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校道德教育与两种社会形态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富兴(1974-),男,四川隆昌人,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比较教育和道德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

内容提要:

情感型社会形态和契约型社会形态是认识我国社会的状况和性质的一个社会学视角。这两种社会形态在我国社会中是一种共时性存在。在道德教育实践中,忽视这两种社会形态是学校道德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原因。因此,学校道德教育实践应辩证地区分这两种社会形态,这实质上是正确处理学校道德教育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此为起点,重新设计或修订现代学校道德教育的思路。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C40-0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064(2002)01-0035-04

      当前学校道德教育普遍都强调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的结合,主张构建一个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网络。这说明,人们已经敢于正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变迁对学校道德教育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力图有所作为,较之以往消极的封闭式道德教育是一个进步。但是,学校道德教育如何与社会相联系呢?这是目前人们正在探索的问题。我认为,探索的前提恐怕是要认真分析当前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否则,不仅难以认清现代道德教育的特点及其置身的社会环境,而且也无法正确处理现代学校道德教育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一、现代学校道德教育的社会学视角——情感型社会形态和契约型社会形态

      近20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引入市场力量,在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原来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伦理道德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人们已经感觉到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区别和冲突,包括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人际关系、价值观念、道德面貌的区别与冲突。因此,分析当前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就得综合考虑市场经济、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征。而在市场的基础上对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做出的惟一的、最著名的区别和阐释来自19世纪德国社会学家F·托尼斯(Ferdinand Tonnies)。他提出两种社会存在样式:一种是基于人的自然意志,如情感、记忆等,以及血缘、地缘等形成的一种社会有机体,叫“共同社会”(Gemeilshaft),其社会形态为家庭、村落、邻里、城镇、教会(congregation)。人们在情爱、友谊、共同的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交往。一种是基于选择意志和主观利益之上的组织,这是一个“陌生人”的世界,叫“利益社会”(Gesellshaft),人们在契约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交往,其表现形态为现代大都市[1]。他把社会发展分为这两种阶段,其实就是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区分。

      马克思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人的自由个性阶段。托尼斯的两个阶段相当于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中的前两个形态。马克思的理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把握,而托尼斯的理论侧重于人们微观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的描述,两人都是19世纪“德国社会学黄金时代”的代表人物,观点相近,都关注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的差异、现代西方的演变和现代社会的普遍特征[2]。笔者赞同这样一种观点:道德的基本问题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人们的道德是在人们的交往和实践中通过彼此之间利益关系的处理表现出来的;道德教育实践的逻辑起点应是从现实社会的人际关系出发,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3]。因此,从道德教育的角度来认识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就是从人的交往关系的角度来认识。

      因此,笔者从人的交往关系出发,把托尼斯的“共同社会”和“利益社会”理论与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联系起来,综合表述为认识我国社会发展的性质和状况的一个视角,认为:人类社会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历程,实际上早已分化为责任中虽有内在联系但却明显不同的社会形态。社会形态就是社会存在的表现形式。

      一种社会形态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主要表现为家庭、村落、小城镇、宗教组织以及古代国家。在这种社会形态里,人与人的关系是由血缘、地缘、共同的传统联系起来的依赖关系。人们都有一套核心价值和信仰,拥有一种归属感和依赖感,相互信任度较高。我把这种社会形态称为“情感型社会形态”。这种社会形态尽管经济基础已经变化,社会已经变迁,但仍以种种方式,代代相传,保持至今。这种社会形态里的道德教育是一种规范性道德教育,常用灌输、规劝、训诫、示范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忠诚、服从、尊重权威等价值和美德,但学生的主体性被压制,缺乏活力和创新精神。

      另一种社会形态是在近现代的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生的,表现为大都市及其各种组织,如市场、公司、贸易组织等。在这种社会形态里,人的主体意识增强,敢于追求自由、平等、公正,尊崇能力本位和竞争取向的价值。但是对物的依赖关系使得人与人的交往关系以物与物的关系来表现,这带来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价值观的泛滥。在这种社会形态里,人与人的关系是由各种契约(如成文法律、公司规章、商业合同、政府法令等)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陌生人的关系,相互疏远与冷漠,相互信任度较低,人们感到无根漂泊、孤独空虚,没有归属感。此时的学校道德教育往往持价值中立态度,强调道德的工具性价值,比较重视诸如自由、正义、公平、冒险、竞争、独立等价值和美德的培养,在方法上,排斥灌输,重视学生道德理性(如价值判断和选择的能力)的培养。

      上述两种社会形态只是两种抽象的、理想的类型表达。真正的社会现实中,两种社会形态都是共时性存在,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只不过以某一种为主导罢了。

      这种划分也许与西方日常生活批判理论中对生活世界的划分相似。该理论把人们的活动空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指以个人的家庭、天然共同体等直接环境为基础,每个人都在从事的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日常消费活动、交往活动和观念活动的总称,即日常生活世界;另一部分是指人们所从事的以政治、经济、技术操作、经营管理、公共事务等为主的非日常社会活动领域和科学、艺术、哲学等非日常的自觉的精神生产领域,即非日常生活世界[4]。这两种划分是有内在联系的,即都看到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两种不同特征的工作(劳动)方式、生活和交往方式,但是也有明显区别,即生活世界的划分着重于人的所有活动领域,包括人的非道德领域,而社会形态的划分着重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目的在于证明学校道德教育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不过,日常生活批评理论的划分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两种社会形态划分的合理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