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育专业自主权回归教师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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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要实现教育工作专业化的目标,必须给教师一定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进行教育教学的正当权利。对教师的频繁检查、验收,体现的是一种划桨式的管理而不是掌舵式的管理。为了推行素质教育的目标,政府部门应该努力转变作风,彻底摈弃那种样样事情“定于一”的教育管理方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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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教师的苦恼

      一位小学教师给一家教育报社写信,反映他们那里的教师疲于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实在苦不堪言。这些检查包括:

      合格校验收:要求学校备有的资料有安全教育制度、工作制度、教导教研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办学规划、会议记录、三结合(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记录、家访记录、各科教学计划等。

      工作总结:每学期结束,要求学校交工作总结、教研总结、安全教育总结、德育工作总结、少先队工作总结等。学校应对的办法是:把各种上年的总结抄一遍,把时间改一下了事。

      对口检查:上级教育部门十几人分工明确,抓继续教育的组织教师星期天学习;抓电脑培训的组织人员轮流培训;抓绿化的提出“绿化是当务之急”,实行一票否决制;抓安全教育的提出“安全是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抓教学改革的要教师拿出教改论文、实验课教案、制作的教具等;抓教学质量的向毕业班下达升学指标,只准超额,不准不足。

      常规要求:要求每个教师听课记录每周不少于两次,有评语,有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教研活动隔周一次,定时间、计划并作笔记;凡排在课表的课门门有教案,堂堂有作业;教学日志天天填,记分册堂堂记,成绩册有单元测试记录、平时抽考记录等。

      最后这位教师感叹说,上面是专人专干,命令一下完事,下面是一锅煮,事事得做,教师哪里应付得过来?

      应该说,这位教师反映的情况有相当的普遍性。这一现象导致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些问题:现在我们都谈教师工作是一种专业,如果承认是一种专业,那么存在不存在专业自主权问题?为什么要提倡教育专业自主权?哪些因素在阻碍教师专业自主权的落实?政府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应扮演什么角色?本文想就这些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教师职业专业化和专业自主权

      自从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著名报告《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教育工作应视为专门职业”以来,教师职业专业化的理念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教育政策制定者们基于这样一种假设来看待这一问题,即提高教师的质量,激励教师的工程积极性,并非仅通过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改善教学工作条件就可以解决,必须从教师这门职业的特点出发,尊重教师的职业特性,为教师创设一种有利于其专业发展的环境,如此教师才能迅速成长起来。基于这一想法,政策研究者们纷纷督促政府采取措施,大力增进教师专业化的水平。几十年来各国的教育实践也证明,从提高教师职业专业化入手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失为国家发展教育的有效策略之一。

      承认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们不应该仅仅用一种传统的“能者为师”的眼光来看待教师的工作,而应该从“专门职业”的高度来审视这一工作。什么是专门职业?Lieberman关于专门职业的描述常常被人所引用,他一共提出了8条标准:

      (1)提供一种独特、确定和必要的社会服务;

      (2)高度智慧的运用重于体能技术;

      (3)需要长期的专业教育;

      (4)从事者无论个人或团体都具有广泛的自主权;

      (5)在专业自主的范围内可直接负起判断和采取行动的责任;

      (6)服务的动机甚于经济的动机;

      (7)形成了综合性的自治组织;

      (8)从业人员遵守明确的伦理信条。(注:Lieberman,M.Education as a profession.N.J.;Prentice-hall,1956,p.7.)

      除了lieberman外,还有很多学者也对专门职业的含义做出界定,如Hoy和Miskel提出,专业化的工作具有几个特征:①长期训练所得的技术能力;②坚持专业规范,公正无私地为当事人服务;③作专业决定时的自主权;④充分考虑同行的意见;⑤以知识和专门标准作为基础进行自我管理。(注:Hoy,W.K.and Miskel,C.G.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theory,research rand practice.Random House,1987.p.150.)由此可见,所谓专门职业,不管怎样界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拥有较大的专业自主权。不具备这一点,很难称得上是一种专业工作。联系教育工作,既然我们认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理念,那么毫无疑问我们就该给教师较大的专业自主权。像上面所举的教师事事受限的例子,显然离教师职业专业化的目标相去甚远。

      教师为什么要有专业自主权

      以往我们谈教育,考虑较多的是国家的利益,把教育看作是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工具。至于个人的利益和发展往往不被重视,似乎考虑了个人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表现在具体的教育工作中,就变成教育政策制定的高度集中化,如管理的集权制,课程的一元化,教材的划一性,考试也只有一种形式,可以说一切都是国家优先。处在这样一种样样事情“定于一”的教育时代和环境下,无论教师还是教学,都不必有什么创新,也不提倡有自己的思想,一切都给你安排好了。如果说这些做法在计划经济时代尚且可行的话,那么到了今天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这种“定于一”的教育构建显然落伍了。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经济的多元化,多元化经济就需要经过多维训练、富有个性并具备多种才能的人来运作和开发。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去重新认识教育的功能,即教育不仅仅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工具,同时也是发展个人利益的工具,不能以牺牲个人利益的代价来发展国家利益,因为只有当个人真正得到发展了,国家的发展才是长远的、健康的和完善的,反之也是这样,所以两者之间有相互利益的一致性。我们今天宣传素质教育的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要试图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素质教育概念中所包括的以“德育为核心”的思想,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使被教育者具有国家意识,其行为符合社会公民道德要求;而素质教育提出的“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抓手”的设想,则是力求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首创精神,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从而最终培养多元发展的人才。除了素质教育的理念外,近年来还出台的三元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架构政策、教材多元(教材出版发行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竞标进行)政策等,也都预示着教育及其管理的重心在逐步下移,日趋凸显出以学校为本、教师为本以及学生为本的思想,为未来学生的发展提供更适宜的环境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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