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与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池田大作[日]

原文出处:
东方文化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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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1世纪即将揭幕之际,教育问题更加引人关注。在此,我想坦率地就最近各种教育改革议论的动向阐述己见,进行若干具体的提议。

      最近,专家指出:“每个孩子都有可能出现旷课现象。”前阵,日本文部省在1999年度学校基本调查报告中指出:小学、中学旷课的学生人数已逾13万。这是史无前例的最多人数。在每290位小学生、40 位中学生中就有1人,一个班级就有一位学生为此苦恼。

      学生因被欺负而自杀等悲剧层出不穷。最近,滥用毒品也有蔓延的趋势,令人担忧。

      最近几年,频频发生十四五岁少年的杀人事件。进入今年,又发生17岁青少年杀害家庭主妇、劫持高速公共汽车、用金属球棒杀人等事件,震惊全日本。

      发生这些事件的原因,正有待教育界人士与深谙青少年心理的专家们分析解决。恕我直言,大人在面对如此事态时,不正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吗?

      作为祈愿未来主人翁能健全成长的众人之一,我曾于16年前在创价学会全国教师大会上发表了题为《教育的目标——我的感想》倡言。

      我指出教育改革不应以政治为主导,应以人为主,就其理念、目标,具体提出为“整体性”、“创造性”和“国际性”。

      当时的教育状况也令人担忧:失足青少年激增,校内暴力事件、旷课现象频发等。不仅让直接相关的家长、教师忧心,更令许多有心人士慨叹不已。

      15年后的今天,虽经有关人士不断努力,但令人遗憾的是,事态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变得司空见惯,还出现了许多新问题。

      尤其最近特别严重的是所谓“班级崩溃”的现象,即学生不听教师话,班级陷入无法控制的状态。过去,这现象在中学比较多见,但近几年,甚至出现在小学的低年级。

      问题严重的地方,竟出现在从幼儿园升小学的阶段。儿童们没有群体观念,班级机能陷于瘫痪。

      据调查显示,本应全面负责照顾孩子的教师,竟有1/3的人曾想放弃担任班主任的工作。

      如此下去,学校有可能丧失其固有的机能。

      近来,除了旷课、欺负弱小、班级秩序崩溃等问题外,更让教师们操心的是学习能力下降这问题。

      正如很多学生讨厌算术、数学或理科那样,学生厌倦学习的现象,实令人焦虑。各种调查表明,日本青少年的学习能力有普遍下降的趋势。各媒体纷纷指出:受此影响,甚至导致部分大学生不能理解授课内容,不得不依靠补习学校教师进行补课。

      教育的目的,就是把前人的智能传给后人,通过学习人类共有财产,酝酿为创造力的源泉。把孩子们这种“厌倦学习”的现象视为教育的失败,会是过于偏激吗?

      孩子们“厌倦学习”的主因是过于偏重填鸭式教育,以及过激的升学考试战争。

      在现今的情况下,缩短上课时间,只会使部分学生把增加的自修时间花费在更多的补习班上,另一部分则会花在电视、游戏机等上,根本不能达到学习指导纲要的目的。

      我同样担心,像旷课等孩子们的苦恼是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但我认为这些问题根深蒂固,单改变学校的教育制度,是不能立刻解决问题的。

      孩子们旷课或逃避学习的现象,其病理背景不单局限于学校,亦存在于社会及家庭等方面。而其根本原因则在于全社会本有的教育能力的衰退。

      所谓人,从广义上来看是要靠教育造就成人,但在目前的我国,教育机能已陷入不健全状态,其弊病集中反映在社会中最脆弱、最敏感的青少年身上。谚语有云:“孩子是社会的镜子”,我们在商讨教育问题时,必须注意到这万古常新的法则。

      这样说,可能会被指责为把所有问题都转向本质论,是一种还原主义。但是我认为,大人应时常以孩子这面“镜子”来纠正自我。如果没有这种自我反省的目光,所有出于好意的改革,都会变为治标不治本的片面补救。

      正如接连发生的涉及保险金谋杀案所象征的一样,丧失目的观、价值观的社会,必然招致拜金主义等的猖狂横行。成人的这些丑态,又怎会不影响孩子的心灵呢?在一个前辈未能以身作则的社会,很难期望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

      虽然很多传媒只顾报道诱人瞩目、哗众取宠的新闻,但事实上有不少人对这种社会现状仍不屑一顾,过着作家山田太一氏所希望的“以身作则示范孩子”的生活。

      虽然他们本着自己的宗旨,自豪而努力地过着每一天,可是,现实却变得越来越困难。最近,时常听见人们以怀旧的心情渲染明治时期的日本人骨气,这正显示了现今日本社会的缺陷。

      在最近一系列的教育改革动向中,不时呼吁要求修改战后教育的支柱——“教育基本法”,相信也是起因于这背景。

      首相的私人咨询机关“教育改革国民会议”7月份的报告指出, “大部分人认为有必要修改教育基本法”,提出“在前文及第一项目中,过分强调个人或普遍意义的人类,缺乏尊重国家、乡里、传统、文化、家庭、自然等精神”。

      虽然不是“国民会议”的报告,但为弥补这些欠缺的部分,有人主张应加入“教育敕语”中的“孝敬父母、兄弟友爱、夫妇和睦、信赖朋友、恭谦持己、博爱及众……”等语句,颇有复古的倾向。

      附带言之,“教育基本法”的第一项“教育目的”,强调“教育应以完善人格的目标,培养能建设和平国家及社会、能热爱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价值、勤劳、尽责、富有自主精神、身心健全的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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