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结束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深入和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调整,全球治理(globalgovernance)的问题正在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它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国际政治理论,而是目前国际政治中一个紧迫的实践问题。全球治理究竟是什么,它有哪些基本要素,全球治理兴起的原因何在,其前景如何?这些问题不仅为各国学者所关注,更为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政治家所关注。要从理论上比较全面而深入地理解这些问题,有必要首先弄清楚治理和善治(governance and good governance)的理论(注:关于治理与善治理论的详细介绍,可参见本刊1999年第5期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引论》一文。)。因为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全球治理是国家层面的治理和善治在国际层面的延伸。本文将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治理与善治的一般理论,第二部分阐释全球治理理论的基本内容,最后一部分着重分析全球治理产生的原因,并对这一理论做一简要的评估。 一 90年代以来,在西方学术界,特别是在经济学、政治学和管理学领域,“治理”一词十分流行。正如研究治理问题的专家鲍勃·杰索普(Bob Jessop)所说的那样:“过去15年来,它在许多语境中大行其道,以至成为一个可以指涉任何事物或毫无意义的‘时髦词语’”(注:鲍勃·杰索普《治理的兴起及其失败的风险:以经济发展为例的论述》,《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9年第2期。)。“治理”概念之所以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主要是因为在许多学者看来,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人类的政治生活正在发生重大的变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便是人类政治过程的重心正在从统治(government)走向治理(governance),从善政(good government)走向善治(good governance),从政府的统治走向没有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从民族国家的政府统治走向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因而,治理、善治和全球治理不仅引起了学者的关注,也为政治家和政治组织所关注。以克林顿、布莱尔、施罗德、若斯潘等人为代表的“第三条道路”或“新中派”明确地把“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less government,more governance)当作其新的政治目标,这一目标构成了“第三条道路”的重要内容。“施罗德把‘新治理’作为目前大讨论和推行新政治的一个主导概念,其背后的含义是:国家现在已经不可能通过自己的行动解决所有问题了,要从新的角度出发,推行‘新治理’,而新治理的核心是‘公民社会’。国家的行动能力受到限制,这是施罗德提出新治理的基本前提。”(注:《德国学者迈尔谈西欧社会民主主义的新变化与“公民社会模式”》,张文成编写,《国外理论动态》2000年第7期。) 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也纷纷发表正式报告,专门阐述治理、善治和全球治理问题。例如,世界银行1992年年度报告的标题就是《治理与发展》(Governance and 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96年发布了《促进参与式发展和善治的项目评估》(Evaluation of Programmes Promoting Participatory Development and Good Governance);联合国开发署(UNDP)1996年的一份年度报告的题目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管理的发展和治理的分工》(Governance for Sustainable Human Development,Management Developmentand Governance Division);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1997年也提出了一份名为《治理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Governance and UNESCO)的文件;《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8年第3期出了一个名为“治理”(Governance)的专号。在前社会民主党国际主席、德国前总理勃兰特的倡议下,瑞典前首相卡尔森(Ingvar Carlsson)等28位国际知名人士鉴于联合国在1990-1991年海湾战争中所树立的威望,在1992年发起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并且在1995年联合国成立50周年之际发表了题为《我们的全球之家》(Our Global Neighborhood)的行动纲领,目前该报告已经被翻译成15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传。该委员会在1999年再度发表了一份报告,进一步阐述公民社会和改善世界经济管理对于全球治理的重要意义。 9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特别是政治学家和政治社会学家,对治理作出了许多新的界定。全球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Rosenau)在其代表作《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和《21世纪的治理》等文章中明确指出:治理与政府统治不是同义语,它们之间有重大区别。他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换句话说,与政府统治相比,治理的内涵更加丰富。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机制。(注:参见罗西瑙:《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Orde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等;《21世纪的治理》(Governanc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全球治理》杂志1995年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