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2)03-0089-09 西方教育制度和理论是在明清之际通过耶稣会士高一志、艾儒略等人首先介绍到中国的,[1](P4)但是,他们所介绍的大都是西方前现代的教育理论。在此后中西文化交流中断的近百年时间里,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完成,在教育理论和制度上,出现了新的变化和发展。 西方近代教育制度是不同于中国传统教育制度的新式教育制度,它是晚清来华西教士通过办新式学校的实践活动及书籍和报刊等两种大众传播媒介方式首先植入中国的。《万国公报》就是西教士介绍西方教育制度和理论的一个重要媒介。《万国公报》创刊于1868年9月5日,终刊于1907年12月,由美国监理会传教士林乐知(Young J.Allen)创办。前6年(1868-1874)取名《教会新报》(The Church News),自1875年的301期起,易名为《万国公报》(The Globe Magazine),1883年7月停刊;1889年2月复刊,中文刊名仍叫《万国公报》(The Review of the Times),是以新教士为主体的在华西人组成的广学会的机关刊物。《万国公报》作为西教士在近代中国所办的影响最大的一份综合性中文报刊,长期为历史学界、新闻史学界所重视和研究,但是它所介绍的大量西方教育制度和理论却未受到教育史学界应有的关注,本文试就它所植入的西方近代教育制度方面的内容进行论述,以就教于学界。 一 西人对西方近代教育制度的专门介绍,最早开始于19世纪70年代,这就是在1873年由德国传教士花之安(Ernst Faber)出版《德国学校论略》(又名《西国学校》或《泰西学校论略》),所介绍的德国的学校教育制度。该书的大部分内容在《教会新报》上刊登。 《德国学校论略》既是晚清第一部介绍西方教育制度的中文专著,也是《万国公报》的前身《教会新报》刊登的第一篇介绍西方教育制度的专题论文。该书出版的同年,在《教会新报》第六卷上连载发表,但是没有全载,也未按书籍内容的先后顺序刊载。除此之外,两相对照,还有一点不同的是,《教会新报》同时刊登了花之安的《自序》、王谦如撰写的《序》和全书目录,而正式出版的《德国学校论略》一书中却不见王谦如的《序》,只见李善兰写的《序》,而《教会新报》刊发李善兰的《序》,比其刊发花之安和王谦如两人的《序》要迟得多。从这一些微的差异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出二点结论。其一,花之安撰写该书的中文合作者很可能就是王谦和。无论是明清之际来华的耶稣会士,还是晚清来华的传教士,他们翻译或撰写西学、西教书籍时,都必然会有一位或几位中国学者与之合作,当时的译书或写书方法,叫做西人口述,华人笔录。王谦如,又名王炳堃,自言“少游西士之门”,又与花之安“同事数年”,“暇校《德国学校》一书”。[2](影印本P2955,下同)其二,《教会新报》发表《德国学校论略》很可能早于该书的正式出版。《德国学校论略》一书是在同治十二年(1873)由广州羊城小书会真宝堂刻印出版,印有李善兰的《序》(未刻上王谦如的《序》,原因待考)。(注:上海图书馆古籍部据此为《德国学校论略》编目时,说成“[德]花之安撰,[清海宁]李善兰译”,误也。)花之安是在该书撰写完毕后,为了扩大其影响,乃请美国驻华公使、传教士卫三畏(Samul Wells Williams)出面请京师同文馆的算学教习、中国著名数学家李善兰作序,“今年德教士花君之安以所著《德国学校论略》介美国卫公使问序于余”,李善兰的序完成于这年冬季,[3]广州羊城小书会真宝堂刻印该书当然不会早于这年冬季,而《教会新报》在此之前已经刊载相当部分的内容,该刊刊登李善兰写的序,已是1874年,而且是从《中西闻见录》第21号(1874年4月)转载的(注:见于台湾华文书局1968年3月影印本《教会新报》,卷六,第3196页。)。这可能是在该书正式刻印面世前,花之安将其手稿或刻本清样交予林乐知,(注:《教会新报》是一份教会刊物,当时在华新教传教士和华人教徒非常踊跃地投稿,或将书稿投寄该刊发表,或将出版的书籍赠送林乐知,然后在该刊发布消息(或售书广告),或进行选载。)