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通过对柏拉图、托马斯·阿奎那、莫尼埃、马利坦、桑代克、斯金纳、弗洛伊德等西方教育家、心理学家人格理论的考察,揭示了他们人格理论的本质,提出了现代教育人格理论研究的新课题,即在理性范畴上从认识论、伦理学和社会学三个不同层次对教育人格理论给予新的审视,以期纳入辩证唯物主义理性发展的轨道。 没有比教育理论更关心人格问题的了,尤其在教育哲学和教育心理学中,人格这个比个性含义深广的概念几乎成为影响全局的核心范畴。本文要强调的是,不能因为人格在逻辑上首先是一个个体概念,就把它偏狭地归结为个人本位的反社会非理性的范畴。这种观念已在我国教育理论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模糊和混乱,表面看来,它似乎在西方教育哲学中有些理论“依据”,但实际上,这种偏狭观念在西方也始终没有成为被普遍接受的公理(无论其影响多大)。若认真考察西方教育哲学史上主要流派的纷争与变迁轨迹,可以得到一种反向的启示:值得关注和探讨的恰恰是人格的社会性本质及其理性潜层的展拓。 古希腊古典理性主义思想家始终没有把人格还原给人。柏拉图把人视为灵魂的实在,是借助神性的灵光来支撑人的神圣与崇高,这为中世纪的神学统治留下了缺口。托马斯·阿奎那就完全把人格天经地义地淹没于上帝的神格之中了。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才开始发现和召唤人本来就有的独立人格。不过,人文主义还只是在哲学层面上由强调神人之分转向人兽之分,从而把人格视同为人的类本质,并把它明确地归结为“理性动物”,还没有在心理学层面上把人格作为一种独立于社会的纯个体的内在结构。这后一个层面,是从尼采的“自由意志”开始,且强烈地带有反社会非理性的倾向。 近现代的人格主义哲学更是强化了这种倾向。S·雷诺维叶把人格视为一种主体意识的东西,明确提出他要研究的是一种“自由个体”的单子式人格。莫尼埃在1936年的《人格主义宣言》中给人格的定义是:“人格是一种作为稳定和独立的存在的精神实质。”他特别强调人格的“独立”(独立于社会,独立于他人的纯粹个体与绝对内在)。这是与马克思主义人格理论相抵触的,新托马斯主义的代表马利坦也批评了这种“无门无窗”的人格模型。莫尼埃还强调人格的稳定性,认为人格的稳定性是由人格同价值体系的结合决定的,而价值是通过认真引导和经常改造的方法自由获得、同化和体验到的。这就把人格的塑造推向了教育。这在方法上、思路上是可取的,但他所谓的价值体系是以基督教的价值观念为标准的“新人道主义”。莫尼埃的人格理论也就成了现代神学的变种。由此而引发的教育只能是践踏理性而信仰蒙昧主义的教育。非理性主义的教育人格理论,一度成为现代西方人格主义哲学的主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代西方人格主义哲学发展到以马利坦为代表的新托玛斯主义后,便出现了声势浩大的理性复归趋势。虽然马利坦在强调个性自由这个基点上与其他现代人格主义哲学流派,特别是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和生命哲学是一致的,因而呼吁现代教育要重视人道的价值:“为了我们所争取的新的文明,更加需要使教育成为人的教育,成为自由人的教育。”但是,他反对把人或人格的“自由”、“解放”拉向非理性反社会的道路。他肯定“人是通过理智和意志掌握自己的人”。①并且强调人的社会性:“人不是一个无门无窗的小上帝,或者不听不说的偶像,按其本性来说,倾向于社会生活和交往”。②而人的社会性或说是人对社会的投入和适应,是一种主动的具有选择性的主体活动,这必须通过人的理智(理性)来完成,由此塑造自己的人格。在这里,理性勾通了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和外在社会关系。人的自由教育就在这里通外达的理性上找到了立足点。马利坦既反对行为主义把人格视为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的强化而形成一种惯常行为模式(实际上把人格描述为一种机械反应模型,也反对当时流行于西方的直觉主义、自然主义把人格视为一种以生物性本能为核心机制的非理性人本主义倾向。马利坦呼吁人的自由解放只能求诸自身的理性力量,这种理性力量不能被纯粹的个体和个性所闭封或分割,而是蕴含于人心所向的社会联系之中。 尽管马利坦没有把人和人格塑造引向社会实践,而是引向了对上帝的信仰。但是,马利坦的上帝是带有“现代化”气质的。尼采已宣布旧的上帝死了,新的上帝在马利坦这里实际上是人的理性本原和总括。它已不再作为一种强权存在“在这个宇宙的核心,上帝仍然活着,但他尊重人的自由,他恳求他,他决不强迫他”。③上帝存在的价值不在于它的万能,而在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和外在社会关系都有着一种用现有理性尚无法圆满揭示因而需要暂且以虔诚的信仰去补充的“秩序”,这秩序实际是更深广意义的理性。它代表着一种永恒的法则,它要求人从整体秩序的和谐中去求得自由,而不能从各自不同的本能需求出发,以任意和放纵去争取自由。马利坦极力反对西方流行的非理性个人主义自由人道观,认为那种近似于兽性泄欲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非人道。 我国教育理论界一般认为马利坦的新托玛斯主义是披着现代科学外衣的宗教神学。其实,进一步深刻考察便会发现它还有另一个层面,即披着宗教神学外衣的更深广意义上的现代理性主义。由此引发他的人格教育主旨是“理性的掌握所学的东西。”④通过人所特有的理性力量,对于代表着宇宙和社会内在“秩序”的社会规范,达到自觉的认同、适应和扬弃。这意味着个人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对于教育团体和公民个体来说,自由、权利和自治总是和责任、任务以及道德义务相联系的。”⑤因而应该“使教育更具有经验性,更接近具体生活,并从开始就渗透着对社会的关心。”⑥“旧教育因为它的抽象的书斋式个人主义要受到责备。”⑦显然,马利坦的人格教育理论是极力反对那种把人从社会关系中剥离出来的非理性个人主义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