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拉美与美国城市化的不同进程与经济职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文龙,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罗平峰,复旦大学历史系研究生。(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拉丁美洲研究》

内容提要:

从殖民地时代起,拉丁美洲与盎格鲁美洲关于城市的概念就存在差异:前者将城市视为殖民帝国的政治和宗教核心;而后者把城市当作清教徒理想的实践基地和商业活动中心。独立后直到19世纪末,美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同步发展,成为新的经济生长点;而拉美国家的城市化先于工业化,是传统城市模式的扩展,主要表现为人口的集中和城市规模的扩大。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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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美洲发展史上的城市化一直是个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现实因素的作用,关于城市的概念和实践,拉丁美洲与盎格鲁美洲之间很早就存在着差异。从殖民地时代起,前者就将城市视为殖民帝国的政治和宗教核心;而后者关注清教徒的“山巅之城”理想的实现和商业活动。独立后,特别是到19世纪后期,美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同步快速推进,成为新的经济生长点;而拉丁美洲的城市化先于工业化,是传统城市模式的扩展,主要表现为人口集中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显然,城市化的不同进程和职能,也是造成拉美与美国社会经济差异扩大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一 拉丁美洲与盎格鲁美洲关于城市的概念的差异

      早在殖民地时期,拉丁美洲和盎格鲁美洲就先后创建了一大批城镇,这些城镇在有关地区承担了不同的社会经济职能。16世纪初,西班牙在美洲进行征服和殖民的同时,还持续不断地进行建城活动。其首要目的是要把城市作为向新大陆扩张的核心。在美洲大陆,1524年西班牙殖民者按照他们自己所设计的蓝图重建了阿兹特克人首都特诺奇蒂特兰,即今墨西哥城。从此该城成为西班牙人征服今墨西哥全境、美国西南部及中美洲北部的行动基地。他们以墨西哥城为出发点,建立了瓜达拉哈拉、普埃布拉、瓦哈卡、危地马拉城、恰帕斯王家城镇和瓜那华托矿区。在南美洲,1535年西班牙人建成利马,此后又建立了智利的圣地亚哥、康塞普西翁、拉塞雷纳、拉巴斯、科恰潘帕和波托西矿区。西班牙人又从秘鲁出发,先后建立了一大批城市。(注:Jorge E.Hardoy,ElUrbanizacion,Inser tado en America Latina en su Arquitectura,Compilada por Roberto Segre,Siglo XXI editories,Mexico,1983,pp48~51.)16世纪形成的城市网一直存在到殖民地末期,并保持到20世纪初。而英属北美殖民地城市网的形成则较晚。其最早的城市是由西班牙人在1565年建成的圣奥古斯丁,位于今佛罗里达州。纽约、波士顿和费城都建成于17世纪。到1775年,纽约市人口仅2.5万人,波士顿为1.6万人,最大城市费城也只有4万人。(注:Bayrd Still,Urban America,a History with Documents.Brow and Company,Boston,1974,P.12.)

      从文化传统看,拉丁美洲殖民地时期的城市是伊比利亚半岛的中世纪建筑在精神和物质上最明显的延伸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城市的网状布局整齐划一;城市中心极为重要,其大广场不像欧洲那样作为市场,而是市民的政治和宗教生活的中心,在那里建有壮丽的大教堂和宏大的总督府或省府大楼,所以成为权威的象征。实际上,在美洲只有西班牙才带来这种城市的宏伟的形貌。与此相对照,无论是在巴西的葡萄牙人、还是在波士顿的英国人或在新阿姆斯特丹的荷兰人,在他们建立的首批城市中都有弯弯曲曲的陋巷。(注:Luis Weckmann,La HerenciaMedieval de Mexico,Tomo Ⅱ,El Colegio de Mexico,1983,pp521~522.)特别是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拒绝采用英国国教的建筑艺术,因此他们建成的四方形教堂——“集会场所”非常简陋,而这些教堂还兼作城镇会议和立法会议的大厅。英国与荷兰的殖民地城市都明显具有商业的特征。由此看来,从殖民地初期起,西班牙美洲的城市创建就特别关注其政治和宗教的作用,而盎格鲁美洲则坚持清教徒的理想和城市的商业功能,这种城市观念的差异源自美洲各殖民地不同的文化背景。

      西班牙王室和殖民者在美洲的城市创建活动,既反映了中世纪末期西班牙帝王的统治意志,又是对欧洲各种古典的和基督教的原理运用的产物。

      从其理论来源看,西班牙美洲的城市概念源自欧洲的各种古典的和基督教的原理。其中首先是希腊的城邦观念,即城邦是农业与城市的共同体,其基础不是人们所自愿达成的“契约”,而是承担各种职能的群体组合而成的“政治”实体。其次是罗马帝国的观念,自治市是“开化”农村居民的手段;它既是帝国的组成部分,又是人类世界的组成部分。再就是奥古斯丁的天堂观,即以基督教的至善典范对抗卑鄙罪恶的世俗城市。最后是伊甸园式的人间天堂之太平盛世观,这种乐园将在教会的指导下,在海外新皈依天主教的人们中间兴盛起来。(注:〔英〕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剑桥拉丁美洲史》,第2卷,第70~71页,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显然,上述的伊比利亚城市文化传统为西班牙殖民者和城市创建者所继承,并被运用到美洲殖民地的城市创建活动中。这种文化传统观念与北美的英国清教徒移民的城市观念形成鲜明的对照。

      英属北美城镇观念源自清教徒的宗教理想。17世纪初,为逃避宗教迫害而移居北美的英国清教徒首先关注的是建立自己理想的“天国”,正如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所说的,新英格兰清教徒教区(或曰“山巅之城”)首先是布道和教育的中心,它们的特点是简朴而实用,其“礼拜堂是有意按犹太教会堂的格局来兴建的,它基本是一个教育场所。在这里,全社区的居民了解到自己应尽的义务;不同的人找到不同的皈依途径,所以他们能更好地在荒野上建立自己的天国,建立他们心目中的‘山巅之城’,而其他人也可以从他们经验中得到启示。在新英格兰,礼拜堂既是城镇的地理中心,也是城镇的社会中心,而布道则是礼拜堂的中心活动”。(注:〔美〕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开拓历程》,第14页,北京,三联书店,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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