于是林氏在《教会新报》上已将其先行发表。 《德国学校论略》介绍了德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兼及欧美几个国家的教育统计资料。第一,介绍了从初级教育、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体制的乡塾、郡学院、实学院、仕学院、太学院。乡塾设于各地,提供初级教育,“此馆散置民间,乃为贫家子弟而设”,其目的在于“欲其通书明理,可以奉公守法,能于诵读挥写,可以谋食资生”,家中贫困者,可免缴学费。郡学院是较乡塾高一级的学校,学生要缴一定数量的学费,“欲就学者,俱备脩脯,但每月所供不过一钱至半员[圆]而已,此银拨归城库,缘先生之束脩乃城库所给也。”修完学业,经考试合格者,或“各就其艺”,或升入实学院,或升入技艺院(注:见于台湾华文书局1968年3月影印本《教会新报》,卷六,第3140-3141页。)。太学院为国家最高学府,“此院乃国中才识兼优、名闻于众者方能职膺掌院,凡有志之士欲博古穷经,皆躬就学,院内各种书籍、学问、器具无一不备,但非由上实学院及仕学院考起之生徒,不能入此院肄业”,院内分经学、法学、智学、医学四科,其中,“经学”乃研习基督教《圣经》和教会史,属于神学,“智学”是指哲学(注:见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教会新报》,卷六,第3168-3169页。)。第二,介绍了技艺院、格物院、船政院、武学院、通商院、农政院、丹青院、律乐院、师道院、宣道院等理、工、医、农、商、军事、艺术、师范、教会等各专门大学。在介绍技艺院时,指出西方把各种工艺技术作为一门专门学问进行教学和研究,并重视培养学生的观察、实践能力,同时批评中国“常拘成法”,轻视工艺技术。“泰西技艺与中国不同,非在贾肆所能习,故立有技艺院。技艺之为理甚深,如火船、电报等,此种技艺非有学问者不能。院内各种艺品具存,或合,或散,使生徒有所观摩……故泰西技艺日精,以有人究心此道使物美而价廉,非如中国常拘成法也。”(注:见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教会新报》,卷六,第3099-3100页。)格物院即理科大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植物学、动物学等学科。师道院是为乡塾、郡学专门培养师资的师范学院,“是院所训为师之道如何,由此院考选者,异日大抵为乡塾、郡学之师。”并介绍了师道院教师来源,“各院掌教分为两等:一由师道考选者,一由仕学院考选而入太学院,在太学院亦经考选者,是为至上之师。”[4]第三,介绍了训盲院、训聋喑院、训孤子院、训罪童院等特殊教育、慈善教育。第四,介绍了分班、分科教学制度。如在介绍乡塾时较为详细说明了分班教学制:“生徒百数以内者,一师训之,百数以外至一千,则分数班。每班各有一师,此班学满可迁彼班,无得越俎。来学者由末班渐升首班时,考以策勤惰。大抵阅二年可迁一班,若班数过多,每年一迁。”在介绍郡学院时详细说明教师各担任一科的分科教学制度:“此院生徒分别七八班,每班一专师总教”,其他有“分师”专教绘画者、专教唱歌者、专教几何者、有专教格物之学者、有专训重学(力学)者、有专讲解历代纲鉴(历史)者、有专教本国与法国语言者、有专教理学者、有专教上帝圣教者。(注:见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教会新报》,卷六,第3140-314页。)第五,分别介绍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体系。第六,介绍了德国、美国的各级各类学校总数、教师和学生总数,以及法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的太学院数、教师和学生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