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价值的文化时空结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傅腾霄(1943-),男,安徽滁州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授、副院长,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兼职教授。主要从事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元、明、清文学)研究。 深圳大学 师范学院,广东 深圳 518000

原文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文学价值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文学价值在时间结构和空间结构上,都同时具有两极相融的特性:表现时间的永恒性、空间的世界性都必须有时代性和民族性的直观和亲切,抒写时代性和民族性则必须要有永恒性和世界性的深广和普遍。文学价值的空间结构与时间结构连同一体而共时存在。二者交织在一起,在文化空间的广阔性和文化时间的永恒性的聚合中,呈现出文学价值动人的魅力。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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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2)01-0064-04

      文学价值在功能上是一个由审美价值、认识价值和道德价值组成的共时性结构模式。文学价值的结构模式还可以从文化的时间与空间的角度来研究。因为文学价值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文学价值的时间性不是作为一种时间点的概念而存在,而是它既有创作和阅读的当下时间点的时效性,同时又有在文化实践中长期存在的、经历时代历史检验的长远效应性。文学价值的空间性也不是作为单一空间位置而存在,而是作为既有以个体需要满足的最基本的文化体空间的成分存在,又以有超越个体的文化共同体的因素存在。这样,文学价值的时效性与长远性就构成了时间结构中的基本关系;文学价值的个体性与群体性、民族性与世界性,便构成了空间结构的基本关系。

      文学价值总要在时间的框架中存在,这是因为文学活动的主客体关系在时间的流逝中,总要随着主体方面、客体方面及其相连接的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出时间上的过渡和历史中的流变。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历史的变迁,主体需要的内容与客体对主体需要满足的内容都要发生变化,这就发生了文学价值的时效性问题。清代学者赵翼有《论诗》绝句云:“满眼生机转化均,天工人巧日争新。预支五百年新意,到了千年又觉陈。”“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就是指的文学价值的时效性。一个时代有它独特的审美需要,这使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

      此外,每一部具体文学作品的价值都具有主体(作家和读者)的时间性。文学的创作和欣赏都是在一定的具体时间中发生的。文学活动的主体需要始终处于一种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作家在进入充分的创作状态时,读者在进入充分的欣赏状态时,文学活动所满足的是在时间的某一点上的当时的需要。这便是文学价值时效性的集中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价值在时间结构上,时效性是绝对的、主导的因素。

      当然,单从主体需要角度还不能完全说明文学价值的时效性特征。文学是人对世界把握的特殊方式,人与世界的关系本身就是在时间中存在和发展的。这就是文学价值时效性的客观基础。如果没有人与世界关系在时间中的存在,没有人与世界关系的历史和时代的属性,那么也就没有文学价值。主体的具体特定时间性的审美需要不是自我发生的,它归根到底是一定时代条件下具有时间性的人与世界关系的产物。而这种需要又要在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的人与世界的关系中得到满足,从而具有文学价值。价值的时效性一般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即时性,这是相当短暂的时效性,某些价值只在一定的时间内生成和有效,过了这个时间就不是这种价值或不是价值,某些生产活动、商业活动和科学活动的价值的时效性往往是即时性的。而文学价值的时效性则以价值时效性的另一种形式——持续性的方式存在。任何真正的文学价值都并不只是满足主体转瞬即逝的需要,因为文学的审美需要是精神性、文化性和社会性的,精神的深度、文化的绵延和社会的广阔,使主体对文学的时效需要,成为一种时代需要。文学价值的时效性主要表现为时代性。

      时代是一种对文化和社会而言的时间存在,它体现着人们对文化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意识。由于人的生命存活的有限性,时代的时间意识与人们现实的生命活动有直接的关联。因而文学价值必须取得它的时代的时效性才有存在的机会和可能,一切真正的文学价值总是时代审美风貌、艺术精神的凝聚。作家只有为时代写作,深刻地反映时代社会生活的风貌,充分地表现时代的社会心理,高扬时代的精神理想,才能满足现实存活的人们的审美需要,才有可能创作出具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在国内外目前众多的艺术价值论著作中,论者所关注的往往是文学价值的长久性和永恒性问题,很少有人讨论文学价值的时代性价值。我认为,在文学价值的时间结构中永恒性、长久性只是一个因素,而时效性、时代性却是另一个更为有力的因素。在永恒性与时代性的关系中,时代性是基础性的,文学价值如若没有时代性,便会为时代所抛弃和淘汰,这样的文学也不会作为时代的珍品通过人类历史时间的链条留传给后人,它将会没有机会获得永久性。所谓永恒性,不过是从现在作为起点的时间的延长,没有现在的时间起点,也就不可能有什么永恒。对于当时的人们具有时代意义的文学作品,取得了文学价值的时代性,才有可能具有长久的历史性。文学价值的创造是不能脱离时代,不能脱离特定时代的社会,不能脱离特定时代读者的审美需求的。每一个时代的读者都需要作家描绘出时代的面貌,回答时代公众关注的问题,特别要用大气磅礴的手笔,去倾吐时代的心声。文学价值却是具有指向未来、超越现实的属性,超越并不是超脱和背离。文学价值的超越性是立足现实、走向未来的指向性。这也就给文学表现时代生活、时代精神提出了一个明确要求:在推动现实的历史进步中去体现时代精神的主旋律。

      那么,有没有永恒的文学价值?在时间结构上,文学价值有没有永恒性呢?应当说是有的。文学价值论研究面临的难题是如何解释这种永恒性。

      文学价值的永恒性显然是它的不局限于特定时代的广泛社会性和全人类性。广泛社会性和全人类性是文化空间存在的文化共同体。这表明了文学价值时间结构与空间结构的内在联系。否认文学价值在时间永恒性上的广泛社会性和全人类性,也就取消了文学价值的永恒性,肯定是不实事求是、不科学的。文学价值永恒性所显示的全人类性,包含有人类共同人性的因素,否认这一点,肯定也是不实事求是、不科学的。但是,不能就此得出如梁实秋当年所说“普遍的人性是一切伟大的作品之基础”[1](560页)的结论,不能把固定的、抽象的人性作为文学价值永恒性的唯一基础。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不承认人类共同人性的存在,它所要求的是用社会来解释人性,而不是用人性来解释社会。文学价值的永恒性表明文学价值有内在的共同人性的因素,但不能仅仅用人性本身来解释和证明,而必须将其纳入人类整体社会历史、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学审美创造活动的特殊性中。只有这样,文学的人性因素才能得到科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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