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工矿业区位选择的个案透视

——盛宣怀试办湖北矿业失败原因再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为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100836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还原李鸿章派盛宣怀来鄂办矿及其改变初衷,定计在直隶开平一带大举采煤的区位决策过程,并比较湖北大冶、荆门等地与直隶开平一带的地理条件,揭示了中国内部各种自然—人文因素,如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政治文化背景等对中国近代工业布局与发展之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并从工业区位选择这一新的视角,对光绪初年盛宣怀试办湖北矿业失败之原因作了新的解释。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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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工矿业的建设离不开特定的地理位置,企业的地理区位对其生存、发展均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影响。遗憾的是,对于我国近代工业发展进程中的区位选择过程及其影响因素的探讨,迄未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光绪初年,李鸿章派盛宣怀到湖北兴办矿务。李鸿章初曾对此寄予厚望,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最终李鸿章却放弃了湖北,定计在直隶开平一带大举,湖北工业化步伐因之停滞了近十年。对李鸿章等人这一区位抉择过程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揭示与探究,无疑为我们切入这一重要问题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案例。

      湖北近代煤铁事业发展受挫的原因何在?主事者盛宣怀本人后来曾在不同的场合进行过不同的解释,共有交通不便、“运道艰难”(注:《盛宣怀开给矿师郭师敦证明单》,载陈旭麓等主编:《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以下简称“盛档二”),第392页。),“经费短绌”(注:《盛宣怀上李鸿章详》,盛档二,第402页。),“风气未开”(注:《盛宣怀禀覆》,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5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21页。)等三种说法。历史学者对此的看法亦见仁见智。有学者认为,当时洋务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官办或官督商办,存在严重的弊端,这是新式矿业在甲午战前产生之后,一度获得发展旋又趋于萎缩的主要原因之一,(注:参见朱英:《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0-102页。)有学者还进一步指出,当时主事者“在矿址的选择上缺少科学性”;所聘“矿师不佳,浪费资金”;“经营活动偏离办矿宗旨”等因素导致了湖北煤铁矿停办。(注:陈景华:《盛宣怀传》,哈尔滨出版社1996年版,第151页。)也有学者归因于主事者不曾处理好当时错综复杂的官商关系。(注:参见徐元基:《荆门矿务总局停办原因简论》,载《社会科学》(上海),1981年第5期。)

      这些说法固有其合理性,但仍不够充分。当我们将当时湖北办矿情况与直隶开平相比较,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二者都是在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的推动下兴办的,起初李鸿章对湖北煤铁事业的重视程度远在开平之上。开平煤矿在创办过程中所遇到而必须克服的交通困难、社会阻力(包括官方和民间)及其所需投入的资金均较湖北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就企业管理体制而言,开平为官督商办,湖北则经历了官办和官督商办等不同的阶段,二者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企业内部均无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但二者的命运迥乎不同:开平最终得到了官方和商人支持,不断克服困难,向前发展,并进而带动了当地的铁路、港口和码头建设的近代化进程,而湖北煤铁事业却中途夭折,丧失了这一宝贵的发展机遇。显然,上述各种看法均不足以解释这一结局。

      笔者认为,追溯并还原李鸿章等将发展近代煤铁事业的重点由湖北转向开平的区位决策过程,剖析造成这一区位选择结果的影响因素,不仅可以进一步解释此次湖北兴办煤铁事业受挫的原因,而且对于我们深入认识中国近代工业布局的区位因素及其地理特征大有裨益。遂成此文,以就正于方家。

      一、来鄂办矿之初衷

      鸦片战争以来,一方面,随着西方国家对华殖民侵略的加深和中西交通的日趋频繁,西方国家来华军舰、商轮日益增多,为了获得廉价的燃料,西方殖民者不断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企图攫取在华开采煤炭的权力。另一方面,随着国内洋务运动日益展开,洋务派兴建的轮船、制造等厂局对煤炭的需求量逐步上升。当时国内土法开采的煤炭质劣量少,并不适用。而进口洋煤价格日昂,一旦中外有事,又恐外人挟制。因此洋务派也开始考虑用西法开采煤铁矿。

      1874年,清廷筹议海防,直隶总督李鸿章、船政大臣沈葆桢请开煤铁矿以济军需,得到清廷允许,奉旨于直隶磁州、台湾试办。(注:参见《清史稿》卷124《食货五》,第16页。)不过,李鸿章等的眼光并未局限于磁州、台湾二地。在李鸿章的《筹议海防折》中,就曾提到要在南省滨江、近海等处设法试采煤铁。李鸿章还密令盛宣怀访查国内煤铁产区。(注:参见《盛宣怀密札张斯桂文》,盛档二,第3页。)光绪元年(1875)六月间,盛宣怀奉命抵达湖北广济一带勘察。不久,李鸿章、沈葆桢及湖北巡抚翁同爵会奏清廷,委派盛宣怀赴鄂设局,勘采煤铁。自光绪元年(1875)盛氏来鄂办矿至光绪七年(1881)李鸿章下令裁撤荆门矿务局,这次办矿活动历时七年,涉及到鄂省长江沿岸许多州县,是湖北有史以来第一次近代自然资源勘探活动,也是湖北发展近代工矿业的第一次宝贵尝试,对湖北后来的工业化运动发生了深远影响。

      清廷上谕原本决定在直隶磁州、台湾试采煤铁,由李鸿章、沈葆桢分别负责。然而,李鸿章、沈葆桢等为何要委派盛宣怀来鄂省开采煤铁矿?

      这首先是因为李鸿章等当时对开采磁州、台湾等地煤铁矿的前景并不乐观。在他们看来,“磁州河道行远,煤质累重,转运多艰,大约将来只能舍煤取铁。台湾则重洋运艰资费,尚虑难敌洋煤。似不如先就南省滨江之处择地开采,简便易举。”与之相反,他们对于在鄂办矿的有利条件则有充分的认识,甚至作了过高地估计,并对之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他们认为,“湖北广济县属阳城山一带产煤甚富。……且该山滨江,转运既便,其地属官亦无阻碍”。因此,“拟在阳城山开设煤厂先行试办。”(注:《盛宣怀代拟会奏草稿》,盛档二,第48页。)次年正月,李鸿章写信给盛宣怀,勉励盛宣怀“为中土开此风气”,“若使四方皆闻风取法,实所企盼。”(注:《李鸿章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年正月初九,盛档二,第52—53页。)表明了李鸿章对在鄂办矿的高度重视。盛宣怀十一月在给李鸿章的信中说得更加透彻。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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