的了。

      那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又是如何研究资本主义的呢?是否如科大卫先生所言“整部《资本论》都在讨论资本流通过程”呢?[1]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首先,《资本论》研究的是资本流通、生产的全过程,或者说《资本论》研究的是资本依次经过三个阶段,变换形式再回到原有形式的整个的循环运动。以图示则大体如下:

      

      其中第一、第三阶段是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阶段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其次,马克思一生学术研究的目的,也是写作《资本论》的目的,是要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发展及资本家剥削工人阶级的秘密——剩余价值的生产,如果只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是不可能达到这一目的的,因为资本的流通过程是不创造剩余价值的。此外马克思还指出,只有在重商主义时期——对现代生产方式进行最早理论探讨的时期——因为商业资本是资本本身的最早的自由存在方式,并且曾产生过压倒一切的影响,经济学才从流通过程出发。马克思认为这只抓住了假象,因为实际上这是从流通过程独立化为商业资本时所呈现的表面现象出发,而真正的现代经济学是从理论研究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的。[3](p376)既然这样,马克思怎么会在《资本论》中通篇都去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呢?

      那么,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与资本流通制度的关系又如何呢?我觉得必须重视资本流通制度即资金市场的研究并将它与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结合起来。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是否必须完全转向资本流通制度的研究,是否在研究后者的同时必须否定前者,是否必须到资本流通制度的发展中去寻找资本主义,而不理会生产方式的变革,则还须进一步商榷。也就是说对于资本主义萌芽与资本流通暨资金市场(金融信用)的关系还必须重新加以探讨,才能确定生产方式变革与资本流通两个因素孰轻孰重。(注:应该指出的是:科大卫先生之文寻找的是19世纪下半叶以后,即近代机器工业传入中国,中国开始兴修铁路、开发矿山时,中国本土为什么没有出现可以提供大额工业贷款的资本家,只有官督商办,由国家出资或向外国银行借款的原因。与这里提出的资本主义萌芽与资本流通制度的关系问题有联系,但更重要的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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