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623(2001)03-0054-08 一、《20世纪中国写作理论史》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20世纪中国写作理论史》是现代写作学研究领域中的一部史学著作。它立足于世纪之末,千年之交,回眸一百年来我国写作理论的变迁,试图以史为鉴,促进现代写作学的新发展。20世纪的中国写作理论,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现实的时代动因。一则,我国是一个古老的文章大国,创造了无与伦比的写作实践成果,厚积着极为丰富的写作理论遗产。远自先秦为始,《尚书》、《论语》等论著中,即包容着有关写作理论的某些内涵。魏·曹丕的《典论·论文》、晋·陆机的《文赋》、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则是我国最早的写作理论专论和专著。此后,唐、宋各家的文论、诗话、词话,金、元时期的《文辨》、《文说》、《诗文规范》,明、清两代的小说、戏曲评点、《文章指南》、《文章辨体》、《论文偶记》、《读书作文谱》等,以及历代许多综合性杂著和笔记、序跋中,有关谈文论艺的部分,都类属于我国古代写作理论的范畴。而20世纪的中国写作理论,虽屡有变迁,但始终与它们血脉贯通,不失其基因和本采,是对它们的继承、革新和发展。二则,20世纪在人类历史上,是一个社会变革最为巨大,科学技术发展最为迅猛的阶段。两次世界大战的震撼,声光化电的飞跃,使整个地球由农耕文明、工业文明转化到了神话般的信息文明境界。我巍巍中华,也翻天覆地,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国家,实行改革开放,进入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20世纪的中国写作理论,作为此一时期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虽然并不一定都与比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变革同步,时有滞后、超前或相对稳定的情况,但从总体上看,它也不可避免地受着社会环境的制约,显示了特有的时代风貌。 扩而言之,古今中外的写作理论,都源于千变万化的写作实践活动。它涵盖着丰富多彩的社会内容,具有多种不同的类型和深浅不一的层次。但20世纪的中国写作理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并不能兼容并包。社会的演变,使它前承后继地形成了特定的内涵。写作理论研究本应与写作教学有所区别,惟长期以来,它却与高等学校的写作教学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世纪之初,有代表性的写作理论专著,诸如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林纾的《春觉斋论文》等,都是他们在高等学校执教时的讲义或教材。“五四”前后,以迄新中国成立,出版了大量面向中小学生的作文辅导读物,盛况空前。惟在写作理论研究方面卓有贡献和影响的学者,诸如陈独秀、李大钊、胡适、刘半农、周作人、周树人、梁启超、王国维、刘师培,以及陈望道、朱自清、叶圣陶、郭绍虞、蒋祖怡等,大都是学养深厚的学者、教授和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们的专论或专著,具有相当高的学术品位和实践意义。50年代以后,产生了较大影响的写作理论著作,主要是清华大学的《作文指导》(1951年)、北京大学的《写作知识》(1964年)、复旦大学的《写作基础知识》(1961年),以及有关高等学校的写作教材。到了80年代,全国高等学校的写作教师成为写作理论研究的主体。把写作理论研究与高等学校的写作教学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浑然而为一体,编写、出版了数以千计的写作理论教材和专著。基于这种历史和现实状况,20世纪的中国写作理论,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各有关专业的写作教材和学术论著,兼及部分从属于中学语文教学的作文指导和面向社会实际需要的写作辅导读物。一般包括着基础写作理论著作、文体分类写作理论著作、专题性写作理论著作,以及有关写作理论的学术性论文。这些类型的写作理论著作,虽然称谓有所不同,诸如“文则”、“文谈”、“文心”、“作文法”、“文章作法”、“作文指导”、“写作知识”、“写作基础知识”、“写作通论”、“写作学”、“基础写作学”,乃至“实用写作学”、“文学创作论”等等,但都反映着20世纪中国写作理论的本体属性,标志着它们所达到的学术高度。《20世纪中国写作理论史》正是以上述写作理论著作的内涵、影响及其嬗变历程,作为研究对象的。 需要进一步辨析的是,20世纪中国写作理论与其相邻学科的联系和区别。 写作理论与文学理论之间,具有相互交叉、包容的现象。从写作理论方面来看,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综合性的基础写作理论中,有些内容与文学理论中的创作过程部分、内容与形式部分,其原理、原则是相同或相近的;二是分门别类的文体写作理论中,包括着以文学青年为主要读者对象的诗歌、散文、小说、影视剧本等文学体裁的专论或专著;三是专题写作理论中,诸如诗词格律、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意境创造、技法运用等方面的著作,也可类属于文学理论方面的内容,惟多是深入浅出的普及性读物;四是写作理论每每受到文学理论研究和论争的影响,着染上了文学的某些特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写作理论与文学理论的交叉、包容,既不是对文学理论的全部移植,也不是借此构成写作理论的本体,文学理论中那些特别专业化的内容,诸如形象、典型、创作方法,以及文学领域里的诸多现象和问题,虽非与写作理论全然无关,但它们不属于写作理论的本体组成部分。 写作理论与语言学的联系非常密切。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写作作为思想的表现过程和物化形式,离不开语言的运用。因而许多写作理论著作中,都涉及到了语言学的有关内容。一种情况是从语言学角度入手,建构写作理论著作的体系,由字、词、句、段,以至篇章构成;另一种情况是在写作理论著作中,设立专门章节,提出语言运用的原则、要求和方法;第三种情况是把语言学中的语法、修辞部分与写作理论中的相关部分(如表达方式、文风、技法)结合起来,形成专论或专著。而从语言学方面讲,则有些著作专门论及文章的篇章结构或文章作法,扩大了语言学的研究范围,并且视为“语言学的一个新的发展”。这都说明写作理论与语言学是相互依存、支脉相连的。但写作理论的本体内涵,并不只是由语言学构成的,语言学中的有关内容,也只是写作理论中的组成部分。某些语言学家曾把写作理论视为“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这显然是把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写作理论的内容和范围缩小了。 写作理论与文章学本同而末异,原本是可以“合二为一”的。80年代初,在给新兴的写作学科命名时,曾有过“写作学”抑或是“文章学”之争,继而又有“文章学”包括“写作学”抑或“写作学”包括“文章学”之议。但由于论者都是从事写作教学和理论研究的学者,方向和目标趋同,因之相互间都“不坚持个人曾主张过的意见”。这说明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写作学”与“文章学”并没有本质的不同,而是“名二实一”的。事实上,当时争议双方在论及“文章学”或“写作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时,基本上也是一致的,都持写作理论中应当包括文学写作理论在内的观点。后来,被通称为“写作学”的写作理论研究深入发展,吸纳、引进了许多新的内涵,由以“八大块”为主的静态的“文本”研究为主,转而强调动态的写作过程研究,更为注重“人本”。同时有些学者又提出了狭义文章学的主张,认为狭义的文章学,“是研究文章的内部规律和读写文章的规律的学科,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具有学科的专门特点”;“不包括诗歌、小说、剧本几类文学作品”。这就使“文章学”与“写作学”有了一些差异。但就其总体内容来看,狭义的文章学,仍可包容在写作理论研究范围之内,是一个具有独立性的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