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设置,是国家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它是在新旧课程体系变革中,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研究性学习超越传统的学习方式,着眼于人的发展需求的目标定位和极其广博的学习内容,不仅对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学目标和教育内容提出了挑战,而且对广大教育者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对教育者的职责和任务赋予了带有鲜明时代特点的新的内涵。 一、准确把握研究性学习的特点,全面履行教师职责 研究性学习作为一种内容综合、形式开放、注重实践、探究和学生自主的学习方式,与传统学习方式有着显著的区别。教师要在深入学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和《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研究性学习的性质、目标、内容和学习方法与途径,从而正确认识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1.承担研究性学习“教学”任务的“教师”的全员性。研究性学习内容的综合与广博,学习领域的变化与宽泛,决定了要完成研究性学习的一个完整过程,必须由众多专业不同、特长各异的教育者来共同辅助,不可能像传统学科教学那样,由一位教师全部完成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从狭义观点看,学校的所有教师、干部甚至员工,都有承担研究性学习所赋予的指导者的任务,都应当在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的不同内容、不同环节上为地们提供作为“教师”的指导与帮助;从广义观点看,社会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士,都是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所必需的师资来源。 2.课程开发过校中“教师”工作的创造性。教育部新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明确要求“教师是课程实施的组织者、促进者,也是开发者和研究者。”研究性学习作为综合实践课的一种类型。不像传统学科课程那样以教材为知识载体,把学科的学习内容包揽其中而成为现成的教学工具,而是体现在学习活动与课程体系建立的交互推进上,注重在一个个“学习课题”或“问题”的统领下去构建课程体系。因而,研究性学习在内容选择上具有相当广泛的开放性和创新性。因此,教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开发者、研究者的任务。一是要从本学科入手,着眼于学生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深入挖掘教材的潜在研究因素,拓宽知识的应用空间,进行科学基础上的大胆质疑与创新,在学生的知识最近发展区域提出问题。二是从高中生的兴趣着眼,注意研究当代高中生的时代特点、兴趣、爱好以及抱负和志向,在他们兴致浓厚的领域内创设问题情景,营造研究性学习氛围。三是从社会生活和社会热点问题出发,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如利用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和校外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及工厂、农村、部队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反映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背景,或提出观察、实验、调查、讨论的建议等。 3.研究性学习活动中“教师”角色的多重性。国家《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对研究性学习的方式和教师的作用作了明确规定,“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在研究性学习中教师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这已经十分清楚地界定了教师在研究性学习中的地位与作用。作为组织者,教师要站在课程实施者的角度,帮助学生树立“必修课”意识,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兴趣,培养他们探索新知、解决问题的欲望,组织和动员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同时,又要针对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性格特点和实践能力,实施合理分组,注意层次性。要正确运用研究性学习评价的激励功能,细心观察学生在研究性学习每一个环节中的“闪光点”,通过组织鉴定、交流和评价,使学生在研究性学习的每一次劳动中,都有成功的愉悦和继续探索的信心。要改变对教学进度的传统控制办法,在保持宏观调控的同时,把学习的时间、地点和进度的控制权交给学生。作为参与者,要求教师放下师长的架子,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从自身实践需要和帮助学生处理研究性学习的关键环节出发,身体力行,与学生打成一片,去共同研究,共同探索,做到教学相长。作为指导者,要求教师要始终遵循研究性学习的自主性和探索性原则,把自己的一切教育行为定位于支持、帮助和维护学生的自主学习和问题的最终自我解决上。在学生可能遇到或出现问题之前,进行前瞻性预测,做好先期的调控,避免学生走弯路;在学生感到困惑或遇到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给予适度的引导和点拨,让学生自己摆脱困惑,作出选择,切忌包办代替。 二、尽快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自身科学素养 研究性学习作为国家新课程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陆续在全国推行。教师要很好地履行它所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必须尽快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和方法,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1.教师观念的更新。首先,是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明确提出,新课程体系的培养目标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对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的要求。教师作为国家教育意志的最具体的体现者,首先要把自己的教育思想统一到国家对教育的总体目标要求上来,以对国家和民族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改变过去那种狭隘、短视的教育观念,着眼学生的全面、长远发展,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新观念,认真地学习国家的教育法规和现代教育理论,自觉用素质教育的思想指导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