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教育理念

作 者:

作者简介:
眭依凡 江西师大副校长、教授

原文出处:
江西教育科研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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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我们对“理念”及“教育理念”是否有了准确的理解,但它们作为思维活动的基本概念,为人们频繁的使用则已成不争的事实。有些人为了论述观点的需要,有时也会对它们的基本含义作出自己的界定,但更多的人则把它作为一个既成的成熟概念拿来就是。按“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原则去考察它们,我们不难发现,人们对它们之所以如此青睐,是它的确有其它相近的概念不具有的,能抓住事物本质的高效概括性及反映一类事物不同个体共性的包容性。康德曾说:“一切知识都需要一个概念,哪怕这个概念是很不完备或者很不清楚的。但是,这个概念,从形式上看,永远是个普遍的、起规则作用的东西。”(注:转引自北大哲学系外哲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96页。)“理念”、 “教育理念”恐怕属于这类概念,但我们力图对它们有更清楚的认识。为此,我们先明确这样的认识:“理念”是哲学领域的一个基本范畴,而“教育理念”则属于教育哲学领域的一个基本范畴。我们在哲学和教育哲学的框架内讨论它们的基本内容。

      一、理念

      何谓“理念”?似乎至今还未见权威的定义。《新现代汉语词典》将“理念”注解为“观念。如民主理念,人道理念,经营理念”;(注:王同亿主编:《新现代汉语词典》,海南出版社1992年版第984页。)《语言大典》将“理念”作“宇宙的心理本质或精神本质,它与物质世界之间的关系,就像人的灵魂与肉体之间的关系一样”(注:王同亿主编《语言大典》上册,三环出版社1990年版第2123页。)的定义;《汉语大词典》则把“理念”直释成“理性概念”。(注:汉语大词典编委会:《汉语大词典》第四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9年版第571页。)而《辞海》指出(注:《辞海》中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2776页。):“理念”为旧哲学之名词,柏拉图哲学中的“观念”通常译为“理念”,而康德、黑格尔等人的哲学中的“观念”指理性领域的概念,亦称理念。

      难道“理念”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其实,据哲学界提供的研究资料表明,即便是最早提出“理念”一词并有过初步阐释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最早把“理念”作为哲学术语专门探讨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最早自觉将“理念”与相近、相关概念如“理智概念”、“理性概念”区别分析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及最早对“理念”进行过最集中最详尽讨论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他们在论述或辨析“理念”这一概念时,由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不同,而对“理念”在哲学上的理解和使用亦有所不同。苏格拉底认为:“理念作为模型存在于自然之中”,“每个理念只是我们心中的一个思想,所以只有单一的理念”,“而所谓理念正是思想想到的在一切情况下永远有着自身同一的那个单一的东西”;(注:颜一著:《流变、理念与实体——希腊本体论的三个方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3—94页。)柏拉图提出:“感性事物是按理念来命名的,因理念而得名的”,(注:转引自北大哲学系外哲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1981年版上卷第72页。)“人应当通过理性,把纷然杂陈的感知觉集纳成一个统一体,从而认识理念。”(注:转引自北大哲学系外哲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1981年版上卷第75页。)他认为“理念”是永恒不变的而为现实世界之根源的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观念实体;康德认为“理念”是指从知性产生而超越经验可能性的“纯粹理性的概念”;(注:韩延明:《大学理念探析》,厦门大学高教所2000届博士研究生论文集。)黑格尔对于理念似乎没有定一的认识,他认为:“理念是自在自为的真理,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理念可以理解为理性(即哲学上真正定义的理性),也可以理解为主体与客体、观念与实在、有限与无限、灵魂与肉体的统一;可以理解为具有现实性于其自身的可能性;或其本性只能设想为存在着的东西等等。因为理念包含有知性的一切关系在内。”(注:转引自北大哲学系外哲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1982年版第427—429页。)黑格尔甚至还提出过:“理念自身就是辩证法”,“理念本质上是一个过程”等等之说。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他们并没有对“理念”有一个统一的概说。

      以上是西方哲学大师们对“理念”的辨析和阐述。而据韩延明教授对“理念”的研究,认为中国古代虽没有“理念”一词,但中国古代哲学范畴中的“理”与西方古代哲学范畴中的“理念”在内涵上有许多相通、相同之处。他认为中国历代“理”之演变可分为九个阶段:(注:韩延明:《大学理念探析》,厦门大学高教所2000届博士研究生论文集。)(1)春秋时期的“理”为经理、治理;(2)战国时代的“理”为义理和天理;(3)秦汉时“理”为名理;(4)魏晋南北朝时“理”为玄理;(5)隋唐时“理”为空理,即理为事本,事为理彰;(6)两宋时“理”为天理、实理;(7)元明时“理”为心、心即理;(8)明清时“理”为气之理;(9)鸦片战争后的近代,“理”为公理。 而根据上述九“理”的内涵又概括为五种“理”义:(1 )理是天地自然万物的本体或存在的规律;(2)理是事物的规律,是一切事物之根源;(3)理是宇宙论及价值论的解释及根据;(4)理是主体意识;(5)理是道德伦理观念、原则、规范。

      西方古代哲学大师们关于“理念”的表述已使我们眼花缭乱,若加进中国古代哲学中含有“理念”之涵义的“理”的表述,那么,“理念”之宽泛、之宠杂不仅使我们不知“理念”所言何物,且其概念也难以捉摸。但对它们稍加梳理,我们对前人关于“理念”的认识大概可以归结如下几条:(1)“理念”是一个形而上的哲学概念, 属于精神的范畴,其对立统一物是物质世界;(2 )“理念”即有自然的直观性又包含在理性之中,是理性认识的概括;(3)“理念”自身就是辩证法,即永远处在辩证发展的过程中,因此“才是永恒的创造、永恒的生命和永恒的精神”。

      人们现在对“理念”的认识,剔除了古哲人过分强调的哲学思辨及复杂多义的成份,把它相对简化为“人们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及实践所形成的思想观念、精神向往、理想追求和哲学信仰的抽象概括”。(注:韩延明:《大学理念探析》,厦门大学高教所2000届博士研究生论文集。)韩延明教授指出,“理念”有四方面的含义:“一是理性认识,二是理想追求,三是思想观念,四是哲学观点。”(注:韩延明:《大学理念探析》,厦门大学高教所2000届博士研究生论文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理念”是一个具有能反映一类事物每个个体或一类现象每种个别现象共性之能力的普遍概念,具体说它是诸理性认识及其成果的集大成。它既包含了认识、思想、价值观、信念、意识、理论、理性、思想、理智,又涵盖了上述思维产品的表现物,如目的、目标、宗旨、原则、规范、追求等,而后者使理念这一抽象的概念具有了直观的形象。这一认识似乎比笼统地把“理念”视为一种至真至善的精神境界、精神力量或抽象的思维活动,更全面、更能真实地反映和表现“理念”的内涵和外延。这样一种界定也较好地解释了当今社会人们何以如此广泛地运用“理念”这一概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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